→ TCFmars:不好意思,我看你第一段就提到了經驗,現在第一段又自打臉 07/02 00:14
→ kenzou:我第一段提到經驗? 07/02 00:24
→ kenzou:我哪裡提到經驗了啊?你想自打臉也不是這樣吧。 07/02 00:25
→ TCFmars:你第一段就下結論說,等累積了"經驗"和能力,根本就不會想剽 07/02 00:26
若是之後我聚集足夠經驗和能力,
我也會是來玩這套,鼓吹IDEA不重要的理念,
然後聽到不錯的,馬上關上門東改一點西改一點做出來。
你還是在自打臉,我只是copy XDBoy說的拿來回應而已,是誰在拿經驗壓人啊?
→ TCFmars:竊別人的創意,呵,這部是很快就下結論嗎?用經驗去押人哪 07/02 00:26
→ TCFmars:隨便就可以舉幾個國內有賺錢的創業團隊,即使賺過錢後,還是 07/02 00:27
→ TCFmars:會copy國外的創意進來做,這結論超不符合實際的吧 07/02 00:27
→ TCFmars:郭家兄弟離開Groupon出來再創業,不就是快速推出別人印證過 07/02 00:28
→ TCFmars:的商業概念嗎? 07/02 00:28
是啊,你隨便就舉了一個錯誤的例子,真是令我佩服。
郭家兄弟不是Clone還沒有做出來的Idea,他們是Follow Samwer三兄弟的Business Model
,這種複製已經被市場驗證過的Idea的行為不在我們的討論範圍之內。
這個討論串是在討論還沒有出現在市場的「創意」該不該保護,會不會被複製,你要不要
先從第一篇開始看完,看「清楚」了再來討鞭還比較有意思一點。
※ 編輯: kenzou 來自: 124.155.183.69 (07/02 00:37)
→ TCFmars:我是說你前一篇的第一段呀,你這篇不就是要回應上一篇嗎? 07/02 00:37
→ kenzou:所以我說我沒有提到「經驗」啊,那句是從XDBoy原文複製來的 07/02 00:38
→ kenzou:請問您是在跳針跳心酸的嗎? 07/02 00:38
推 TCFmars:奇怪我剛剛看了好幾次怎麼沒看到XDboy有這段... 07/02 00:39
→ kenzou:你眼花看不清楚,怪我囉? 07/02 00:43
→ TCFmars:明明就是你自己重寫的吧?根本就不會想的結論,是你下的啊 07/02 00:44
→ kenzou:所以我哪裡提我自身的經驗或是能力,甚至用「經驗」來壓人? 07/02 00:45
→ kenzou:是啊,我下了結論,so? 07/02 00:45
→ TCFmars:你寫這段的意思,不就是因為創過業,體驗到其他環節的重要, 07/02 00:45
→ TCFmars:所以用經驗來下結論說,等他累積經驗後就部會想剽竊創意? 07/02 00:46
→ TCFmars:是不是這個意思? 07/02 00:46
→ kenzou:重點是我哪裡用「經驗」來壓人了?那個叫推論,謝謝。 07/02 00:48
→ kenzou:我第一段寫的是我通篇沒有用「經驗」還有「多數」來回應。 07/02 00:49
→ kenzou:這有什麼不對嗎? 07/02 00:49
→ kenzou:我對筆戰沒什麼興趣啦,如果有什麼高見歡迎分享到這個版上 07/02 00:50
→ TCFmars:喔,我讀起來以為是這樣,你沒有這層意思是我誤會了,抱歉 07/02 00:51
→ kenzou:讓大家見識見識。 07/02 00:51
→ TCFmars:不過很顯然的,在"歷史"上那段,和最後一段,你都用多數回應 07/02 00:51
→ kenzou:不過記得,別再舉錯誤的例子了。 07/02 00:52
→ TCFmars:我只是指出你文意的矛盾點而已 07/02 00:52
→ TCFmars:你要轉討論成熟的概念和不成熟也可以啊,回到XDboy那篇, 07/02 00:53
→ kenzou:是啊,那個叫邏輯推論,不叫多數。 07/02 00:53
→ TCFmars:用你這篇根本無法反駁;是,我會小心別舉出你自己歸類在錯誤 07/02 00:53
→ TCFmars:的例子 07/02 00:54
→ kenzou:好,請快去創業吧。記得不要告訴大家你的Idea不然會被抄窩 07/02 00:54
→ kenzou:Orz 07/02 00:54
→ TCFmars:謝謝提醒啦,我不是說其他不重要,我創業也快一年,我只是重 07/02 00:55
→ kenzou:啊?那不叫「我」歸類在錯誤的例子。根本文不對題,對在哪? 07/02 00:55
→ TCFmars:視idea的那一派 07/02 00:55
→ TCFmars:我們的創業概念已在公開場合Demo過,也有評審像J先生在場, 07/02 05:08
→ TCFmars:並非像你想的重視idea的人,就不重視do it;今天版上現狀是, 07/02 05:09
→ TCFmars:充斥像你第五段講的,不管是未創業、想創業、剛創業的人,問 07/02 05:10
→ TCFmars:了新手的問題,或者對idea該否保護有疑問,就開始一堆回文說 07/02 05:11
→ TCFmars:那不重要,做就對了,甚至還有什麼"耍嘴皮子","鍵盤創業"; 07/02 05:12
→ TCFmars:有些是用心良苦做勸導,有些卻是"等你毛長齊再來吧"的姿態, 07/02 05:14
→ TCFmars:OK,你是執行派沒問題;我和XDboy只是回答不同意見,他文章也 07/02 05:15
→ TCFmars:沒有反對你說的做比較重要,只是反對以偏概全;但你這篇還不 07/02 05:16
→ TCFmars:是一直跳說做比較重要,用了一些"推論",那也是你的想法而已 07/02 05:16
→ TCFmars:在這種風氣之下,本來想分享idea的但還沒實現的,會想問嗎? 07/02 05:18
→ TCFmars:你回覆也是沒兩三句就詰問:你眼花?你跳心酸?何不發表高見? 07/02 05:23
→ TCFmars:動輒激人快去創業,你真的不愛筆戰嗎? 07/02 05:24
→ TCFmars:多花點時間在讓想法成熟並非錯誤,只是創業節奏不同而已,不 07/02 05:36
→ TCFmars:去保護idea是因為沒有時間和支應專利成本,若有餘力why not 07/02 05:37
→ TCFmars:說穿了你只是信仰你的做法,並不代表花時間發展創意的成功 07/02 05:37
→ TCFmars:者不存在,國外確實有主張花時間發展創意的派別,發起者叫 07/02 05:38
→ TCFmars:Gunter Faltin,他本身就是成功者才推廣之 07/02 05:40
→ kenzou:我根本沒有信仰什麼所謂的作法,看不懂嗎?沒做出來的東西 07/03 03:18
→ kenzou:本身是不存在任何價值的。 07/03 03:18
→ kenzou:對了,Gunter Faltin是什麼派別的請你研究清楚再來這邊分享 07/03 03:19
→ kenzou:他可沒教創業家保護所謂還沒「完成」的創意,所謂保護創意 07/03 03:19
→ kenzou:是在創意已經發生了才有保護的價值。 07/03 03:20
→ kenzou:我說做比說重要和不重視idea到底是哪裡可以畫上等號? 07/03 03:23
→ kenzou:沒人說idea不重要,但是做出來的idea才是真正的idea。 07/03 03:25
→ kenzou:I have to say, if you do really insist of protecting 07/03 03:26
→ kenzou:your idea. go ahead. you can apply your patent as well. 07/03 03:27
→ kenzou:also, I can even recommend some legal firms to you. 07/03 03:28
→ kenzou:btw, it costs you over 100 thousands bulks to maintain 07/03 03:29
→ kenzou:your patent. 07/03 03:30
→ kenzou:wish you luck and enjoy your venture of protecting the 07/03 03:31
→ kenzou:non-existing ideas. 07/03 03:31
→ kenzou:but, I really wanna ask you to cut those craps within 07/03 03:34
→ kenzou:this board. Please don't leave those dumpest thought 07/03 03:35
→ kenzou:here and trying so hard to mislead the topic. 07/03 03:35
→ TCFmars:"我也一直堅信idea是不分好壞,只有做的好或者是做不好" 07/03 03:41
→ kenzou:further, there is another approach to protect your idea 07/03 03:42
→ TCFmars:這算你的信仰,我提點一下;你第一篇文章確實回的很有道理, 07/03 03:42
→ kenzou:just lock your door and stay inside your room until 07/03 03:42
→ TCFmars:我是覺得第二篇回應有漏洞才指出,結果就跟你吵了起來 07/03 03:43
→ kenzou:you finish it.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07/03 03:43
→ TCFmars:你可以覺得我胡扯,但是要把我趕出這裡,不是因為我的話或你 07/03 03:44
→ TCFmars:文,而是因為這種一口咬定你說的沒錯,別人不成立的態度 07/03 03:45
→ TCFmars:這不算推論,你也容不下別人的想法,你也只是痛陳你的看法 07/03 03:45
→ kenzou:我可沒說我說的沒錯,有錯的地方請指正,小的肯定虛心受教 07/03 03:46
→ kenzou:挑語病或是漏洞可不是反駁的正確方式。 07/03 03:47
→ kenzou:什麼口袋名單有多少idea或者是之前想過什麼idea結果被別人 07/03 03:48
→ kenzou:做了這種事情拿出來說嘴,不反駁實在是有違常理。 07/03 03:50
→ kenzou:哪怕在繼續這樣下去,此版開始流行著idea馬後砲運動, 07/03 03:51
→ TCFmars:什麼有違常理、什麼沒有人可以、什麼等你...你就會知道, 07/03 03:52
→ kenzou:那還不如去開著談話節目來的痛快一點。 07/03 03:52
→ TCFmars:你的文充斥著這種100%肯定認為這是真理的語氣,然後說你在 07/03 03:53
→ TCFmars:推論,說實在的你比較適合去傳教,不適合討論,挑毛病你也會 07/03 03:53
→ kenzou:請,請挑毛病,歡迎。直接針對我的回文再回一篇嘛。 07/03 03:54
→ TCFmars:讀來讓人覺得你也憑什麼這樣說?why?因為你曾經創業失敗嗎? 07/03 03:55
→ kenzou:我可沒有「憑什麼」,我以為我說的這種東西叫做常識。 07/03 03:59
→ kenzou:去看看paul graham說的吧,依你的論點他說的肯定可以說服你 07/03 04:00
→ TCFmars:我一開始確實也對你的文意有部分誤解,ok,你也許又會覺得這 07/03 04:00
→ TCFmars:是常識,別人不該誤解你的文筆;你也很會腦補別人就是保護 07/03 04:00
→ TCFmars:idea那一派,閉門造車;實際上,別人不是,甚至奉行你說的這些 07/03 04:01
→ kenzou:是啊,如果你這麼的執著於挑別人的語病,律師會是一個適合 07/03 04:03
→ kenzou:您的職業。 07/03 04:03
→ TCFmars:作法;XDboy企圖論述你認為的常識以外存在的可能性,我認為 07/03 04:03
→ TCFmars:凡事有例外才更接近現實,難道不能討論?該被掃地出門? 07/03 04:04
→ TCFmars:比起我,你更適合念法律,寫一本創業法寶典,有違旨意你還可 07/03 04:07
→ TCFmars:以依違反你寫的創業法常識來怒鞭呢 07/03 04:07
→ kenzou:一直在挑別人語病,旁敲側擊,又一副多麼open mind的態度 07/03 10:10
→ kenzou:結果回了這麼一長串還不是要別人接受你所謂例外的看法, 07/03 10:11
→ kenzou:對了,那不是我「認為」的看法,是「多數」人的看法。 07/03 10:12
→ kenzou:我現在就是跟你說「多數」,難不成在這個版「少數」人的意 07/03 10:13
→ kenzou:見大家不能反駁?你們的意見好寶貴耶大家應該要鼓鼓掌是吧? 07/03 10:14
→ kenzou:對了,你這麼支持XDBoy的想法那是你家的事,我可不需要你的 07/03 10:16
→ kenzou:認同,我在這個版回文也不是要「尋求」認同。 07/03 10:16
→ kenzou:不爽的理由很簡單,你推文第一句說別人自打臉接著開始跳針 07/03 10:17
→ kenzou:和XDBoy兩人持續性的鬼打牆會對你們有好口氣那是不可能的 07/03 10:18
→ kenzou:XDBoy論述了什麼可能性?有真正的論述就是值得肯定,可惜的 07/03 10:31
→ kenzou:是一堆事後諸葛或者是不適當的例子只會讓人覺得在硬凹 07/03 10:32
舉一個我之前想的idea來當例子好了
已經過了時效性,就分享一下沒關係
當時剛傳出groupon剛收購地圖日記進軍台灣
那時候我就想到了一個idea
就是各大團購網的入口網站
可以直接看各團購網站的價錢、分類、人數、地點
就這樣而已
我覺得這idea一定會成功
理由很簡單
我那時候就已經看出來 團購一定會變成一股潮流
我那時候非常的確定
結果論來說也確實是
甚至我有一些IDEA,被國內外有人做出來,
我拿給我朋友們看,還分析告訴他們,哪邊和我很像,
哪邊不一樣,我某些做法可以彌補他們的什麼缺點之類的。
※ 編輯: kenzou 來自: 124.155.183.69 (07/03 10:34)
→ kenzou:這種東西一直掛在嘴邊講就是不切實際,就「想到」耶,一定 07/03 10:35
→ kenzou:會「成功」耶。我有「一些」idea。 07/03 10:35
→ kenzou:馬後砲或者是鍵盤式的創業到底有什麼好鼓勵的?提這種東西 07/03 10:37
→ kenzou:是要大家稱讚你好厲害嗎? 07/03 10:38
→ kenzou:乾脆去幫人算命好了,三個idea放在面前給你選請你幫我算哪 07/03 10:40
→ kenzou:個idea最能賺錢好嗎? 07/03 10:40
→ kenzou:我有三個「口袋」idea,LBS event sharing,secret sharing 07/03 10:48
→ kenzou:in private circle,還有結合passbook的register應用。 07/03 10:49
→ kenzou:麻煩XDBoy和TCFMars兩位幫我算一下哪個會紅,對了,我怕我 07/03 10:49
→ kenzou:這三個idea被別人抄,又怕不知道會不會有人比我「先」做出 07/03 10:50
→ kenzou:來,可以教我怎麼保護這三個idea嗎? 07/03 10:50
→ kenzou:請指點迷津啊,兩位大大。 07/03 10:52
→ kenzou:Gunter Faltin的流派是什麼,也可以順便分享一下嗎? 07/03 11:01
→ ssaan:KEN大,也不能這樣說…說不定他們就有幫人算 07/03 12:50
→ ssaan:IDEA的Know how阿……所以我們都不懂是正常的~ 07/03 12:51
→ kenzou:所以我請他們幫我算呀,還請多多指教。 07/03 12:52
→ ssaan:這IDEA錯綜複雜的命運就竟會如何…讓我們繼續看下去…XDDD 07/03 12:55
→ TCFmars:沒有不能反駁,只是講你反駁的方式沒有反駁到,是你現在終 07/03 18:19
→ TCFmars:於修正成多數,他回文就是在講那個少數的狀況,你在講你這 07/03 18:20
→ TCFmars:個多數有多重要多有價值,也不能抹消少數的存在,但你回文 07/03 18:21
→ TCFmars:語氣就是在說"別跟我講其他的",他這種是在耍嘴皮子和嘴砲 07/03 18:22
→ TCFmars:你可以討論他舉的例子好不好,他這麼馬後炮放得不好,但是 07/03 18:23
→ TCFmars:你一直跳做有多重要,不也是一種跳針?你再次宣揚了你的主 07/03 18:26
→ TCFmars:張,但是你沒有回應到他的"問題"啊,然後你不爽別人問這個 07/03 18:29
推 TCFmars:而且你一口咬定idea不需要保護,論點是idea要做出來才有價 07/03 18:31
→ TCFmars:值,這是適合你眼中多數情境的做法,不代表保護這個策略沒 07/03 18:32
→ TCFmars:有討論的空間,所以我說你的口氣不知道是在氣急、武斷什麼 07/03 18:33
→ TCFmars:100200066、099223218等最近的專利,都是簡單的概念用技術 07/03 18:38
→ TCFmars:用語包裝,這類案號還有很多,看狀況其中很多是前期就申請 07/03 18:39
→ TCFmars:,你的意思就是這類人的做法都不可行嘛!沒有適合早期保護 07/03 18:40
→ TCFmars:idea的狀況,或許別人優勢資源就是錢多、本身會寫專利啊? 07/03 18:41
→ TCFmars:你提出的三個idea可以討論值不值得做和如何保護,你只是不 07/03 18:42
→ TCFmars:願意,或許你的優勢資源不適合這樣做,你更擅長快速執行.. 07/03 18:44
→ TCFmars:著手執行的同時,為什麼不能思考保護的方法?何必自費一臂 07/03 18:48
→ TCFmars:他就覺得這個市場的跟風者很多,複製很快,難道不能提早申 07/03 18:51
→ TCFmars:請專利?且申請需時,不能先考慮製造障礙換時間賺機會財? 07/03 18:54
→ TCFmars:別人持反對意見就是挑你語病,因為就是反對你武斷的說法啊 07/03 19:00
→ TCFmars:,你當然不需要同意你以外的人去認同,你只是不能忍受別人 07/03 19:02
→ TCFmars:的不認同,別人open mind礙著你嗎?動不動叫人回文、叫人 07/03 19:04
→ TCFmars:幫你算命、叫人去創業、叫人別在此版留你討厭的文章,你控 07/03 19:06
→ TCFmars:制慾這麼強幹嘛?眼中容不下別人的異議 07/03 19:07
→ ssaan:T大您辛苦了,不過從您的推文中,真的有很多地方看得出來 07/03 19:15
→ ssaan:您對整個商業市場的瞭解程度還是差太多了 07/03 19:16
→ ssaan:我想其他人和你說,也是真心為你好的 07/03 19:16
→ ssaan:別人不是有異議,而是他建議你去江湖走跳一下 07/03 19:17
→ ssaan:你就會發現你的問題了 07/03 19:17
→ TCFmars:如果你真心為我好,我感謝你,但回覆重點還是在就事論事的 07/03 19:18
→ TCFmars:部分,這是討論版不只是聯誼會,你有辦法就用論理來反駁, 07/03 19:18
→ TCFmars:不然討論時語氣請中立一點,否則相反的意見還是會被討論 07/03 19:20
→ ssaan:其實別人已經提出很多次論點了…但沒辦法,你沒有經歷過 07/03 19:20
→ ssaan:講了你也聽不懂……所以並不是別人沒講阿…還講很多次了… 07/03 19:20
→ ssaan:我覺得KEN大真的是很有耐心呢~XDDDDD 07/03 19:21
→ TCFmars:以你的觀點,請問創業幾年才能有異議?1年可嗎?還是要5年、 07/03 19:23
→ TCFmars:10年,還是你根本就認為有創業的人不會討論保護這件事? 07/03 19:23
→ TCFmars:如果這樣,創業10年後的人來講,只要反對你們觀點,還是有 07/03 19:24
→ TCFmars:得吵 07/03 19:24
→ ssaan:看人阿…有人六個月,有人10年……每個人都不一樣~ 07/03 19:25
→ ssaan:年齡和能力並不是成正比好嗎…你當你還在一梯退三步嗎…XDD 07/03 19:25
→ ssaan:而且這也沒有答案阿,雷曼都百年,還不是倒了… 07/03 19:26
→ ssaan:你拿時間來比喻,你不覺得你的例子又舉錯了嗎…… 07/03 19:27
→ TCFmars:我也同意年齡和能力不是成正比啊,你要就事論事,可以說說 07/03 19:27
→ TCFmars:哪邊對商業市場的了解程度還差太多,或許你有本事補充這PO 07/03 19:28
→ TCFmars:的論述依據 07/03 19:28
→ ssaan:我想很多先進已經補充很多了,你只是沒有理解而已 07/03 19:29
→ TCFmars:這句話可以造樣造句還給你,我前面也說過不是不了解你們的 07/03 19:29
→ TCFmars:主張,我和XDboy質疑的是,你們如何證明需要保護的idea一 07/03 19:30
→ ssaan:但從你的論點中,有太多的問題,多到我也不想回了… 07/03 19:30
→ TCFmars:點都不存在?如果不能,那也沒什麼好強硬回應的,我們也沒 07/03 19:30
→ TCFmars:反對你們說的先做了才能體會箇中奧妙,只是這種自以為窮究 07/03 19:31
→ TCFmars:所有創業面對情況的可能性去武斷回覆說別跟我講保護idea, 07/03 19:31
→ ssaan:你有沒有搞清楚企劃、計畫、構念、技術、專利,這幾個名詞 07/03 19:31
→ ssaan:的定義阿……我建議你先把名詞的定義學好先 07/03 19:32
→ TCFmars:你也站不住腳,你要宣揚100%的主張,就拿出高一點的說服力 07/03 19:32
→ ssaan:不然你講的和大家講來講去,結果原來是講不一樣的東西~XDDD 07/03 19:33
→ ssaan:你指的「IDEA」,是指其中的那一個? 還是其他~你要不要先說 07/03 19:33
→ ssaan:一下? 07/03 19:33
→ TCFmars:我知道這其中的差別啊,你可以討論到這邊才改口說你們對 07/03 19:34
→ TCFmars:idea是不能衍伸至企劃、概念、專利,那前面也沒啥好鞭的, 07/03 19:35
→ ssaan:我頭壞了才要站住腳咧…XDDDD 你有看過典範沒被推翻過的嗎? 07/03 19:35
→ ssaan:你的論點真是舉一個錯一個也…XDDD 07/03 19:35
→ TCFmars:因為我覺得些企劃、概念、申請專利,都是可以在開始燒錢、 07/03 19:35
→ ssaan:不…我相信絕大多數的先進,講的IDEA指的是「構念」 07/03 19:36
→ TCFmars:成立公司前開始做,之後也可以做,idea不會到後來就非idea 07/03 19:36
→ ssaan:這點我想這是大家共通的,但我覺得你可能指的是「專利」,所 07/03 19:36
→ ssaan:以我才覺得你應該要先定義說明好 07/03 19:36
→ ssaan:那你又錯了,因為IDEA本來就附合在企畫裡面,怎麼可能會有 07/03 19:38
→ TCFmars:idea的保護方式不包含專利嗎?談保護自然會談到專利選項啊 07/03 19:38
→ ssaan:企畫和IDEA分開的,我還真的沒看過阿… 07/03 19:38
→ ssaan:算了,我覺得好像又鬼打牆了……剩下的請其他先進幫你好了… 07/03 19:40
→ TCFmars:對啊沒有分開,所以討論保護idea不能含保護企劃概念專利? 07/03 19:40
→ ssaan:你有沒有真的申請過專利阿…你知道專利都怎麼寫的嗎…=___=" 07/03 19:40
→ ssaan:我真的是服了…Orz.......................救命… 07/03 19:41
→ TCFmars:我沒有寫過,你知道怎麼寫請說明他跟保護idea如何無關吧? 07/03 19:42
→ TCFmars:我也覺得在這段跟你談idea和其他定義這是有點鬼打牆啦 07/03 19:43
推 ssaan:講到這邊,真的只能請其他先進和你分享了…我真的不知道該 07/03 19:43
→ ssaan:怎麼和您解釋阿… 07/03 19:44
→ TCFmars:您也辛苦了 07/03 19:45
推 s0300453:好文 推一個 07/04 02:27
推 jeross:嘖!要打那麼多推文應該直接回文 也比較好閱讀啦 07/04 13:37
→ jeross:話說 如果twitter一開始是在台灣去參賽 可能會被評審酸 07/04 13:38
→ TCFmars:是,很抱歉倫為意識型態之爭,我會找時間整理正面的觀點發文 07/04 19:24
→ TCFmars:我覺得其實好像和k大想法沒差很遠,只是多那1%的歧異在爭論 07/04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