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YO (茉幽)》之銘言:
: 小妹又來向各位版大請教了
: 原本是計畫開一個小工作室(迷你資本),已經進入登記程序
: 找了認識的人幫忙產品的設計包裝
: 朋友就提到他有興趣做一塊市場已經很久,只是沒有找到合適的合作對象
: 想要和我合作,他負責包裝設計跟一些通路的部分
: 原本以為他只是要我提供產品,類似異業合作的模式
: 但今日一談,發現他想要使用我工作室來當作行銷的代表
: (意思就是他推出去的產品+包裝會是掛我工作室的名字)
: 也提到他會先設計一些東西,這中間沒有提到費用的問題
: 以他的個性跟處事我想他應該是打算自己出這部分的錢
: 想來請教大家這部分,有哪些應該要先思考的,以避免不必要的爭端
: 工作室看起來的項目會分為
: * 我自己的產品+通路(現存)
: * 合作的產品+共同開發的通路(各自現有一些通路但應該會再共同開發)
: * 他的產品+他的通路
: 1.我的想法是請他把花費記錄下來,告知他目前無法負擔,但日後算成入股之類的?
請她先提出一份簡單的評估報告
若雙方合作 可能產生的費用會有哪些
你們再討論這些費用 如何分攤 (你自己則是評估若分攤 對你未來是否有利&現金流狀況)
不用以後入股的方式 會很麻煩
: 2.應該要如何計算成本利潤
請對方先提出他的想法
: 3.薪水的部分是否應該要事先協議
是的
: 4.日後的商標版權歸屬?
如果是掛你的公司或工作室來賣 應該是屬於工作室的
而妳要查驗的是 商標所有權人登記在誰的名下
正常是登記在法人 也就是你的工作室
這可以去商標局網站查詢
: 一時之間只想到這些,懇請大家幫忙指點,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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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會微笑的回憶送給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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