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OYO:嗯嗯,謝謝您 07/16 16:22
※ 引述《MOYO (茉幽)》之銘言:
恕刪
: * 我自己的產品+通路(現存)
: * 合作的產品+共同開發的通路(各自現有一些通路但應該會再共同開發)
: * 他的產品+他的通路
: 1.我的想法是請他把花費記錄下來,告知他目前無法負擔,但日後算成入股之類的?
: 2.應該要如何計算成本利潤
: 3.薪水的部分是否應該要事先協議
: 4.日後的商標版權歸屬?
: 一時之間只想到這些,懇請大家幫忙指點,感激不盡
其實 如果你有這麼多的擔心跟疑慮 還有一個更簡單的切割方式
那就是另外再一起成立一間工作室
商業上蠻常見的 將某個業務獨立出來成立新公司
或雙方針對某個領域合資成立新公司
這樣整個業務可以切割開來 你的工作室就依然可以作自己的業務
也不用擔心兩者搞混在一起
這樣一來算是正式的合夥 就按照一般的合作方式 將權利與責任談清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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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12.4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