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ttui:我其實還滿想看後續說..orz 08/08 08:45
→ Attui:版主大正妹 不要禁止嘛 他們可是這版認識的 也算有關啊 ~ 08/08 08:46
推 thismy:擔心以後有人在板上徵人合作時,出現了不守信或詐騙等, 08/08 08:48
→ thismy:由於不準板上說明這狀況 也無人得知 導致有人不知情而繼續 08/08 08:51
→ thismy:未來若有 詐欺方會想 反正你們無法在此說出真相 我就繼續.. 08/08 08:52
推 Attui:thismy+1 現在變成廣告不實 但是卻沒人知道後續了..@@ 08/08 09:30
→ Attui:應該說還在不知道是不是廣告不實的階段 然後就沒了 08/08 09:31
推 thismy:今天若能討論,我會擔心thismy 這名字身敗名裂 (雖然沒名啦 08/08 09:49
→ thismy:因此會很小心的合作,也不敢對板友胡來..一不小心就爆出了 08/08 09:50
→ thismy:thismy 只是舉例罷了,thismy是萬萬沒可能在這裡徵合作的.. 08/08 09:51
→ ielife:同意版大+1,畢竟自己當老闆要有相關的合作風險的觀念 08/08 09:56
→ ielife:而且這種應該屬商業糾紛非關不實廣告或是詐騙討論的範圍吧 08/08 09:58
→ ielife:況且創業版不是消費版,版上資源應該放在正面的討論較適宜 08/08 09:59
推 Attui:不過這種吵的過程的確滿無聊的 我只想知道最後結果怎樣.. 08/08 10:15
→ Attui:到底是告成了 還是.. 08/08 10:15
推 sonia1219:AMY版主辛苦了!!! 08/08 11:11
→ sonia1219:期待結局+1 希望事情有個完善的ending 08/08 11:12
推 supreman:看完真的是有夠警惕的,有些女人真的是太可怕了 08/08 11:18
推 Aquatics:thismy+1. 雙方都是板友, 也是因為本板而合作創業, 我認 08/08 11:30
→ Aquatics:為應該要讓他們可以在板上說明為自己辯護. 畢竟商業紛爭 08/08 11:32
→ Aquatics:屢見不鮮, 實際案例應該讓大家都能觀看學習. 08/08 11:34
→ supreman:不過我支持版主,在吵下去就失焦了 08/08 11:58
推 lollipopboys:吵什麼吵,摻在一起做撒尿牛丸阿 08/08 14:51
推 berry0909:我是覺得, 不能公佈人家的個資及名字MAIL等資訊 08/08 15:10
→ berry0909:或指名對別人毀謗等文字! 因為這都不是一件對的事!! 08/08 15:12
推 epenpal:太晚來了 08/08 19:47
推 sweetpotapo:thismy+1 我也想知道結果 08/08 20:11
推 beargarden:thismy+1 不是要瞎起鬨 就是只想知道誰對誰錯!! 08/09 01:54
如果司法程序完結我會讓它們波文的
但是 只在網路上筆戰我不認為可以分清對錯
請大家冷靜
※ 編輯: AMYHUANG 來自: 114.32.126.129 (08/09 02:21)
※ 編輯: AMYHUANG 來自: 114.32.126.129 (08/09 02:22)
推 diezoo:我覺得反而是經驗分享耶~對錯是一回事 08/09 10:33
→ diezoo:但是發生糾紛的過程po的越仔細版友以後合作的時候在這些點 08/09 10:34
→ diezoo:上面也會特別留心~我反而覺得過程是重點 08/09 10:34
→ diezoo:不然她們最後的對錯誰鳥啊~ 08/09 10:34
→ diezoo:我才不管她們誰官司贏誰官司輸~我比較想知道中間哪裡容易 08/09 10:35
→ diezoo:有爭端!!!thismy +1 08/09 10:35
→ diezoo:我不想判誰對錯~我想之中間的細解跟哪些點發生了容易爭議 08/09 10:36
推 diezoo:不准討論最後官司出來然後某個id被板友貼個標籤...有何意義 08/09 10:48
→ diezoo:不能討論吶大家就無法從這件事情上學到任何東西~ 08/09 10:48
推 diezoo:明明就是個"實例個案"的好機會~這外面學不到的~!! 08/09 10:51
→ diezoo:這不就是bbs的意義與功用? 08/09 10:51
推 diezoo:至於推文在那裡吵來吵去的我根本忽略...祇看文章過程而已 08/09 11:14
如果可以波出來不要違反法令
不要引起糾紛當然可以波 但是~
這個版有很多珍貴的學不到的東西 我不想因為一個有爭議的實際案例
讓更多人不願意在這裡發言或是對這個版感到灰心
※ 編輯: AMYHUANG 來自: 114.32.126.129 (08/09 18:13)
推 h2o1125:祖國和諧那套在這裡用的倒是挺好 08/10 07:54
→ ielife:因為會佔據大份的版面,而且大篇幅文章都已失焦漫罵 08/10 09:37
→ ielife:況且商業糾紛不是在bbs上說或吵就有結果,更何況是吵的多 08/10 09:41
推 z119:金額太小,吵架批評的時間都可創造更大產值了。 08/11 13:27
推 pikalin7:那就等另位受害人寫下回待續:"消失的20萬"XD 08/11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