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ellolucky:照樓上幾樓的講法就是在創業前要想辦法架公司內部網路 09/28 14:26
→ hellolucky:禁止使用隨身碟 做好完全盜code的sop? 09/28 14:26
推 hellolucky:要偷code太容易了 沒必要在這種無聊的小事上花這麼多 09/28 14:29
→ hellolucky:精力!如果被盜code就會被幹掉,那老闆肯定有問題! 09/28 14:29
推 hellolucky:與其做無謂的限制 不如用開放的心態面對員工 09/28 14:32
推 LaPass:創業階段不要找員工,要找合夥人。 09/28 14:35
→ LaPass:員工跟合夥人做起事來心態不一樣,員工只是時間到就拿錢, 09/28 14:36
→ LaPass:不會跟老闆共生死。合夥人不一樣,因為都在同一條船上。 09/28 14:37
→ LaPass:對合夥人不用搞那些sop,理由是在接受這個合夥人時,就已經 09/28 14:38
→ LaPass:建立某種信賴關係,除非老闆看錯人... 09/28 14:39
推 LaPass:還有,有技術性的東西,被盜code是真的會死人的。除非那公 09/28 14:41
→ LaPass:司是拿垃圾來包裝成商品,或是隨便找個開源程式碼換LOGO就 09/28 14:42
→ LaPass:來賣 09/28 14:42
推 hellolucky:你的合夥人不一樣真是讓我在螢幕前大笑了三聲....... 09/28 16:18
→ hellolucky:我只能說人都是一樣的 管他是員工還是合夥人 09/28 16:18
→ hellolucky:難道該公司不能簽保密協定嗎? 09/28 16:20
→ hellolucky:不要用自己書上看到的東西或自己經歷過(?)的事套在 09/28 16:21
→ hellolucky:所有人身上 這是我看你幾百篇推文的建議 09/28 16:21
→ hellolucky:世界很大 每個人的眼界很小 先去了解 在去評斷 09/28 16:23
推 LaPass:了解,謝謝你的切身經歷。 09/28 16:46
推 gpmm:贊同…世界很大 每個人的眼界很小 先去了解 在去評斷 09/28 18:35
→ gpmm:LaPass 說得某方面來說並沒有錯 09/28 18:36
→ gpmm:我待過幾個 startup team / 公司,也獲得部份相同的結論 09/28 18:37
推 XDboy:LaPass說得很謹慎 把員工當合夥人 員工不一定把自己當合夥人 09/28 20:02
推 gpmm:還是想再補充一下,我贊同 LaPass 觀點 XD 09/29 03:00
推 hellolucky:也許是我眼界太小 待過幾間公司 聊過近百個創業團隊 09/29 13:25
→ hellolucky:大都對程式碼被盜這件事好像不太在意 09/29 13:26
→ hellolucky:會偷就是會被偷 再怎麼防只會讓員工綁手綁腳 09/29 13:27
→ hellolucky:不過也許真是我眼界太小 :) 09/29 13:28
推 hellolucky:最後 我還是想說 我覺得不先去了解對方狀況就在推文 09/29 13:57
→ hellolucky:"說教" 是一件很不尊重人的事情 09/29 13:57
→ hellolucky:推文批評別人很容易 要把話收回很難 09/29 13:57
→ hellolucky:更何況被"說教"我相信成就或技術都比版上很多高上很多 09/29 13:59
→ hellolucky: ^^^^"被說教的人" 09/29 14:00
不好意思,這段話總讓我想到一句老梗,
當有一隻手指指著別人時,其實是有四隻手指指著自己的
(是說到底大拇指要怎麼指著自己…囧)
當覺得「說教」是很不尊重人的事情的時候,
有沒有想過自己是不是也在做同樣的事情呢? :)
好了以上胡言(ㄎㄠ)亂語(ㄅㄟ)結束,
還是先跟 h 大道個歉,並沒有要貶低您的意思,這篇也不是要來戰的 XD
是說以個人參與過幾個 startup team,也認識不少在 startup 的朋友,
我分享一些對這個議題的看法,
(不過我覺得 h 大和 L 大在講的其實並不是同一件事,我會拆開來講)
1. 合夥人和員工在心態上不同,這個我非常同意,
不提關於公司機密的防禦性這件事,純就面對公司 / 工作的心態而言,
我看過不少公司的向心力是,合夥人 >= 初期員工 >> 中期(已上軌道)員工,
並不是是說合夥人就沒有懶散的,但是如果這個合夥人是懶散或向心力低的,
那只能說是…嗯,人要慎選,
我待的前公司兩位創辦人,一個技術一個統籌,公司營運七年後,
兩個人因為諸多誤解,最後技術創辦人選擇離去並拋掉手上所有股份
(賣了幾千萬吧)
所以你要說這種事情有沒有一定,我覺得真的很難說,
合夥就像戀愛,也許可以走一輩子,也許才三個月就連朋友都當不成。
回到公司向心力上面,合夥人和初期員工往往對公司會有比較高的
使命感和認同感,但是這兩者之間還是有顯著差異的,
對員工來說,最大的風險是「可能領不到薪水」「可能要換公司」,
但對創辦(合夥)人的風險卻是「沒錢營運公司還負債」「投資的錢統統燒光光」
相比之下沒錢發自己薪水真的只是小事…
所以可想而知有時大家對於公司專案 / 產品出不出的來感受並不相同,
而這時不時就會成為到底東西出不出來的關鍵,
我也覺得公司初期要找合夥人,但是找合夥人真的是命,
如果沒那個命,就乖乖存錢請員工吧 XD
2. 再來深入一點看合夥人這件事,我有見過不少技術持股的不良效應,
或著應該是說,技術持股的人,有時會產生「自己並沒有實際花錢投資」的錯覺,
進而對整體公司(或專案)的壓力感受下降,最後導致公司或專案死掉的情況,
(尤其當大家都有正職,只是晚上共同創業的技術股更是危險 XDD)
當然這並不是絕對,也有很多技術持股的技術者是認真又負責的,
千萬不要把這當作一個合理的常態。
3. 關於 h 大所提的公司機密保護這部份,我也分享一些自己的經驗,
第一我完全贊同 h 大所說「人都是一樣的 管他是員工還是合夥人」,
合夥人一樣有劣性,員工一樣有值得信賴的對象,事事沒有絕對。
合夥人要不要簽保密、競業,簽了到底有沒有用,這些都要自己評估,
L 大所說的也沒錯,如果你不信任他,是不是在合夥前要多考慮一下,
如果你信任他,那這些手續會不會反而變成公司運作步調的阻礙。
因為我自己是在網路產業,可以深入分享一些關於公司的控管和保護,
a. 先說實例,我待的前公司主機登入控管做的不夠嚴謹,
只做了鎖定辦公室 ip 登入,但只要參與過系統面的工程師都拿得到 root,
而且密碼沒有在更新,
所以想想,只要離職員工躲在廁所偷連公司無線,
就可以跳去服務主機把全部資料都砍光,公司就…嗯(攤手)
b. 「導入控管和保護」並不同等於「讓員工作業綁手綁腳」,
至少在網路產業我的經驗是這樣,現在所待的 startup 公司只有我一個 RD,
但我已經先部屬了一些措施和 SOP 讓一切得以控管,
(1) 主機用高強度密碼,反正大家都背不起來,
就統統上公司內部一個有權限管控的 wiki 去查,
只要有 RD 離職密碼就全部換過,所以離職過的員工進不來。
(2) 主機開 vm 定期做 snapshop,只要主機一爛(或任何人搞鬼),
隨時可以救援,搭配自動化佈署更可以迅速到位,降低反應時間。
(3) 開發環境不要用 ftp 去上 code / 更新 code,
我的作法就是很常見的導入 git + gitolite,
好處是落實版本控管,且純 codeing 的 RD 根本摸不到主機,
就開發完把 code commit 上去就好,
一旦有員工離職就撤掉他的 key pub,
他就無法再拉 server 上的 code 了。
用 gitolite 之類的可以還切開專案權限,
像我們公司現在的外包和我們內部的開發在同一台主機上,
但是他們取不到我們的 project,
如果要管到更深入,甚至可以只開部份 code 給某些 RD,
這樣他們根本拿不到核心的 code。
再重申一次,我絕對相信人有劣性,就算措施做的再完美,
還是有可能會有人搞破壞、盜 code,這時候就只能藉由合約來補強了。
以上一點分享,也希望能拋磚引玉聽聽其他前輩的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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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1.192.41
※ 編輯: gpmm 來自: 1.161.192.41 (09/29 15:38)
推 LaPass:美國把RD資遣後,是直接把電腦鎖住,連開都不能開。然後發 09/29 15:50
→ LaPass:個紙箱讓離職員工把東西收一收.... 09/29 15:51
→ gpmm:如何資遣就是另外一件事了,我聽過在國外被資遣的都是 09/29 15:52
→ gpmm:毫無跡象,當天瞬間 fire,然後直接叫你收東西走人 09/29 15:53
→ Ken52039:要偷早就帶走了 哪還會在公司電腦裡 09/29 15:58
→ gpmm:也是,要盜早就帶走了 XD 09/29 16:01
→ gpmm:這時候就要看看 Apple 那精美的員工招聘防諜方式… 09/29 16:01
推 LaPass:資遣時那種狀況是怕員工破壞公司的資料..... 09/29 16:01
→ LaPass:以及預防任何知道被資遣時當下情緒所做出的衝動行為 09/29 16:03
→ kenzou:沒想到我的一篇徵才文讓大家討論的這麼熱烈。 09/29 16:06
→ kenzou:以我自身為例子,如果我想偷公司的code,無論怎麼防,我都 09/29 16:07
→ kenzou:還是有辦法的> 09/29 16:07
→ kenzou:既然如此,浪費那麼多的成本來防堵這種防不勝防的事情 09/29 16:08
→ kenzou:還不如多做幾場case study或是多寫幾行code 09/29 16:08
→ kenzou:對公司的幫助還大一點 09/29 16:08
→ gpmm:那也要看公司本身管控作到什麼程度啊 XD 如果從頭倒尾 09/29 16:11
→ gpmm:摸不到主機,只可以編譯一個 component 的 code,我是不知道 09/29 16:12
→ gpmm:除了非法行為還有什麼方式可以取得 code 09/29 16:12
→ gpmm:話說回來,這些權限上的管理其實目的是在於一個制度 09/29 16:12
→ gpmm:我個人的經驗是,越早導入制度(前提是極低複雜度)對公司 09/29 16:13
→ gpmm:長遠看來越有利 :P 09/29 16:13
→ kenzou:我就算用非法行為還是一樣偷的到,偷code本身不就已經是非 09/30 00:06
→ kenzou:法行為了嗎? 09/30 00:06
→ kenzou:以北公司來看,Github加上project segmentation已經是有 09/30 00:06
→ kenzou:某種程度的保障了 09/30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