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dhpipt (風颺的心)
看板toberich
標題Re: [閒聊] 買房/分租,用個人還是公司好呢?
時間Sat Oct 20 11:56:36 2012
※ 引述《lose1225 ()》之銘言:
: 是這樣的,我有點想買一間或租一間房子,再隔間,分租出去,
: 我知道很多商務中心就是這樣,不過還是想請教一下大家。
: 因為我一開始的想法,是有點想其中一間可以自用當辦公室,
: 其他的租給學生或上班族住。
: 1. 因為現在房屋出租需要扣二代健保的補充保費,
: 而且房租收入,應該要併入個人所得稅中扣繳吧?
房租收入 x 57% = 所得
併入綜所稅總所得
: 假如是用公司的名義來租給人,應該只要5%的稅,
: 還是有其他更低的稅可以適用呢?
公司是這樣,房租有5%的營業稅要先繳掉
然後房租收入併入全部收入
全部收入 - 全部成本 = 稅前純益
稅前純益 x 17% = 營利事業所得稅
: 用公司名義和任人名義當房東,哪種會比較有利?
除非你規模很大 不然一定是用個人名義持有比較有利
公司有一大堆會計成本 勞保健保費用
只買個三五間房用公司絕對不划算
而且個人也比較有機會不報稅 用地下經濟去走
另外,就是水電電話等費率
你用個人名義去買房子 就是用住家的費率
用公司名義就會變成營業費率
尤其是市話會差很多 兩支電話一支傳真
一個月就會多800~1000元
雖然可以報支出 但是省下來的稅金通常不夠差價
: 2. 昨天好奇打去問一間商務中心,
: 他說他們坪數約100坪,申請可以登記99間公司,
: 請問這是跟稅務人員談的嗎? 還是這數字、比例怎麼訂出來的?
: 3. 當房東,在租跟給自住、商用辦公上,
: 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 是否有前輩可以分享你們所知道的呢?
: 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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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3.233.16
※ 編輯: sdhpipt 來自: 1.163.233.16 (10/20 12:00)
推 lose1225:S大,所以買是用個人名義比較划算,但照這樣算來,租的 10/20 16:48
→ lose1225:話應該是用公司對外租比划算吧? 10/20 16:49
→ sdhpipt:你是說自己當房客跟別人租嗎? 10/20 20:34
→ sdhpipt:公司要當房客,除了房租之外,還要自行繳納一成的房租所得稅 10/20 20:35
→ sdhpipt:預繳,因為扣繳義務人是房客不是房東 XD 10/20 20:35
→ sdhpipt:跟房租成本拿來報稅比起來,值不值得你要自己算一算 10/20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