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dhpipt (風颺的心)
看板toberich
標題Re: [閒聊] 買房/分租,用個人還是公司好呢?
時間Mon Oct 22 19:34:00 2012
※ 引述《aaronpw (阿丸)》之銘言:
: ※ 引述《sdhpipt (風颺的心)》之銘言:
: : 房租收入 x 57% = 所得
: : 併入綜所稅總所得
: : 公司是這樣,房租有5%的營業稅要先繳掉
: : 然後房租收入併入全部收入
: : 全部收入 - 全部成本 = 稅前純益
: : 稅前純益 x 17% = 營利事業所得稅
: 滿多中小公司年營業額在3000萬以下用擴大書審申報(不動產租賃1000萬以下)
: 且個人所得稅率較高時 有時候透過公司說不定比較省 要看個人狀況
: 不過營業稅5%就是額外的負擔
嗯,擴大書審的純益率是根據 "營業額" 核定的
然後繳完營所稅之後再利用股東分紅分配
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
兩稅合一之後再補稅或退稅
我不覺得會比較省....
比如說年收租100萬
個人: 57萬 x 綜所稅率
公司: 4.76萬(營業稅) + 95.24萬 x 0.1(核定純益) x 綜所稅率(因為兩稅合一)
^^^^^^^^^^^^^^
公司要想辦法找到很多支出憑證去攤掉那個營業稅
不然光營業稅的金額就不止自然人5%所得稅了
更何況自然人還一堆免稅額跟扣除額
個人綜所稅率較高時,用公司比較有利
因為核定純益率比較低
: : 除非你規模很大 不然一定是用個人名義持有比較有利
: : 公司有一大堆會計成本 勞保健保費用
: : 只買個三五間房用公司絕對不划算
: 看你的公司是不是未來真的有實際營運,若不是的話公司五人以下
: 勞保不用成立投保單位 健保雖沒有此規定但通常跟勞保走 也是有人投保公會
健保的公司負責人不能保 "工會" 的
應該是職業工會,不是公會喔! :D
還有會計費用,你找記帳士幫你報稅
一年總要個15,000 ~ 20,000吧
: : 而且個人也比較有機會不報稅 用地下經濟去走
: 這點是真的 不過要看房客配不配合
: : 另外,就是水電電話等費率
: : 你用個人名義去買房子 就是用住家的費率
: : 用公司名義就會變成營業費率
: : 尤其是市話會差很多 兩支電話一支傳真
: : 一個月就會多800~1000元
: 電話傳真是設總機才需要這麼多 沒有實質營運也可以用一支
一支至少差200以上,光是月租費就差很多
營業用是265不能抵通話費
住家用是70可抵25通話費,差很多
: : 雖然可以報支出 但是省下來的稅金通常不夠差價
: 另外營業用不動產房屋稅土地稅也會比較高
: 不過應該可以申請最低1/6的使用,其他當一般使用或個人的自用住宅
: 這點我也覺得很奇怪,因為設立公司時國稅局人員會私下去場勘
: 有時候看門口有時問樓下管理員 一般我聽說都是5~6坪設一間公司合理
: 這個比率不是很清楚
通常都會進去你公司直接看,只在樓下沒進去是失職喔! :D
一般都是1/2營業1/2住家
有什麼特殊狀況才會給你到1/6
更大的問題在於土增稅
土增有一生一屋或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稅率
你用公司持有就不能用了
用個人名義持有,想賣之前一年先遷戶籍進去
設好自用住宅再賣
如果持有時間長,省下來的錢可能差上百萬
: 另外個人綜所稅報稅時若貸款利息可列舉扣除,若非自用住宅應該就不行了
: 若走地下 房客的租金也不能申報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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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dhpipt 來自: 1.163.232.121 (10/22 19:39)
→ kuoyu:電話可以一支用公司名義 其他用個人名義 10/23 15:24
→ kuoyu:用公司名義的可以在黃頁上查詢電話 10/23 15:25
→ sdhpipt:我也是建議樓上說的這樣 10/23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