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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sh (007)》之銘言: : 我們在某夜市有租一個十八萬的店面,當初房東答應讓我們隔成三小間來分 : 租,因為現在生意非常難做,當初隔間跟拉線什麼的,也花了一筆不小的錢。 : 但今年才半年多,中間的已經換第二家,旁邊的又跟我們說他們到十一月不 : 做了。 : 我今天跟他們談交接,因為十一月他們已經沒付房租了,我用押金抵一個月, 你要先發書面通知 最好是存證信函+簡訊+電話錄音 通知對方按照合約繳付房租 否則依合約處理(斷水斷電) 這個通知最好發兩次以上 書面要雙掛號 : 然後跟他們說當初簽約時,合約(制式的)後面有一條21條說到在有效期間 : 解約時,對方要一個月前通知,並且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 但對方今天跟我說,因為他問過律師(?)我扣他一個月押金,他十二月可 : 以繼續使用這個店面,而且我還要退他一個月的押金(當初押三個月)。 基本上 你扣他押金的行為 是因為他沒有角付房租 那妳們應該有沒繳房租就斷水電的合約規定 然後再扣押金作為租金補償並視為對方合約自動解除(合約上要確認) 所以正常是沒有把壓金當租金使用的道理 這是程序問題 : 我的印象認知應該不是這樣,因為他是提早解約的不是嗎?合約說我本來就 : 可以扣除一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 請問各位版大,我這個問題在這邊問適合嗎?還是有別的版?若不適合我會 : 自刪,若有人願回答我的話,我萬分感謝。謝謝 妳明天盡快去找律師詢問吧 --              "把會微笑的回憶送給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19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