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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_LifeJob 看板 #1H_JEkt7 ] 作者: smart1988 (不過是個村民)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判決] toberich板 oca v.s AMYHUANG 時間: Sun Aug 4 00:45:30 2013 申訴案由:7/22 oca □ [申訴] toberich 版版主 amyhuang 多項判決疑慮 申訴人:oca 被申訴人:AMYHUANG 申訴訴求:板主判決失當 ========================================================================= 判決結果:   案件發回重審、更改板規。 ========================================================================= 判決主文:   經多日審查,並看完 toberich 精華區內收錄之文章串後,作出如下判決。   板規之執行方式由板主認定之,板主可視看板情況採用檢舉制或主動處理制   ,此乃站規賦予板主之自治權限,組務於非緊急情況下不會予以干涉。   至於申訴文內提到的學術網路管理規範相關問題,組務已於 #1H-xohTl 提出   解釋,在此不另外進行闡述申論。   再來,關於「板主是否關心看板」此一問題,組務方面認為板主非完人,不   可能事事都在第一時間、甚至是事前就予以預防、禁止或規範,在組務及站   方許可之範疇內,板主以「維護看板風氣」為主要任務,板主之存在目的並   非懷疑板友是否意欲亂板,在情況許可下應以勸導為主要防範混亂之手段,   若錯失第一時間,則應迅速採取硬性制止措施,綜觀本案之發展,板主在跟   隨討論之同時,確實未善盡督導之責,使板友 oca 有單方面遭到攻訐之疑慮   ,板友發文、推文參與討論乃站方賦予使用者之自由,且使用一個看板之時   間與對於該看板之感情深淺並無直接關係,組務認為將板友 oca 定論為「欲   使創業板不利」並不妥當,觀板友 oca 之言論,偏激與否姑且不論,能讓組   務看到該板友對於看板未來之關心,而板主 AMYHUANG 於組務板所發表之「   你看這個版才多久我不覺得你有資格評判我」也不妥當,作為一位管理者,   組務希望板主 AMYHUANG 能以一視同仁之方式對待所有使用者,還請板主多加   注意之。   不過,針對「挑釁言論」一案,組務否決板主 AMYHUANG 有公報私仇之疑。   查 toberich 板過往之判決紀錄並不多,在此情況之下確有發生「判決失準」   之可能,申訴人 oca 舉 daimond 之例子表達己身受判失準且過重,組務同意   並受理,但組務並不認為此一案件應歸咎於板主利用職權之便公報私仇,因為   板主 AMYHUANG 在該討論串之角色是一位觀眾,論私仇還談不上。   然板主 AMYHUANG 給予板友 oca 水桶三年之懲處,後改為三百天,給予同案   之板友 daimond 僅三天懲處,無論是主觀或客觀來看,都產生了懲處程度失   準,難免引人疑竇,板主依板規予以懲處應採統一標準,當然,板主擁有懲處   內容之裁量權,但同一討論串、違反同一條板規之兩名板友的懲處內容差了百   倍之多,此舉並不妥當,因此發回重審,給予申訴人 oca 一個較適當之懲處。   另,查 toberich 板板規:   八、請遵守網路禮儀,使用挑釁、汙辱、攻擊性態度及字眼挑起爭端者依情節輕重處分。   *本版禁止下面各項不遵守廣告禮儀的文章內容。    a.注音文、火星文 (中文難以形容的聲音不受規範)       b.一行文、無意義灌水文 (字數請滿30字)        c.鬧板、洗板、無意義推文、廣告文       d.引戰文章以及推文 (嘲諷、攻擊任何人)       e.人身攻擊、擅自公佈他人個人資料、信件等違反站規行為       f.吐嘈、謾罵意味的情緒性標題、文章與推文        g.無正當理由修改推文   *違反以上版規,將視文章爭議狀況,鎖文或刪文收精華區。推文部份違反將視情況    給予警告或一周以上的水桶。      「推文部份違反將視情況給予警告或一周以上的水桶。」此一規定並不妥當,   不妥之處乃因「一周以上」過於籠統與龐大,板主應就違反板規之程度與懲處   內容之間之連結予以定義,並規範各種違規行為之確切懲處標準與範圍,此舉   也意在防範使用者有板主自由心證範圍過大之疑竇。   以上為本次判決內容。                        smart1988 @ Life_Jo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241.7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mart1988 (111.251.241.78), 時間: 08/04/2013 00:46:16
Laving:所以結論就是 oca 違規。幫大家總結。 08/04 02:50
gpmm:不認同小組長的判決,也不認同小組長對於板主發言的定義 08/04 03:02
chifu:原來版主亂判不再結論裡 這個版真是超級溫馨 08/04 12:25
heri:結論就是違規依舊,但罰責可再斟酌。溫馨和諧沒什麼不好,反正 08/04 12:39
heri:照這看來,最後結果都不可能讓"你們"滿意:) 08/04 12:40
chifu:怎麼不滿意 daimond也判個三百天就可以彰顯版主的公平正義 08/04 12:52
chifu:然後我想沒人抗議的話版主應該真的很想判三年啦 乾脆兩個人 08/04 12:55
chifu:綁一綁一起三年好了 這樣有沒有體恤版主 這才溫馨和諧 08/04 12:55
l19:啊就daimond判300天不就好了 如果一起改判3年也很公平啊 08/04 13:36
telogood:daimond大的情結,三天差不多了~人家並沒有對板上挑釁. 08/04 15:56
Shamu:oca 30 天就好阿~ 反正結束後好了就沒事,再亂就再判也無妨 08/04 16:08
asdfghjklasd:沒有畫面 沒有畫面 沒有畫面 再說一次沒有畫面 08/04 19:39
jamo:其實oca那篇文我一直沒看到,到檢舉後才看到,我可以理解為甚 08/04 20:25
jamo:麼一堆人要爆氣,但說真的版友可以爆氣,版主不行,這也是我為 08/04 20:26
jamo:甚麼多年來都不再當板主的主要原因--不能罵看不爽的人 08/04 20:26
jamo:很痛苦啊啊啊~~總之做人跟做事是兩碼子事情,特別是管理~ 08/04 20:27
jamo:我可以理解感情上大家都想永久桶 oca ,因為他擺明就是路人甲 08/04 20:28
jamo:但是要永久桶要有一點手法,直接無腦靠一條"一週以上水桶" 08/04 20:30
jamo:然後依版主裁量權便宜行事,被組務噹回來也真的是不意外就是了 08/04 20:30
giga:這篇跟創業什麼關係,私信就可以處理的事情,為什麼轉到板上 08/05 11:10
AMYHUANG:樓上你可以不意外 但用無腦形容會不會太過分了 08/05 11:10
giga:小組長好大的官威 08/05 11:11
j102030111:請問這篇文章對閱讀板面的板友有任何意義嗎?為何不私信 08/05 11:13
giga:忘了有噓可以用 08/05 11:14
Suboy:畢竟也算是公共事務, 組長判決當然要讓大家知道又不是搞小 08/05 11:17
Suboy:團體, 至於每個人立場看這篇判決心中可能有不同感受 08/05 11:18
Suboy:但感受以外, 公平處置才是版友需要的吧... 08/05 11:18
chifu:這個版才好大官威 連小組長組務判決信要發到版上都可以噓 08/05 12:41
chifu:你個版? 08/05 12:41
giga:哪ㄧ條板規說不能噓 08/05 12:57
chifu:哪一條版規說不能轉 08/05 12:59
giga:可以轉呀 08/05 13:01
chifu:很好啊 自己都有答案的東西上來問啥 giga好大官威 08/05 13:04
savast:衝著chifu這句話 我噓定了 08/05 13:21
Suboy:好奇怪...怎麼都用意氣在噓, 噓文ok. 可是噓判決噓推文????? 08/05 17:56
XXPLUS:可見大家根本不知道噓的意思,反正有2有不爽就用了 08/06 09:13
kongyeah:好大的官威 08/29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