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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版以往的判例及小組長的判決 修改版規及修正oca 及 daimond版友的判決如下 版規修改部份 茲因本版主要討論範圍為創業相關經驗和資訊,所以維持討論風氣為版主管版之首要 有鑑於這樣的標準,修改版規如下,版規修正後即刻實行,不溯及既往。 八、請遵守網路禮儀,違反以下規定將依情節輕重處分。 1.使用挑釁、汙辱、攻擊性態度及字眼者,將依情節水桶7-20天。 2.不論以任何方式,挑起爭端者,將依情節水桶1-3個月。 3.於版上公然挑釁引起爭端者,將依情節水桶4-12個月,並劣退文章。 *本版禁止下面各項不遵守廣告禮儀的文章及推文內容。 a.注音文、火星文 (中文難以形容的聲音不受規範), b.一行文、無意義灌水文 (字數請滿30字) 違反以上兩項將警告一次。 c.鬧板、洗板、無意義推文、廣告文者,將視情節水桶7-60天。  d.引戰文章以及推文 (嘲諷、攻擊任何人),將視情節水桶14-60天。 e.人身攻擊、擅自公佈他人個人資料、信件等違反站規行為。劣退文章並視情節水桶 30-120天。 f.吐嘈、謾罵意味的情緒性標題、文章與推文 g.無正當理由修改推文 違反以上兩項將視情節警告一次,若再犯水桶3-30天。 *違反以上版規,將視文章爭議狀況,鎖文或刪文收精華區。 oca 及 daimond 判決 oca 版友 因公然挑釁,引戰,及破壞本版討論氣氛 根據版規第八條第三款 於版上公然挑釁引起爭端者,將依情節水桶4-12個月,並劣退文 章。 判決水桶200天 證據文章於精華區16-1-28-2 節錄部分如下 --- 在下身為一個酸民,舉著大旗質疑的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就是想看笑話我只是沒想到有這麼多版上的創業者會一起下去演這齣鬧劇而已。 --- daimond 被版友申訴引戰,及措辭不當,但並未針對個人,故判決水桶20天 判例參考如下~ 06/11/2012 02:47:55 AMYHUANG 限制 gogogorz 發言,期限為 180 天 理由: 推文引起糾紛,導致看板持續動盪,請兩位私信聯絡 08/07/2012 23:39:34 AMYHUANG 限制 WEDI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推文引戰 08/07/2012 23:39:50 AMYHUANG 限制 a24661277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推文引戰 08/07/2012 23:40:04 AMYHUANG 限制 kikicoco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推文引戰 08/07/2012 23:40:28 AMYHUANG 限制 DFDR338 發言,期限為 15 天 以上 創業板版主 AMYHUANG 癸巳年七月初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26.129
PeppermintC:情人節快樂 ^^ 08/13 03:47
sweetpotapo:情人節快樂!! 08/13 06:06
RIVERSHAKE:你對水桶日數真的很沒概念耶....= = 08/13 15:46
ampgood:癸巳年七月初七 乍看之下以為是甚麼不吉利的日子XD 08/13 17:03
紀錄:因oca版友來信釋疑,故修改公告並做說明 ※ 編輯: AMYHUANG 來自: 1.34.191.224 (08/28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