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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xou ( )》之銘言: : 請教各位一個簡單的問題 : 目前卡關 想不到理想的解決方案 : 當初兩個人一起合夥開一間店 : 是用第三人名義去貸款 : 所以兩人都沒拿出半毛錢 : A負責營運的部分較多 有時候有領薪水 : B負責協助 輔助 也有一起處理貨源 採購 義工 : 佔比約 7:3 : 兩人因撕破臉決定不合作下去 : 目前營運兩年 預計年中後會開始賺錢 : 試問今天 如果B退出的話 : 1.A給B一筆"薪水" : 2.完全拿不回什麼 : 3.不建議退出 : 如果你是B 你做了兩年義工 : 現在要認真為利益著想了 : 怎麼做才是最好的? : 還是就繼續合作關係 : 等到店有賺錢再說? : 感謝 LOL 我認為你講的太不明白了 7:3 是股權? 還是"你認為"的工作量? 既然是第三人名義貸款,股權應該是第三人吧? 如果那個第三人不是老闆,那就是主要債權人吧! 正常狀況下他才是最舉足輕重的人物 如果 7:3 是股權就簡單,走人就是 等賺錢再回來討論怎麼分配 但 7:3 如果是"你認為"的工作量 那要搞清楚別人是不是這麼想 也許別人認為是 9:1 我覺得根本搞不清楚狀況沒法子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69.178
jt888:同意。講清楚大家才有辦法思考。 03/27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