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t888:同意。講清楚大家才有辦法思考。 03/27 08:57
※ 引述《rxou ( )》之銘言:
: 請教各位一個簡單的問題
: 目前卡關 想不到理想的解決方案
: 當初兩個人一起合夥開一間店
: 是用第三人名義去貸款
: 所以兩人都沒拿出半毛錢
: A負責營運的部分較多 有時候有領薪水
: B負責協助 輔助 也有一起處理貨源 採購 義工
: 佔比約 7:3
: 兩人因撕破臉決定不合作下去
: 目前營運兩年 預計年中後會開始賺錢
: 試問今天 如果B退出的話
: 1.A給B一筆"薪水"
: 2.完全拿不回什麼
: 3.不建議退出
: 如果你是B 你做了兩年義工
: 現在要認真為利益著想了
: 怎麼做才是最好的?
: 還是就繼續合作關係
: 等到店有賺錢再說?
: 感謝 LOL
我認為你講的太不明白了
7:3 是股權? 還是"你認為"的工作量?
既然是第三人名義貸款,股權應該是第三人吧?
如果那個第三人不是老闆,那就是主要債權人吧!
正常狀況下他才是最舉足輕重的人物
如果 7:3 是股權就簡單,走人就是
等賺錢再回來討論怎麼分配
但 7:3 如果是"你認為"的工作量
那要搞清楚別人是不是這麼想
也許別人認為是 9:1
我覺得根本搞不清楚狀況沒法子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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