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uh53067: 薪水領假的? 03/27 02:43
推 gn00324893: 談妥AB兩人負責工作相關內容的薪資後,成本加入AB薪資 03/27 03:39
→ gn00324893: 後的純利再除以三人份阿,正常都這樣 03/27 03:40
推 zzxzero: 有領薪水啊 03/27 08:28
→ zzxzero: 而且C有空就會去幫忙 不是完全出錢不做事 03/27 08:29
→ zzxzero: 就算出錢不做事 出資比是1/3 本來就是領1/3 不然都不要做 03/27 08:29
→ zzxzero: 直接付薪水請人 那也是有做事 跟AB領薪水做事一樣 03/27 08:30
→ zzxzero: 如果領薪水請人 AB有什麼理由領到40% 03/27 08:30
推 yasionl: 都領薪水了沒有理由要到40% 03/27 09:14
推 manasta: 薪水歸薪水 分紅照出資比例 不要起爭議 03/27 11:34
推 purplebfly: 當然是依股份分紅啊,你們還有領薪水耶,公司不賺錢時 03/27 11:47
→ purplebfly: 員工可以解雇,股東又不能解雇不發薪水,你們已經很佔便 03/27 11:48
→ purplebfly: 宜了,而且店你們在顧,帳/貨款動手腳股東又不知道,還想 03/27 11:49
→ purplebfly: 要少分紅給別人...真的不能跟人合夥啊 03/27 11:49
推 elcatel: 出錢可分1/3,那出錢又出力的人應該從另外的分紅制度規畫 03/27 13:20
→ elcatel: 。 03/27 13:20
→ innominate: 之後鐵定會鬧翻... 03/27 13:37
推 Dinjang: 領薪水應該抵銷勞力的部分 分紅照出資比例分比較公平 03/27 13:46
→ innominate: 嚴格說,最好不要進去領薪水,除非有人原本是做本行的 03/27 14:01
→ innominate: 否則薪水該訂多少會有爭議 03/27 14:01
推 reckea: 按股份比例分紅不是最基本的嗎?現在扯這些難保以後不會在 03/27 16:13
→ reckea: 帳上做手腳,鬧翻機率很高,還是要他們把股份買回去吧!這 03/27 16:13
→ reckea: 樣你們還可以當朋友 03/27 16:13
推 annie650517: 薪水歸薪水 分紅照出資比例+1 03/27 17:49
推 lsp33: 您是C吧 不要合夥了 這個案例他們只是要吃你 03/27 21:22
→ lsp33: 當然啦 他們可能只領很低的薪水 所以才說要分多一點 03/27 21:23
推 HOTROD: 領薪水 分紅照比例 寫個合約書吧...... 03/27 22:38
推 imyyps: ab都已經算入薪水的話,分紅請照當時出資比例分吧 03/28 00:26
推 LVMH: 不合理,有領薪水就沒立場拿出人來說嘴,而且c也不是完全不 03/28 00:29
→ LVMH: 幫忙,他也有領薪水嗎?沒有的話ab更站不住腳 03/28 00:29
推 x0321j: 王永慶說創業一定要 03/28 01:13
推 CY593678: 誠心建議別合夥了 他們應該先說好一人40%才跟你提的 03/28 09:55
推 notagoodman: 我猜你是c 03/28 10:57
推 jnte26: 獲利應該照股份分配,若AB覺得不公平應該談的是薪資多寡 03/28 14:30
→ jnte26: 或是績效獎金,而非侵占其他股東利益 03/28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