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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剛好看到新聞在播放一個有點眼熟的臉。 原來是創業板板友zzzzzken大。 最近板上有點混亂,希望這個新聞能激勵一下人心!~ 標題: Fw: [新聞] 帳戶多的1300萬還了 原來是銀行錯撥 時間: Sat Nov 5 13:44:07 2016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79fpY8 ]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帳戶多的1300萬還了 原來是銀行錯撥 時間: Fri Nov 4 22:25:51 2016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蘋果即時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帳戶多的1300萬還了 原來是銀行錯撥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退文,貼廣告也會被退文喔! 昨天(3日)有網友在PTT發文表示,公司銀行帳戶昨天多了1300多萬,懷疑應該是有人轉錯 帳,已通知玉山銀行,而今天(4日)他再度發文指出,錢已經還回去了,這筆錢是銀行撥 款給廠商,錯撥到他的帳戶,所以是銀行端出錯。 網友在PTT八卦版發文指出,公司銀行帳戶昨天多的1300多萬,已經還回去了,至於這個 1300萬是誰的,他說明,是廠商信用卡收款,刷卡機週結帳,由銀行撥款給廠商,結果錯 撥到他的帳戶,所以是銀行端出錯。網友說他早上也有致電金管會,不過金管會說不是他 們管轄範圍就是了。 另外大家關心的是否可以拿到一成禮金,因為不屬於撿到的財物,所以就不符合一成報酬 的原則。至於銀行犯錯專員還存活嗎?銀行說這屬於公司的內部機密,不便回答。 其他網友看到後紛紛留言「他們有沒有發一點獎金給你做為謝禮/歉意」、「領錢出來會 被討回嗎」、「銀行應該包個紅包才對」、「一千多萬是滿可怕的」、「這樣至少可保障 人為出錯的行員」。(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04/982390/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推 wacat: 5樓魯魯快點升級成為溫溫,變成民間傳說。編劇就有故事了 08/19 00:20 推 Chian3675: 我阿嬤超愛看,可惜我阿嬤已經... 08/19 00:20 推 milk7054: 樓上拍拍 08/19 00:21 → Chian3675: 把第四台停掉了 08/19 00:21 推 garlin0127: 靠北 可以不要這樣斷句嗎 08/19 00:2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83.2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8269555.A.888.html
yonbun: 照法律可以收個三成 11/04 22:26
YU0121: 哪家銀行?兆豐還是一銀? 11/04 22:26
stewartqq: 0.0....玉山的正妹....快點護駕阿!!!!! 11/04 22:26
elec1141: 還屁還? 11/04 22:26
cena0605: 不還可以告你侵占 11/04 22:27
kairi5217: ...照那條法律可以拿三成? 11/04 22:27
youkisushe: 玉山 搜一下昨天就有的文章 11/04 22:27
lin793156: 這樣不算撿到?那領出來就算撿到了吧 11/04 22:28
arnold3: 天然呆症妹 11/04 22:28
henry55566: http://i.imgur.com/yeDwUsG.jpg 11/04 22:28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95645 ※ 編輯: milk7054 (114.39.83.220), 11/04/2016 22:28:37
gamania10000: 民法805已經降為一成.如果硬跟玉山要.玉山可能得給 11/04 22:30
kasamewon: 這不歸金管會管那歸誰管? 11/04 22:30
AAApower: 被詐騙集團騙 就要不回來 11/04 22:33
PTTLawyer: 這不是遺失物 不能805 11/04 22:33
andy02: 其實我覺得可以跟銀行要 根本是在戲弄人 11/04 22:35
taqula: 只有沒還錢會被告侵占而已啦,想討一成門都沒有 11/04 22:42
jk01: 沒人管啊,真好錢隨便搬 11/04 22:50
sanshin: 真的 這種錢一般老百姓根本搬不走,那可能要一成 11/04 22:51
BRANFORD: 你要啊,銀行不給,你奈他何? 11/04 22:53
liao18: 要是我匯錯錢到銀行帳戶呢?銀行會鳥我嗎? 11/04 22:53
BRANFORD: 一天利息總 該 給 我們猜猜看 會不會 給 11/04 22:54
dslite: 侵占要坐多久牢? 11/04 23:00
XP1: gamania1000滑稽了,還在那邊1成得給。都說了這不是拾獲遺失物 11/04 23:04
XP1: 由於這不是遺失的物品,也不是拾獲。就沒有幾成報酬的問題。 11/04 23:04
bj45566: 一樓胡扯 www 11/04 23:24
wind0710: 在想,事主應該可以禁止記者抄,或跟記者拿提供新聞的費用 11/04 23:43
wxtab019: 這也在抄 11/04 23:59
ironkyoater: 銀行依法可要求利息一天1083 11/05 00:05
potential208: 黑道做甚麼都可 11/05 00:24
moneygg: 5%利息 算九個月? 11/05 01:16
jeter17: 這根本不算拾得遺失物好嗎怎麼交警局還一成勒 11/05 02:5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eppermintC (125.230.202.206), 11/05/2016 13:44:07 ※ 編輯: PeppermintC (125.230.202.206), 11/05/2016 13:50:02
XXPLUS: 一般民眾匯錯可以比照辦理嗎?告他侵占? 11/05 15:23
pizzafan: 銀行帳號不是聽說不連續嗎? 只錯一兩碼應該不會轉進去? 11/05 16:00
pizzafan: 所以是轉錯3碼以上? 11/05 16:00
kilmo: 一般民眾匯錯也可以比照辦理 11/05 16:33
thismy: 所以要害人很簡單,轉錯到他帳戶一萬 11/05 18:22
yarico: 匯錯帳戶,如果對方不還,是可以告侵佔,跑法院而已 11/05 19:55
airrooco: 好奇這樣是刑法336還是337? 11/06 13:15
airrooco: 不過就算加重2倍,10年年薪130... 11/06 13:16
bbignose: 讓我想到一千多萬要換成一個東西,到了別國再換成錢 11/06 14:15
bbignose: 折損最少又方便攜帶的東西,到底是不是裸鑽? 11/06 14:16
ManInBlack: 比特幣吧 11/06 15:17
bbignose: 我也想是比特幣 11/06 17:36
XXPLUS: 他沒趁機打廣告說我會在25:01準時歸還 11/06 22:22
我是從新聞上看到zzzzzken大的臉,然後才去八卦版找文章 z大發現公司帳戶第一時間有了這筆錢就馬上聯絡銀行, 然後銀行當天下班了客服無法處理,所以他才PO上八卦版, 希望匯款人看到了,至少能夠安心先。 我認為這真的是很好的處理。 不但能夠自保。(避免隔天銀行客服系統給你來一個不認帳之類的)(雖然發生機率小! 還能夠讓錯誤匯款的人能夠安心(匯錯款的帳戶持有人願意積極處理) 而且在這一個晚上的時間內,Z大作為一個網路起家的品牌代表人物, 他再一次地吸引到了媒體與鄉民的目光。 集良善、智慧、積極性、即時性於一個事件中。 不是每個人遇到了這種事情,都能處理的這麼好。我認為。 頗激勵人心的一個創業板板友小插曲。鏘。 ※ 編輯: PeppermintC (36.234.175.92), 11/06/2016 22:43:11
XXPLUS: 是的,不過就算有貪念的人,想a走之前也會三思吧 11/06 22:47
XXPLUS: 就跟現在馬路上一堆攝影機,有點理智的人都不敢a遺失物了 11/06 22:50
ww: 銀行帳號有校驗碼 但是有的銀行校驗碼太過簡單 數字排列錯誤 11/07 14:45
ww: 照樣會被視為合法碼 11/07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