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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朋友在南部合開了一間日文卡拉ok店 (類似台北的青春譜) 現在遇到了以下的問題: 原本打算走正式的營業登記。有想過到底要登記視聽歌唱業或是登記別的。 畢竟前者多了很多規定。 因為我們不賣菸酒也沒有坐檯,查了一下許多卡拉ok小吃部也都是登記餐飲, 所以是打算朝這個方向登記。 因此我們承接了一個有多年歷史、登記為冷飲店的卡拉ok(形式有點類似傳統舞廳, 一個約30多坪的空間可以唱歌,沒有隔間)。想說前任可以通過我們應該也沒問題。 但現在市政府那邊表示因為我們有新設隔間,要再過來現場評估是否需要登記為 視聽歌唱業。我們當然希望避免這種狀況發生,不知道有什麼地方我們可以注意的? 像是:跟市府人員的應對?場地的擺設?市府人員到現場來是想看什麼? 四處查詢問人都毫無頭緒,於是來這邊向各位版大求助了~萬分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115.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494515052.A.A40.html
a9301040: 八大行業、商業區才能做 05/12 02:09
lsp33: 管區問了沒 XDD 記得問事情都要準備紅包 XDD 05/12 21:19
lsp33: 為甚麼市政府會知道你們有隔間?? 05/12 21:20
lsp33: 隔間擺餐桌阿 餐廳很多包廂的 05/12 21:20
a9301040: 按經濟部的解釋,就是視聽歌唱,根本沒有轉圜餘地 05/12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