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pan9766 (Japan)
看板trans_math
標題[微分] 可微與連續
時間Mon Jul 6 22:03:53 2009
常常會有一些問題
問說 證明此函數可微分 或是此含數為連續函數
但我一直搞不懂兩者要分別怎麼證明
可微不是就 左導數=右導數 就可以了嗎?
然後連續到底是要用可微所以連續
還是說左極限=右極限=極限值
就可以得證了?
我一直被搞的霧撒撒
拜託各位老師或高手
解救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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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5.154.141
→ GLP:可微必連續可以證的出來阿 用極限就可以@@ 58.115.136.107 07/06 22:10
→ japan9766:所以證明連續用可微就可以了118.165.154.141 07/06 22:14
→ japan9766:那嚜證明可不可以微分呢?118.165.154.141 07/06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