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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會有一些問題 問說 證明此函數可微分 或是此含數為連續函數 但我一直搞不懂兩者要分別怎麼證明 可微不是就 左導數=右導數 就可以了嗎? 然後連續到底是要用可微所以連續 還是說左極限=右極限=極限值 就可以得證了? 我一直被搞的霧撒撒 拜託各位老師或高手 解救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54.141
GLP:可微必連續可以證的出來阿 用極限就可以@@ 58.115.136.107 07/06 22:10
japan9766:所以證明連續用可微就可以了118.165.154.141 07/06 22:14
japan9766:那嚜證明可不可以微分呢?118.165.154.141 07/06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