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apphist54:有些拉子也說自己是人妖,我也不會去跟她們抱怨妳們不算 09/25 02:31
這裡不禁讓我想到一個聽來的故事,
我把那篇文章整理編輯一下,
轉+節錄來這邊給大家參考。
(真的只是參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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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同性戀叫同志的事,
若無記錯,出自兩個姓林的香港人:
林邁克,那時有人叫他鴛鴦蝴蝶派作家,
林奕華,我叫他文化界交際花。
邁克是電影寫手,以前香港電影節的文字有不少是出自他手,
也有寫很多其他的,當然。
用"同志"來叫同性戀是他的傑作,林奕華則是公認把這用法搞到廣大流行的人。
林奕華其實是個很聰明的推銷員,
好像是一次為某影節或電影寫文章的小標題,
有,
「革命尚未成功
同志仍須努力」
之類,
當時我也覺得很好笑,很有味道,
因為,性別是同志關係最不重視的東西之一,
跟著林奕華打著這個叫法大搞公關。
這是不少所謂正名動作的兩難,
開始我覺得有意思,因為當時,在港,是要把同性戀議題曝光。
所謂,不只是自己的事,而是大家的事,
所以,用同志去叫同性戀有這一著,這事不只是同性戀的事,是全部人的事。
但成為同性戀代名詞時
同志所指卻不過是同性戀,那其他人呢?
關心同性戀的非同人仕,不能叫做同運的同志們啊?
當然,現象不是這樣黑白的,
在某程度上,同志仍不是用來叫同性戀的,
但,最少,在同性戀圈子裡,已經沒有這回事,
那個大同的涵義,卻大大失去了它原意的崇高情操。
之后我回加拿大,這事暫時也沒有浮現,
因為,同志的英文,並沒有遭到這種命運,
綠運的朋友,用同志去叫,不會引起混淆。
后來來台,發現同志二字已成主流,還流到台灣來,
真是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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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一個香港朋友在某隱板說的故事,
我沒有全文轉錄,也修掉了一些比較明顯的批評。
不過我想講的是,
既然我們都知道「同志」一辭的原意並不是同性戀,
而「同志」一辭的意涵直到今天都還沒有被同性戀完全佔有,
我們為什麼要自己把這個稱呼拱手送人?
同志大遊行每年都增加新的團體新的隊伍,
皮繩愉虐邦也去遊行,日日春也去遊行,
難道這些人全都是同性戀?
「同志」這個辭既然一開始就是要搞出「大同」的意思,
那麼我們就應該朝這個方向接著搞下去。
把「同志」這個辭送給同性戀,
然後再來抱怨這為什麼要叫「同志大遊行」,
我覺得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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