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eb30th1712.bbs@ptt.cc (我是她女友:))》之銘言:
> ※ 引述《samsydney (Q)》之銘言:
> : 雖然同性戀與跨性別皆為少數,
> : 但我仍認為同性戀與跨性別不能相提並論。
> 請問你的意思是不是指同性戀基於性別取向,而跨性別基於性別認同?兩者雖
> 有交集,但基礎不同,所以不能相提並論?
我是覺得不能相提並論是兩者間不能用簡單的方式去換算、不管是正相關或負相關,
也不能說無關係,但卻有分佈的常態及非常分佈關係。
既使使用X-Y軸的直角座標系統來表示,分佈的點所成的區域也不是正圓或正方型.
又另外一個問題是,當事者或及當事者的外在支持系統(包含家人,親友,長官,師長,
心理輔導,精神醫學....)必需要面對處理時...
將性別認同當性向困擾問題處理,或反過來,將性向困擾問題當性別認同來處理...
那才是問題.
ps.我一直懷疑是不是所謂的工作需要,如演戲的反串,不算跨性別吧?
或是像情治人員為了蒐情而做的性別偽裝,不算?這應該都不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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