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b30th1712 (我是她女友:))
看板transgender
標題Re: [閒聊] 變完身體會想搬家嗎
時間Tue Mar 27 13:35:32 2007
※ 引述《nurikosp (moonwalker)》之銘言:
: 我搬家了,覺得搬家是好事。
: 以前我家樓下有個阿媽養了一隻肥狗,我常跑去逗他玩,
: 但是自從改變了以後,那個阿媽看我的眼神就很不屑,也
: 不讓我跟他的狗玩。我也知道很多鄰居在背後談論我,這
: 讓人感覺不舒服。
: 搬家後好多了,我只是一個普通人,前幾天到樓下蹓狗還
: 有人來搭訕,多好啊 XD
: 想到一件不太高興的事,我有個朋友認為,跨性別人士主
: 動告知對方自己的身分是一種義務,一種禮貌,所以他每
: 次要把我介紹給他的朋友親戚時都會先說明我的身分,有
: 一次我跟另一個版友和他,碰到了他的阿姨,事後我知道
: 她阿姨說:你怎麼會去認識這種人啊?實在很不爽,我不
: 覺得告訴別人自己的身分是義務。
我認為華人私領域的觀念普遍較差,因為從商朝開始到民國,都沒有私的觀念。
今年是民國九六年,對華人而言,私的概念還未滿一百年,當然我上面說得這些並
未經過嚴謹的測試。
所以包含跨性別身份在內這些私事,在缺乏私領域觀念的人眼中,從來就不是
私事。〝我認為妳有義務告知別人妳想變性〞、〝既然變性不是壞事,幹麼怕別人
知道〞,我認為這樣可以解釋這些人在想什麼。
我曾經努力過,〝為什麼我要告知別人自己想變性,你有義務告訴別人自己的
急性睡眠癱瘓症候群或是出生在二月卅日嗎,不會嘛,這些都是私事,也就是自己
的事,自己所有的事情都有義務告訴別人嗎,當然不是嘛〞,但大多數聽眾往往有
聽沒有懂,後來就只有隱私被侵犯的時候才會說。例如前幾天賣場小姐沒經過我允
許就打開我的包包看,才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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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是人民的公僕,所以女警是人民的女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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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3.222.228
推 genovia:誰跟你說有這種告知義務的啊? 03/27 22:40
→ egghead:就是沒有才再講阿XD 03/28 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