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cdvd (要妳知道妳最美)
看板transgender
標題Re: 3/8 同志熱線盟友日日春遊行 http://0rz.tw/193Kc
時間Tue Mar 4 00:53:08 2008
※ [本文轉錄自 gay 看板]
作者: 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 看板: gay
標題: Re: 3/8 同志熱線盟友日日春遊行
http://0rz.tw/193Kc
時間: Mon Mar 3 23:07:15 2008
日日春廢罰娼條款遊行特刊 (二) ~這個遊行要救誰?
關於這個問題,由對同志非常友善、平時也為同志喉舌過的學者,
大家也已經熟悉的彭渰雯小姐的文章來回答。:)
(通常都是這種人才會對各種弱勢都有一定理解、支持)
下面這篇文章的背景是前公娼官秀琴小姐自殺的事情,
詳見維基說明: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E%98%E7%A7%80%E7%90%B4
停止懲罰底層性工作者 文/彭渰雯、陳美華
本月初,前台北市公娼自救會會長官秀琴投海自殺。這個消息夾雜在近年來層出不窮的貧
困殺人事件當中,並不比其他令人鼻酸的自殺新聞更為突出。但我們相信,對九年前曾經
因為廢公娼事件而激烈「交戰」的相關決策者和婦運工作者而言,看到這起新聞,不可能
同情過後就算了。因為我們都深知壓倒駱駝的那根關鍵的稻草是什麼。因為我們都為這幾
年來沒有採取更積極的性交易修法改革行動,而感到愧疚。
九年前台北市長陳水扁的廢公娼決策,已經成為許多教師在課堂上講述「草根民主」最經
典的反面教材。參與式民主的核心要義,就是讓受政策影響的人能夠參與決策過程;傾聽
那些最受到政策影響的人的聲音,並將之納入決策內容。然而九年前台北市廢娼政策所依
據的那場由市警局在1996年10月召開的「娼妓管理辦法公聽會」,邀請了「社會賢達、學
者專家、民間團體」等眾多人士參與,就是沒有邀請工作權益可能因此遭剝奪的公娼。甚
至在九月廢娼前後,公娼組織自救會陳情、抗議無效,進而積極地在兩個月內透過體制內
的遊說策略,終於讓市議會通過緩衝兩年的新管理辦法,陳水扁市長都還可以悍然拒絕執
行,並且將所有過錯歸咎於政黨惡鬥的產物。馬英九市長上任後雖然做到了「依法行政」
,緩衝兩年,卻也不曾積極為這群底層的性工作者們再爭取些什麼。
台灣的婦女運動因為公娼事件的分裂而元氣大傷。事件過後,大家各自忙各自的議題,妓
權運動只剩下「日日春協會」在推動,在窘迫的資源下努力爭取性工作除罪和去污名化。
這期間,唯一一次的修法契機曾經出現在二○○四年一月,內政部考量修改社會秩序維護
法第八十條,將現行明顯具有差別待遇的「罰娼不罰嫖」政策,改為「娼嫖皆不罰」,也
就是讓從事「性工作者」除罪化,不需要因為擔心被抓而賄賂警察、依靠黑道或忍受惡客
。
然而,這則新聞當時被媒體誤導為「性產業」除罪化,引發一群反色情婦女團體的緊張,
迅速組成「推動縮減性產業聯盟」向內政部抗議,明確要求應將法令修改為「罰嫖不罰娼
」,也就是不同意單獨取消「罰娼」條款。「推動縮減性產業聯盟」認為,性交易市場的
存在,很大一部份得歸因於資本主義市場利用女人在男權社會底下的劣勢,讓男性嫖客的
慾望可以無止盡的延伸。在「沒有需求,就沒有供給」、「懲罰嫖客就能打擊性產業」的
簡化邏輯下,「懲罰嫖客」頓時取代「不罰娼」成為該聯盟的核心訴求,該聯盟甚至揚言
「不罰嫖,就不修法」。內政部眼見婦女團體沒有共識,遂也不再推動相關政策修改,致
使「罰娼不罰嫖」的惡法延續至今。
我們想問的是,為什麼對於「懲罰男人」的堅持,要優先於「保障女人」?根據警政署資
料統計,去年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而被逮捕的一九七○位女性當中,三十歲以
上的就有一四五七人,超過四十歲的更有八九五位。換言之,每四位被逮捕的性工作者當
中,就有三位超過三十歲,有將近一半超過四十歲。在性產業裡,超過三十歲以上的女人
稱為「中年」的弱勢者並不為過,換言之,現行社維法第八十條,很明顯地就是一道有著
明顯年齡與階級歧視的條款:它懲罰的主要對象,就是在性產業內相對弱勢的底層性工作
者。而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在於,警方往往是選擇性的執法,越是規模大的酒店、理容院
,越是安全;相對的,越是跑單幫、站街頭的個體戶越是容易成為警方鎖定的目標。
社維法第八十條是否廢除,對於在高級酒店、俱樂部上班的小姐而言,也許「無關痛癢」
,因為她們的工作有合法、光鮮的門面保護,即使「做S」也是在五星級飯店或是高級俱
樂部,鮮少有警察敢抓。同樣地,我們可以預期,如果未來反娼女性主義倡議的「罰嫖不
罰娼」條款得以通過,這些高檔性產業也不會因此而關門大吉(畢竟台灣不乏有錢的大爺
);可以預期的是,底層男性為了避免被抓,而不敢再上街找小姐──因而,會直接受到
打擊的又是底層的性工作者。目前反娼女性主義者汲汲要求的「罰嫖不罰娼」,也很可能
只造成底層階級的男性被抓的「階級歧視」效果。
台北市廢公娼九年來,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維護了女性尊嚴,實在難以回答。但我們很清楚
的是,它迫使許多底層女人更走入絕境。官姐之死,對我們造成很大的震撼,我們相信對
於反娼女性者和當年參與決策者也應該有所警示。性交易政策牽扯的利益與價值雖然複雜
,但是身為婦運者和人道主義者,應當對於一個主要目標有所共識:
那就是改善弱勢女性
的處境。以這樣的共識為基礎,現在就是我們重新開啟政策對話,加速修法的時刻。
(本文已刊載於 2006.08.22 中時時論廣場,by 彭渰雯、陳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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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KNYTaipei:推 加油!! 03/03 23:24
推 readonly:推推推!一定要支持一下的啦! 03/03 23:28
推 weichlai:維護女性尊嚴就是要改善弱勢女性的處境。 03/03 23:28
推 endlers:支持性工作者除罪化 落伍罰娼違害人權還談什麼入/返聯 哼 03/03 23:39
推 hiro0810:推一個 加油~ 03/03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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