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
看板transgender
標題[新聞] 英跨性別囚犯成功轉入女監
時間Sat Oct 3 07:48:43 2009
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34288
台灣立報 英跨性別囚犯成功轉入女監 更新時間:2009-09-30 22:34:22
【編譯魏世昌整理報導】在許多性別被強制畫分的場域,跨性別者常遭受到不平等的待遇
。一般來說,監獄就是一個必須粗糙依生理性別區分的地方。英國一名跨性別受刑人在經
歷層層上訴抗爭後,終於順利轉往女性監獄繼續服刑。
根據英國《衛報》報導,英國一名生理男性的27歲跨性別受刑人,在最高法院裁決她待在
男性監獄顯然違反人權後,順利轉進女性監獄。
這名代號為A的受刑人在2001年因謀殺男性伴侶,入監服刑5年;而就在出獄後的第5天,
她又因意圖對一名陌生女子性侵害,再度面臨吃牢飯的日子。
A的律師形容,在A「男性的身體裡住著女人的靈魂」。根據她的律師團表示,她之所以犯
下意圖強暴的犯行,與政府拒絕提供她變性手術需要的合法認證有關。
3年前,A因「2004年性別認同法案」的通過,取得了她為女性的法律認可。A形容自己以
男性之姿出生是個「天大的錯誤」。目前經由荷爾蒙治療後,她已擁有女性的第2性徵,
並且留了長髮,同時經由雷射除毛,小腿變得相當光滑。
監獄拒絕性別自主
然而A的變性手術完成之路困難重重,因為司法單位與監獄方面拒絕將她安置在女性監獄
,聲稱這成本太高,且會讓她在女監受到不平等對待。但是要到A確實曾與女性於監獄中
相處過後,醫院才同意讓她施行手術。
眾議院法官大衛.艾文(David Elvin QC)推翻了司法部長傑克.史卓(Jack Straw)繼
續將A拘留在男性監獄的決定。艾文說:「讓A繼續拘留在男性監獄就是違反了歐洲人權大
會的第8號法條-私人與家庭生命的權利。」
在多達30頁的裁決書中,法官提到A身為女性,拘禁於男監中就是處在易受傷的狀況中,
她是個「有憑有據的真女人」。「她以女人的方式生活,必須以女性的方式對待她並且要
保證提供單人牢房給她」艾恩說。
法官說,在A與監獄間存在著一份「定型化契約」。裡頭詳細說明了她何時可以穿何種衣
服與化妝。「與其他的女性囚犯相比,對她的這些限制已經是特別的福利了。」
「但問題是,繼續待在男性監獄,這對A的手術目標完全沒有幫助。」A說,沒有人可把她
的女性身份奪走。「直到離開人世前,我一直都會是一個女人。對我而言,這是從出生時
就該存在的事實。」
割除生殖器才獲認同
A從10歲開始就渴望變成女兒身,她控告獄方對她性別認證抱持懷疑的態度。她說:「一
定要我生殖器割除後他們才開始考慮認同我的性別,不再阻撓我的性別認可證明。但他們
抗拒正名我的女受刑人身份,這會讓手術無法順利進行。」
司法部門與獄方爭論的其中一個重點是,A不大可能被其他女囚犯接受,假設她搬進女監
,將會因長期隔離監禁,讓政府須額外支付每年約8萬元英鎊(約新台幣432萬元)的費用
。獄方也表示,將A轉進女監對她的精神狀況會有嚴重的影響,並且她提前釋放的機會將
越來越渺小。
但法官裁定認為,讓她待在男性監獄的決定抵觸了她的個人自主權,「這形同扭曲了監禁
的原意。」
律師說,沒有證據顯示司法部曾經將A的個人發展、與把她持續關在男監的「恐怖後果」
列入考量。「這攸關她的內心自我認同,很明顯地她的激進行為跟這息息相關」。
她的律師團之一,菲律伯.考夫門(Phillipa Kaufman)告訴法官,A已服完了應服的最
短刑期,但卻被假釋委員會告知她仍無法被社會所接受,她仍然有「大量的牢獄功課要做
」。假釋委員會並且說:「要釋放,門都沒有。」
監獄官方發言人說:「我們對這判決感到遺憾…,我們會考慮進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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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nkwun:這則新聞忘了收@@ 10/03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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