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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第二條已明訂『推文達三行,「請」用回文』 此規則並非強制。因為推文三行的規定很容易就觸犯,我 目前只以「連續性的思維、句子」做主要目標, 若是「零散性」的句子積成三行,我就不嚴格限制。 規則第三條已明訂,禁止「辯論、筆戰」,在文章 #1EFAmAol 中,Leo與Ken兩人很明顯已有糾纏互鬥現象,Ken的推文明 顯是連成一貫思緒,字數可達成完整文章,但卻寫成推文。 Leo的推文很明顯地是想纏住Ken,在Ken的每發一行Leo就 立刻回一句,已明顯是想挑起筆戰。 再來,我絕對歡迎你搞筆戰、搞辯論,只要你是寫在文章中 ,我都歡迎。但是只要你躲藏在『推文』裡,不論你是對是 錯,是值得收藏在精華區的,還是污辱人的戰文,我一律嚴 厲禁止。 -- 我的blog : http://mikimotoh.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2.63.249 ※ 編輯: MikimotoH 來自: 211.22.63.249 (08/08 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