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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 哲學哲學雞蛋糕 部落格 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12/05/blog-post_15.html?m=1 根據這篇文章,有些國家的性別認同異常者就算不做變性手術也可以在醫生 的核可下改變法律性別。支持這種政策的主要論點是變性手術昂貴且有風險 ,並且,對變性人來說最能顯著改變性別角色的其實是荷爾蒙藥物而非手術 。手術對他們來說和整形類似,外觀改變能帶來自信,但對於性別認同與定 位沒有決定性影響。需要醫生核可才能改變性別,這還不是現今最方便的方 案,根據這則報導,阿根廷人甚至可以自己選,不需要醫生診斷,換性別像 換名字一樣快。 我基本上同意這些做法背後的出發點。不過,我認為我們可以考慮更極端且 一勞永逸的方案:把性別從法律裡拿掉。 當然,這並不是說不同的人隨時都應該在法律上受到相同對待。我們可以同 意,犯罪者的心理狀況和年齡會影響他受到的懲處方式,我們也能同意,人 的身體健康狀況,會影響他是否需要服兵役。然而,這些不同的狀況之所以 能帶來法律上的不同處置,是因為它們都能給出以不同方式處置其擁有人的 直接理由:如果殺人行為出自神經病,那麼一般的處罰無濟於事,應該做的 是恰當隔離和治療;而體弱多病到一個程度的人,無法富擔保家衛國的責任 ,免除兵役是公平的做法。 一般而言,性別造成的差異很容易帶來我們在一些狀況下給予人不同法律待 遇的直接理由,例如男性通常在氣力和體能上勝過女性,依此若我們必須在 讓男性服兵役和讓女性服兵役之間擇一,前者明顯是好選擇。然而,這些證 成不同待遇的理由,並不總是和性別差異同進出:有瘦弱男性如我,也有壯 碩女人如黃頌竹。 性別本身無法提供其擁有者受到法律差別對待的直接理由,性別帶來的最多 只是間接理由︰男性通常力氣大,所以找男生當兵比較划算。當科技進步, 身體和心理狀況的檢測變得便宜而有效率,我們應該放棄使用性別這種方便 但不準確也不公平的判準,來分配大家的法律責任與義務。 當性別的法律意義被取消,最顯著的改變就是身份證不再顯示你的性別,而 且任何兩個人都可以結婚。我相信,在這種情況下許多性別問題都會自動消 失,並且現在的性少數也不需要繼續苦惱自己要花多少錢才有機會改變性別 欄裡那個字。 這個方案的另一效果,我相信,是減少性別刻板印象。當性別在戶政事務所 和法院裡不再重要,人們對於性別刻板差異的注意力就會轉移到其它真正值 得影響我們的選擇的特徵上。這這種注意力轉移,我相信,也會散佈到公家 單位之外。 然而,取消性別的法律意義會不會帶來壞處?可以肯定的是一定會,因為這 世界上大概不存在沒有缺點的政策,問題在於有多少、多嚴重。 很容易想到的壞處或許是,某些真的需要法律關照的性別需求可能從此被忽 視,例如產假。不過這種擔憂的存在,只是因為現在的男性孕母不夠普及。 不管是男是女,一旦懷孕了都會需要請產假,然而,現在的法律只給予女人 產假優惠,再過三十年,當懷孕現象在男人群中越來越普遍,大家就會開始 重新該不該讓男人也可以請產假。我建議的方案提早三十年就把這個問題連 同其它在未來會因為性別界線模糊而產生的大大小小問題一次解決︰你能請 產假不是因為你是女的,而是因為你懷孕。予以產假優惠的直接理由,來自 懷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和它帶來的不便,而不是來自當事人的性別,像 懷孕這麼好檢測的生理狀態,應該要直接成為獲得產假的獨立判準。 這個極端政策還有哪些其它缺點?這個問題就交給大家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02.230
cupidvenus:其實我的理想世界是長這樣 05/16 01:25
apruth:男人懷孕我有想過請產假的問題,但現階段可能沒辦法請。 05/16 09:44
apruth:以前有想過,戶口一定要有性別,是不是要防止同性結婚? 05/16 09:46
apruth:連原生女請產假都會遇到叨難了 05/16 09:49
tint:的確某些法律領域中是否區分性別沒太大意義,這篇文章的論點 05/16 09:59
tint:我是覺得滿認同的 05/16 09:59
bettordoe:不要分最好 05/16 17:10
Vicky1016:一邊說分什麼男生女生~ 但文字中又一直出現男生女生~ 05/16 18:25
Vicky1016:可見得事實上在這個概念的論述上~ 還是存在這個框架 05/16 18:26
fwf12:只是回一下樓上,因為那是"已經存在"的框架啊 05/17 15:23
fwf12:現在是討論怎樣突破"既有的"部分:) 05/17 15:23
Vicky1016:其實我不介意"分"這件事 關鍵在"分"的目的? 05/17 18:57
apruth:防止同性戀啊(猜) 05/17 19:42
Vicky1016:同性戀也要分性別~ 才知道誰是"同" 05/17 21:12
Leoniss:以這篇來講 我覺的他沒什麼在分 分的時候也是為了溝通而已 05/17 22:36
Vicky1016:至少我個人覺得分還是分的意義~ 05/17 22:58
Vicky1016:刻意忽視差異性 也是一種性別盲的表現~ 05/17 22:58
Vicky1016:就像我們常講 齊頭式平等是假平等~ 忽視其中差異性 05/17 22:59
cupidvenus:不過我最近有一種體認,像我是有性別就會適應不良 05/17 23:29
cupidvenus:但也有些人是沒有性別就適應不良,我是需要去性別 05/17 23:29
cupidvenus:但也有些人需要性別,能不能性別要不要也能自己決定? 05/17 23:30
Leoniss:他不是忽略差異性 而是反對基於性別預設的差異 而不去看真 05/17 23:33
Leoniss:正個體間的差異 反對以性別為基礎的差異想像 如男人力氣大 05/17 23:33
Leoniss:而且他說的明明就是拿掉「法律中」的性別分化 認真看.... 05/17 23:35
Leoniss:他明明也有說不是因此不同的人要有一模一樣的對待 05/17 23:36
Vicky1016:不過同樣 也可以有人問法律中對年齡做為一些依據的合理? 05/18 03:06
Vicky1016:有的人15歲就思想成熟 有的人25歲還大腦空空 05/18 03:07
Vicky1016:但前者非公民後者是~ 只因為後者年齡滿了 05/18 03:07
Vicky1016:憑什麼法律可以用年齡定義兒童 老人 公民? 05/18 03:08
Vicky1016:黃忠70幾歲可以上戰場打仗~ 有的人30歲就是弱不禁風 05/18 03:09
Vicky1016:這篇提到兵役~ 那沒有兵役的國家或全民皆兵的國家 05/18 03:12
Vicky1016:好像也不用考慮 像以色列不論男女都要服役~ 05/18 03:12
Leoniss:以色列男人當三年女人當一年特定宗教種族不用當 還是不同 05/18 10:30
Leoniss:沒有兵役的國家大部分招募時男女招募人數還是分開且不同 05/18 10:31
Leoniss:不是說這個構想不可行 但請不要舉自己也不清楚的例子 05/18 10:32
Leoniss:至於年齡和性別的法律地位是根本不同的劃分概念 = = 05/18 10:33
Vicky1016:不都是依據生理條件來劃分? 05/18 14:28
Vicky1016:特定宗教種族是因為忠誠安全問題~ 05/18 14:28
Vicky1016:以色列不太想讓阿拉伯裔當以色列兵 怕造反 05/18 14:29
Vicky1016:這篇文章~ 把"性別"換成"年齡" 整天文章幾乎全通 05/18 14:30
Vicky1016:沒有兵役是像哥斯大黎加跟冰島~ 這兩國家沒軍隊 05/18 14:35
Vicky1016:從來沒有實行過兵役 05/18 14:36
Vicky1016:另外在兵役選擇上 原生男優先於原生女還有個原因是生理 05/18 14:39
Vicky1016:期~ 原生男沒有月經的問題~ 原生女可以會有方面問題 05/18 14:39
Vicky1016:很多原生女在生理期間 不太適合操兵 飲食也會有忌諱 05/18 14:40
Vicky1016:當然有的人很強健 MC來照樣能跑能跳 05/18 14:42
Leoniss:所以你的觀點是..? 05/18 16:24
Vicky1016:我的觀點很簡單 我不認為去性別化社會有比較好 05/19 00:53
Vicky1016:法律上應該是保障多元性別權利 而不是刻意去性化 05/19 00:54
Vicky1016:有人覺得用"性別"做為部分法律權利規範依據不合理 05/19 00:55
Leoniss:所以法律上的保障多元性別會比去性化好的原因是什麼呢? 05/19 13:22
Vicky1016:這每個人看法不同~ 所以好壞我不敢講 05/19 15:20
Vicky1016:我只就這議題上表達我的觀點 05/19 15:20
Leoniss:所以我想知道你的觀點啊 有討論才有進步! 05/20 00:32
Vicky1016:我的很多議題立場都是應該要分別~ 05/21 00:05
Vicky1016:我認為不分 反而會造成"看不見差異"的問題 05/21 00:06
Vicky1016:就像原住民族身份在法律上有它特別地位或保障 05/21 00:06
Vicky1016:通過法律去定義分出"原住民族" 好or壞看人 05/21 00:07
Vicky1016:但通過這種方式 這個族群會被看見 05/21 00:08
Vicky1016:我支持"分"的立據是我認為這有助於"看見多元與差異" 05/21 00:20
Leoniss:好吧 我反對分的立場是因為分不完 還不如不要分 也不必要 05/21 09:57
Leoniss:不過這是在法律上 因為一分彈性就會消失 這樣對權益無利 05/21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