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icky1016:我的論述基本思考是 我相信 用藥是最後手段 10/14 04:29
→ Vicky1016:能不要使用就不要使用 10/14 04:29
→ Vicky1016:不應該把用藥視為第一優先最佳選擇 10/14 04:29
→ Vicky1016:特別是在某些"疾病"上 10/14 04:30
→ Vicky1016:像有人失眠 如果毫不考慮就是靠安眠藥 我不認為真的能解 10/14 04:33
→ Vicky1016:決問題 雖然它可以提供某種程度的幫助 10/14 04:33
推 yuiring:問題要先分析好才好知道怎麼做囉。 10/14 08:49
→ reke:只想問一句 以原本的案例來看 你怎麼知道用藥不是最後手段 10/14 13:48
→ reke:雖說環境因素是本 但同樣環境仍有人不會憂鬱 雖說治本才重要 10/14 13:50
→ reke:但用藥先使憂鬱者生活品質改善 或許才能慢慢跟不受影響者一樣 10/14 13:50
→ reke:擁有強健的心智不落入憂鬱 並不一定有本 就一定只能去治本 10/14 13:51
→ reke:好比感冒藥不能殺病菌 人體的免疫力才行 但是吃了緩解症狀的 10/14 13:52
→ reke:感冒藥後 身體舒服 抵抗力恢復較快 不能因治標不治本而說沒用 10/14 13:54
推 Vicky1016:我記得造成感冒的是病毒不是細菌 兩者差蠻多 10/14 14:23
→ Vicky1016:樓上怎麼知道感冒藥不會破壞病毒的機制? 10/14 14:23
→ Vicky1016:而且我什麼時候說過 shemale大情況用藥不是最後手段? 10/14 14:24
→ Vicky1016:講更簡單點好了~ 我對於藥物處理所謂"精神疾病"做法一直 10/14 14:25
→ Vicky1016:存在懷疑 10/14 14:25
→ Vicky1016:精神疾病定義本身就有很多可以討論的地方 10/14 14:26
→ Vicky1016:就像同性戀也曾被認為是一種"精神疾病" 需要被"治療" 10/14 14:26
→ Vicky1016:這背後其實存在某種權力機制運作 10/14 14:28
→ Vicky1016:更簡單講 當某種"精神狀態"被定義成"疾病"時 10/14 14:29
→ Vicky1016:它能夠製造可觀利益(比如藥物研發使用..) 10/14 14:29
→ Vicky1016:從"同性戀"當年可以被列為精神疾病來看~ 10/14 14:30
→ Vicky1016:你會100%相信"精神疾病"認定是正確? 都是符合自然理性?Y 10/14 14:31
推 ianmax:我沒記錯的話,對病毒藥物很多都不是直接對病毒本體作用 10/14 15:57
→ ianmax:大部分都是以干擾病毒生成為目的,妨礙病毒的繁殖,然後靠 10/14 15:59
→ ianmax:患者自己的免疫系統來收拾 10/14 16:00
→ ianmax:跟憂鬱症有點像,藥物大部分只是用於改善環境品質 10/14 16:01
→ ianmax:藥物之所以為藥物,就是有專業的人給予正確的指導 10/14 16:04
→ ianmax:一味的說藥物=毒藥我個人是覺得太偏激了點 10/14 16:05
→ reke:感冒是病菌 流感是病毒 10/14 16:29
→ reke:唔我好像記錯了 不過這不影響這比喻啦 總之不需要看到藥物就 10/14 16:32
→ reke:懷疑 即使它對精神疾病沒有直接的幫助 至少改善了心理狀態後 10/14 16:32
→ reke:來治本也會容易得多 10/14 16:33
→ zvezda:感冒(包括流感)的病原體都是病毒...抗生素是殺細菌的 不是 10/14 23:07
→ zvezda:殺病毒的 一般感冒不會開所謂抗病毒(如克流感) 10/14 23:08
→ zvezda: ^藥物 10/14 23:08
推 bettordoe:感冒藥大多是症狀治療,症狀治療雖不能治本,但可以改善 10/15 01:56
→ bettordoe:生活,我覺得這樣的藥仍然是值得吃,當然自己也要多休息 10/15 01:57
→ bettordoe:嗯,我想這或許比較像是個人信仰吧... 歡喜做甘願受 10/15 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