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niss (Duke L.B.)
看板transgender
標題Re: [閒聊] 開"法拉利"名車的"美女"是變性人嗎?
時間Fri Oct 19 19:03:33 2012
之前有一個案子
有一位ftm跟女朋友分手了,
後來有點忘了,總之那個女的的新男友跑去ftm家樓下大叫XXX是變性人or女人
那位ftm是已經換證的ftm
後來告上法院(忘了是啥罪名)(我到底還記得什麼啊=口=)
法官表示「自己很進步」,變性人如果自己都變性 不應以變性人的身份為恥
所以該男最後無罪
所以不只是沒保障
真的是好像讓大家我們的原生性別是義務似的
而且是原生性別,不是性別
別人在問我們的性別的時候,總是東問西問
一直問到「出生本來是女的」才不知為何鬆了一口氣「對嘛,所以你是女的嘛」
相當令人匪夷所思
※ 引述《Einzbern (Einzbern)》之銘言:
: → bettordoe:http://tinyurl.com/9cm4yv6 中時的報導... 10/19 12:28
: → bettordoe:是說,原生性別到底是否也在個資法的保障之內? 10/19 12:28
: 連愛滋感染者的隱私
: 都有「中華民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的保障與規範
: 但關於變性人隱私的原生性別
: 小到左鄰右舍親朋鄰居 只見過你一眼的人
: 中到高中職以下學校老師同學行政人員 職場上司同事
: 大到新聞媒體 記者 警察
: 不管你手術了沒 換證了沒
: 任何人都有權利大聲當面公開直接質問你的性別
: 因為一般人認為 告知性別是任何人的真實真相 勇於面對自己並接受社會質疑的義務
: 義務告知自己真正原來的性別 是簡單之舉與"理所當然"
: 並不覺得原生性別的隱私權 對某些人而言 是多麼危及尊嚴與受到傷害
: 而報料者也無法由毀謗罪提告 因為"陳述與事實相符"
: 甚至參加性別團體的活動
: 因為涉及住宿與人際互動 也被認為跨性別者應當要主動告知自己是跨性別者
: 性別友善只是接納男生可以穿裙子的友善 不是對性別認同的友善
: 想以另一性別過活的變性人 只能自己低調再低調 降低與他人的人際關係接觸
: 永遠活在被曝光的恐懼中
: 簡單說 原生性別的隱私與人權的正當性與嚴正性 與其它議題相比 是沒有能見度的
: 應該要推動性別隱私納入法律與社會共識保護的一部份
: 民國99年5月通過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
: 第一章總則第2條
: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 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
: 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
: 、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
: 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 很可惜沒有明列到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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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24.204.76
推 shemale:照這樣推論,愛滋病人自己都得病,不應該以得病為恥是吧 10/19 19:06
→ shemale:當然我是硬呦啦 10/19 19:07
推 chalterra:問那麼多幹麻 !? 10/19 23:30
推 vul3c96:借用唐湘龍的文章"異性戀霸權隨時在開審判庭。努力要把 10/20 01:37
→ vul3c96:「不男不女」的「人」,歸男或歸女。 10/20 01:38
→ vul3c96:我們所擁有、信靠的神學和法律,都鞏固了這個霸權。 10/20 01:39
→ vul3c96:在行暴時,在把麥克風推向「OOO」逼問隱私時,彷彿替天行 10/20 01:40
→ vul3c96:行道般,毫無「傷人」的罪惡感。" 10/20 01:40
→ vul3c96:"任何「隱私」被公開,甚至受審,就是傷。我們這些「性別 10/20 01:42
→ vul3c96:純正的異性戀」,一直在縱容媒體以傷人為樂,而且,新聞過 10/20 01:43
→ vul3c96:後,「傷後不理」。" 10/20 01:44
→ vul3c96:原生性別告知義務恰好是神學和法律在鞏固的 10/20 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