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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1799 2013-7-28 甩不開的框架 變更性別路艱辛 【記者李威撰台北報導】 對大多數民眾來說,也許一輩子都不會想到要去更改身分證件上的性別。但是 更改證件性別的法令要求,卻成為許多跨性者揮之不去的困擾。改變證件性別 的合理門檻為何?國家強迫要求進行變性手術才能更換證件性別的規定,又是 否合理? 民間單位日前召開會議,針對國內證件性別更換制度進行討論。跨性別倡議站 發起人、同時也是會議主辦人的陳薇真表示,目前開放性別變更的國家,主要 採4種不同模式,其中以阿根廷的「自由登記制」(2012年通過)最為理想, 只要自認是男性或女性,即獲法律承認,完全只需透過行政程序。 至於絕大多數開放變更證件性別的國家,無論採行書面制、委員會制或醫療評 估制,幾乎都有醫療單位的參與,只是介入程度有所不同。在台灣,變更證件 性別的前置作業,醫療單位就被賦予相當大的權力。 想換性別 先問醫生 根據內政部2008年頒布的規定,要想改變證件性別,必須先前往精神科做精神 鑑定,獲得診斷證明以後,才能進行變性手術,然後再到戶政單位辦理性別變 更登記。 在變性手術部分,政府認可的性別變更,除了有醫師鑑定之外,還必須進一步 將男性或女性的性器官摘除才算數。女性性器官有乳房、子宮及卵巢,男性性 器官則是陰莖跟睪丸。 僅管醫療單位被賦予如此重大的權力,但整體的變性醫療環境卻不盡完善及友 好,其中最主要的問題,在於台灣的精神醫學界,缺乏統一的評估流程,導致 過程充滿主觀的認定。 台北榮總精神部專科醫師衛漢庭指出,台灣醫療院所在跨性別的評估上,處於 各自為政的狀態,目前亟需的是一套共同遵循的評估方式。他以台北榮總為例, 其實前3次門診已經做出確診,但真正完成確診手續,時間會拉長至1年左右。 原因在於,北榮要進一步針對求診者的社會適應、願意接受手術的程度及風險 進行評估。 缺乏資源 社會風險高 沒有統一的規定外,衛漢庭與陳薇真都指出,台灣除了整體醫療資源匱乏,醫 療資源也不均,導致求診者只能往北部跑。 另外,求診者的自主權遭漠視,即便求診者已經成年,醫師仍過度仰賴家長意 見。在變性問題上,家長與求診者經常處於針鋒相對的立場,導致求診者的自 我評估及理解不被重視。 礙於種種醫療制度的阻礙,陳薇真指出,有些人會跳過診斷及諮商,以「先斬 後奏」的方式,直接到「國外進修」(到國外進行手術),求診者因此要面臨 更高的術後風險及社會風險。 求診者遇上的其他困難,還包括費用支出部分。健保是否給付門診及心理諮商 費用,目前沒有統一規定。而在變性手術部分,健保目前明文規定不給付,但 台灣的變性手術所費不貲,要價約25萬至40萬元。 衛漢庭提到,國際精神醫學界對跨性別有日益友善的跡象,這反映在《精神疾 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的修訂上。這本出版60多年、極具影響力的手冊, 在去年做出修訂,並於今年5月發行第5版。衛漢庭表示,手冊原本將跨性別定 義為「性別認同疾患」(gender identity disorder),但最新版本被改為 「性別不安症」(gender dysphoria)。衛漢庭表示,儘管仍未跳脫心理健康 的框架,但用字遣詞的改變,算是友善的表現。 法令執著於生理性別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許秀雯表示,隨著醫界朝去病化的方向前進,有 助於去除社會污名及過度醫療控制的同時,國際法也日益重視跨性別者的權益, 人性尊嚴的概念獲得彰顯,人格發展自由及性別自主權不可被輕易剝奪。 針對內政部的規定,要求變更證件性別,須以變性手術為前提。許秀雯認為, 這是國家強迫要求人民去重傷害自己。 她表示,這項認定要件,也反映政府對性別的想像,仍相當執著於生理性別的 面向,該規定應立刻予以檢討。 許秀雯指出,過去許多國家的法律都規定,性別變更的前提是進行手術,但後 來陸續被國內及國際法庭給推翻。她表示,性別包含生理、心理及社會等不同 面向,隨國際法將關注的重點擺在心理與社會層面時,就愈有可能朝自由登記 或較少國家權力介入的方向前進。 許秀雯提醒,法律缺乏完整的性別轉換規定,深刻影響人民的權益。沒有法律 保障是立法的怠惰,侵犯人民權利。她強調,立法有其重要性,一方面是立法 的過程中,可引發社會的辯論及關注;另一方面是唯有通過立法,才能產生資 源重分配的作用。 陳薇真認為,跨性別承受社會壓力的同時,現階段又必須先經評估、自費動手 術才可辦理性別變更。當務之急是醫療評估體系要有合理的標準及友善的環境。 同時,也朝僅以行政程序即可更換證件性別的方向來努力。 陳薇真表示,無論醫療改革或修法,如何設計出兼顧理性、人權及社會穩定的 門檻機制,尚需民間進一步討論。但她也提醒,必須同時監督政府,避免政府 決策犧牲掉跨性別者的權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54.19
ellies510628:真的很累...想走這條路最大的困難在於取得父母同意 07/29 11:46
cuteclare: 07/29 15:11
Fangel:真的...父母親是最大的困難點 07/29 23:02
white9cat:我一直不是很懂,如果沒有社會性別(男女平權徹底實踐), 07/31 19:09
white9cat:還會有跨性別者嗎? 07/31 19:09
romacapri:對性別認同來說 是自我歸屬感的問題 07/31 19:24
ellies510628:沒有社會性別的話,還是會有的,因為需要迎合對方生理 07/31 22:33
ellies510628:至少對我來講,光是看到自己的身體就很煩... 07/31 22:34
tint:除非男女性的生理構造完全一樣(就是只有一種生物性別構造) 08/01 04:16
tint:不然還是會有人在意自己的身體構造 不喜歡自己原生的生理構造 08/01 04:16
Vicky1016:像我就是不喜歡自己原生理構造 我想要事業線下邊有縫 08/01 06:42
white9cat:所以跨性別之中,亦有 08/01 07:09
white9cat:追求社會性別認同,但不一定真想動手術,和 08/01 07:09
white9cat:追求生理性別與心理性別一致,想動手術的? 08/01 07:09
tint:當然,也有二者都追求的人,人的想法很多種,跨性別者也一樣 08/01 10:22
komachi275:這個問題在 多數人有沒有權利去強制所有人符合其"規範" 08/01 13:22
white9cat:我倒覺得該回歸身分證上的性別註記,有無意義? 08/01 21:35
white9cat:如果以醫療資源來看,是要看生理的。 08/01 21:36
white9cat:如果以社會觀感來看,是要看當事人意願的。 08/01 21:36
white9cat:然而,這些真的有必要嗎?是否和戶籍一樣,有名無實? 08/01 21:37
許多出席3-5月間"政府密室黑室不透明公開"委外案焦點團體的性別友善民間學者 也有類似見解,寧可直接朝向法規的去性別化或性別中立化。實務中的可行是, 其一是只動身份證和字號,戶籍登載不更動(這個只需做個行政程序,影響範圍 小,簡單可行);其二是戶籍登載全面取消性別。但全面取消性別欄,需先經全 面的法條檢視,逐一看現行國內法條中哪些是有分性別要件的(看行政院性平會 性別主流化的CEDAW法條檢視,會不會理我們、要不要幫我們檢視這項......; 不然又得跟其它團體借法律人士戰力 囧);而這些之中,哪些是真的有必要, 哪些分性別是無必要而可中立化的(如夫妻改配偶,父母改雙親)。完成這個工作, 才能/即能朝向直接取消性別欄。 我的想法是,去性別化和保障指定性別的權益,是兩件不相衝突而可同時進行的。 (步調和難易度也不一,沒人保證哪個會先生效) 只是非性別認同與原生不一致的一般人,容易想到消解面(啊全面取消不就好了), 不容易理解重新指定性別的意義在哪兒。 ※ 編輯: romacapri 來自: 123.192.254.19 (08/02 00:27)
Vicky1016:目前我們性別還有一個很常講指標是性別比 特別是出生人 08/02 04:21
Vicky1016:口 因為這關注是否有重男輕女等問題 08/02 04:21
Vicky1016:因為我們傳統觀念影響 很多人生小孩會希望生男 若懷女 08/02 04:22
Vicky1016:甚至可能會墮胎 08/02 04:22
Vicky1016:在歐美這問題比較不明顯 但在亞洲是大問題 08/02 04:24
white9cat:如果是出生人口的性別比,那會更偏向生理性別, 08/02 13:00
white9cat:如性別註記著重在生理上,自由更改則可能會有實踐的困難 08/02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