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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個問題 英文裏 提到電影名稱、文章名稱、書名時 似乎都是直接用斜體字做處理 但是翻成中文的話 習慣上似乎是加上一些標點符號 而不是用斜體字 書名的話 台灣出版界似乎主要是用<< >>這個符號(如<<殺夫>>) 那麼文章名稱或一本書裡不同章節的名稱呢?是不是也是用<< >>呢? 電影名稱的話 我看過用<< >>也看過用「」的 不知這幾個標點符號的用法是不是有個業界統一的規範呢? (我指的是台灣翻譯/出版業界實際上使用的情形,不是教育部頒訂的標點符號對照表) 又 有關這書名、篇名、電影名稱的標點符號使用 是否兩岸有習慣上的不同呢? -- 就像不論第幾次失戀,還是會以為世界停止運轉了。                 http://www.wretch.cc/blog/lauxe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48.143
drama:你可以參考《中外文學》雜誌的書目用法 02/23 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