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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eRock (就是這樣)》之銘言: : 換句話說,譯者為了表現原作者的匠心獨運而刻意出錯換來 : 的咒罵聲可能會比掌聲多上許多。在這種情況下,不管原文錯得多離譜,一律改成正 : 確內容,對出版社及譯者應該是最不傷腦筋且風險最低的方法(此處風險如:出版社 : 被痛罵其出版品品質不良&作品被評價成爛譯作而滯銷的風險)。 這又讓我想到另一種狀況: 如果不是作者刻意寫錯,而是真的搞錯的話, 譯者該不該(擅自)修改或註明呢? 再舉一個我碰過的例子... > 「這是四片葉子的苜蓿……蘇格蘭和愛爾蘭的凱爾特人好像把它 > 叫做酢漿草,聽說有四片葉子的苜蓿就是幸福的象徵唷~」 我當時選擇的方法是加註: > 酢漿草(Shamrock)是愛爾蘭的國花,為酢漿草科酢漿草屬;而 > 苜蓿(Clover)的四葉突變種才是一般所稱的幸運草,是豆科 > 苜蓿屬,其實是不同的植物。此為作者的誤用。 結果後來「此為作者的誤用」被編輯刪掉了...||| 我曾經跟某位重度輕小說讀者聊到這個話題, 她的意見卻是「出版社不是花錢請譯者來吐槽作者的」 Orz 然後開始抱怨哪本書的譯者意見太多、存在感太強.... 可是,各位不覺得默不吭聲等於是為虎作倀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34.66 ※ 編輯: johanna 來自: 118.166.234.66 (05/10 13:45)
kannazuki:我遇過作者本文寫錯,現在還不知道編輯要怎麼處理 05/10 14:55
vampraths:我覺得譯者的責任只到加註,由編輯決定要怎麼呈現, 05/10 17:31
vampraths:至於讀者要不要心想「此為作者誤用」就是他們的事了 :p 05/10 17:34
DiFer:如果是我,還是會還是加註,但盡量謙虛並且留點面子給原作者 05/10 17:37
kannazuki:嗯,現在的情況就是加註,然後給編輯決定 05/10 18:02
johanna:感謝各位分享見解 經過大家的討論 已證實這是負面例子 XD 05/10 20:59
kannazuki:咦?不會啊,我覺得這是很好的經驗談,以後自己遇到就知 05/11 07:05
kannazuki:道該怎麼應對了,謝謝花大~~ 05/11 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