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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hanna (HANA)》之銘言: : 這又讓我想到另一種狀況: : 如果不是作者刻意寫錯,而是真的搞錯的話, : 譯者該不該(擅自)修改或註明呢? 唔。 個人認為,最好的作法,可能是請編輯與作者連絡,確認問題點,並在確認問題確實存 在後,直接修改原文,或以勘誤表的形式在書中載明。在翻譯外國出版品的場合,則是 與原文出版社說明這部份的問題,然後請原出版社決定要如何處理。 因為既然問題出在原文,那麼實際上有必要修正的就不再僅限於翻譯出版品,而是原文 本身及其衍生出來的一切作品(如:其他語言翻譯本,或動畫、真人演出之影集、電影 等作品)。若想一勞永逸,直接改正源頭是最好的作法。 但這是最理想的狀態,實際上可能很難做到。以譯注的方式敘明也許是較合適的作法。 : 再舉一個我碰過的例子... : > 「這是四片葉子的苜蓿……蘇格蘭和愛爾蘭的凱爾特人好像把它 : > 叫做酢漿草,聽說有四片葉子的苜蓿就是幸福的象徵唷~」 : 我當時選擇的方法是加註: : > 酢漿草(Shamrock)是愛爾蘭的國花,為酢漿草科酢漿草屬;而 : > 苜蓿(Clover)的四葉突變種才是一般所稱的幸運草,是豆科 : > 苜蓿屬,其實是不同的植物。此為作者的誤用。 : 結果後來「此為作者的誤用」被編輯刪掉了...||| : 我曾經跟某位重度輕小說讀者聊到這個話題, : 她的意見卻是「出版社不是花錢請譯者來吐槽作者的」 Orz : 然後開始抱怨哪本書的譯者意見太多、存在感太強.... : 可是,各位不覺得默不吭聲等於是為虎作倀嗎? 如果我是編輯的話,應該也會刪掉「此為作者的誤用」這句話。因為其實妳提供正確資 訊的目的已經達成,讀者看過妳註釋之後自然會了解作者在這裡犯錯了。不直接說作者 犯錯,給作者留點面子應該是可以的,對吧? 其實如果譯者能提供正確資訊的話,是非常好的。但是使用的方式、提供的資訊量、使 用的用語將會影響讀者的閱讀樂趣及對譯者的觀感。就我個人的角度,我認為應該還是 以讀者的閱讀樂趣為優先,至於讀物本身內容的正確與否可能就不是這麼的重要。 因為說真的,如果我今天真的想「認真地」了解關於四葉幸運草的資訊,我會去看以植 物為主題的書籍。 不過,在這裡,我要吐妳槽。因為,妳吐錯槽了。 在英文中,shamrock 這個字被部份人用來泛稱三葉型的草本植物。因此,當出現這個字 時,說的人指的可能是任何一種三葉草本植物(包括三葉酢醬草、三葉苜蓿)或其他三 葉草本植物。但若單指愛爾蘭的 Shamrock ,就必須做進一步的推敲研究。根據目前較 多人採用的說法,Shamrock 衍生自愛爾蘭文 seamrog,意指 littlec lover (小苜蓿)。 而根據下述參考資料可知,許多文獻認定 Shamrock 指的是白花苜蓿 (White Clover), 又稱白花三葉草、白菽草、白荷蘭翹搖,為豆科苜蓿屬,學名為 Trifolium repens。 參考資料: "The true Irish Shamrock, as identified by Nathaniel Colgan c. 1893 is a clover. It is not one of any or many clovers, it is one species, collected from a majority of counties at that time and with the exception of a very few plants, the majority were Trifolium repens or a form of this plant - White clover also known as Dutch Clover".- 'From Ireland' ?Jane Lyons, Dublin, Ireland "White Clover, Trifolium repens forma minus, family Leguminosae, was the original shamrock of Ireland..." Academic American Encyclopedia, Vol. 17, 1990. "In Ireland, the plant most often referred to as shamrock is the white clover." The World Book Encyclopedia, Vol. 17, 1993. "Those most commonly called shamrocks are: the white clover, Trifolium repens, a creeping white-flowered perennial..." Collier's Encyclopedia, Vol. 20, 1992. 不過根據愛爾蘭國家植物園在 1988 年進行的調查,愛爾蘭民眾在佩戴 "Shamrock" 時, 使用的比率依序為小蛇麻苜蓿 (46%, Hop clover, Trifolium dubium)、白花苜蓿 (35% White clover, Trifolium repens) 天藍苜宿 (7%, Black medick, Medicago lupulina) 及紅花苜蓿 (4%, Red clover, Trifolium pratense)。 至於酢醬草,真正的英文名稱為 wood sorrel,為酢醬草科酢醬草屬,學名為 Oxalis corniculata L.。日文的羅馬拼音則為 katabami。 因此,妳吐錯槽了。因為 "Shamrock" 在愛爾蘭指的就是苜蓿屬植物,而非酢漿草。這 就像馬鈴薯在大陸叫做土豆,只是換一種講法而已。如果這兩個字在原文是以片假名的 形式出現(後面可能附加英文),我想可能是妳在查詢的時候查到不夠精確的資訊才會 發生這種誤解。 不過,原作者的寫法還是有問題。問題出在 Shamrock 實際上並非單指「四葉」苜蓿。 事實上,它的嚴謹定義僅指「三葉」苜蓿。因為 Shamrock 是愛爾蘭傳說中被基督教傳 教士聖派崔克 (St.Patrick) 用於表達基督教三位一體概念(聖父、聖子、聖靈)的植 物。因此, Shamrock 在愛爾蘭,原本僅指三葉苜蓿。 僅管這個詞的後來的文義範圍隨著時間的演變,將四葉苜蓿(幸運草)也包括在內,但 因為它並非單指四葉苜蓿,因此作者這樣寫還是有問題,也就是他「誤將通常用來指稱 三葉苜蓿的詞當成四葉苜蓿的專有名稱」。 以上幾點閒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8.0.48 ※ 編輯: TheRock 來自: 61.218.0.48 (05/10 18:28)
johanna:感謝指教 這番話真是令我汗顏 orz 05/10 20:48
johanna:就算查資料查得久 不得要領還是徒然啊.....|||| 05/10 20:49
johanna:我會這麼在意 是因為原文書名就是片假名的Shamrock... 05/10 21:06
licell:這樣討論好棒>/////< 05/10 21:07
johanna:是啊 好棒~ 其他板友也分享經驗吧 別只看我一人丟臉嘛 XD 05/10 21:12
licell:不會丟臉啊,能拋磚引玉是件好事,重點是能得到什麼^^ 05/10 21:46
johanna:說句嚴肅的 我覺得這種時候不覺得丟臉的人才真的丟臉 = =; 05/10 23:08
johanna:知恥也是進步的動力之一....(唉) 05/10 23:09
licell:我的狀況是,丟過幾次類似的臉以後,就養成了講話不要太武 05/10 23:55
licell:段的習慣...... 05/10 23:56
licell:斷 05/10 23:57
nelisonlee:心得 連吐槽都要讀很多書 @@~~ 05/11 14:12
TheRock:那是因為,吐別人槽之前,要先做好被反吐的準備。 Orz... 05/11 18:18
DiFer:我本來也差20多篇硬是積文積到可以投罷免票XD 05/12 07:53
DiFer:上面推錯了Orz 05/12 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