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日期:2008.05.22
公布日期:2008.05.22
施行日期:2008.05.22
公告主旨:自施行日起,於本板發表譯者自我介紹文時,應使用本發文格式,並遵守
相關要求(包括各注意事項)。
未依規定使用本格式者,將依板規第八點之規定予以警告並限期改正,其
未於期限內改正者,將依板規第十一點第三項逕行刪除。
公告內容:1.標題格式
2.內文格式
使用方式:譯者於本板張貼文章自我介紹時,請選擇 3.譯者 。系統會直接提供發文
格式供譯者使用。
注意事項:除註明 [選] 者外,所有項目皆須填寫,且不得刪除未填寫項目。
──────────────────────────────────────
標 題 格 式
──────────────────────────────────────
標題格式:[譯者] 譯者ID_擅長語言與服務_擅長領域
^空格 ^底線 ^底線
(標題空間如有不足,請在擅長語言與服務及擅長領域填入最擅長的項目)
逐項說明:
[譯者] :本纇文章發文時,必須使用此標題類別。
譯者ID:PTT ID。
擅長語言及服務:
請使用以下任一格式:
(a) 單向筆譯/口譯/口筆譯:
原文->譯文筆/口/口筆,例如:英->中筆。
(b) 雙向筆譯/口譯/口筆譯:
原文<>譯文筆/口/口筆,例如:日<>中口筆。
若擅長多種語言,請以反斜線(/)隔開各語言服務組合。
例如:英->中筆/英->日口
擅長領域:請以二至三個字描述,如擅長多個領域,請以反斜線隔開。
使用範例:[譯者] TheRock_英->中筆_法律/資訊/商管
──────────────────────────────────────
內 文 格 式
──────────────────────────────────────
[必]工作身分:全職/兼職
[必]服務內容及費率:語言服務_法律:費率範圍/計價單位
例如:英->中筆_法律:1.5~2/原字
英->中筆_資訊:1.2/原字
如未針對不同領域設定不同費率,請使用「全」來代替領域名稱。
例如:日->中筆_全:1~1.2/原字
如未設定費率,請寫「視案件」。
(費率幣別以新台幣為原則,非新台幣者須註明幣別)
[必]擅長領域:(請簡單描述擅長之專門領域,如:藝術、法律)
[必]擅長類型:(請簡單描述擅長之工作類型,如:契約、說明書、廣告文案)
[必]試 譯:不接受/接受試譯(_字/頁以下/份量無限制)
──────────────────────────────────────
[必]聯絡方式:
[選]聯絡時間:(如有特定聯絡時間,請註明)
──────────────────────────────────────
[必]學 歷:(請註明學校全名、科系全名、組別、學位等級、畢/肄業/在學年級)
[必]翻譯經歷:(請盡量詳細描述)
[選]工作經歷:(請盡量詳細描述)
[選]翻譯證照:(請註明證照發照國、發照單位、證照名稱、等級及取得時間)
[選]語言證照:(請註明測驗主辦單位、測驗名稱、測驗年度及/或分項成績)
[選]其他證照:(請註明證照發照國、發照單位、證照名稱、等級及取得時間)
──────────────────────────────────────
[必]自我介紹:(請盡量詳細描述)
──────────────────────────────────────
[選]翻譯作品:(請盡量詳細描述)
[選]個人網站:(可填寫個人專屬網站、部落格等,數量不限)
──────────────────────────────────────
[選]其他說明:(如有其他可讓板友更認識您的資料,或對翻譯有任何心得,請
在此填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10.89
※ 編輯: TheRock 來自: 118.170.206.238 (12/18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