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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hanna (HANA)》之銘言: : 還有些事情我考慮很久了,既然開頭了就一併說吧.... : 雖然一度修改板規,但目前的方式還是不盡良善, : 被警告過一次的違規者確實很少再犯, : 不過為了追蹤累犯,就得收精華區存檔, : 長期下來不知要累積多少前科檔案, : PTT的使用者少說十萬八萬,想想實在不是長久之計 = =;; : 再者,這種處置方式雖然減少了水桶頻率,但還是讓板主頗有負擔, : 除了砍文回信警告,還得備份、追蹤、監督水桶進度, : 事實上初犯違規者多半是路過,而非固定板友群, : 被浸水桶者至今沒有一人來信申請解除, : 除了塞爆精華區和水桶名單之外好像也沒什麼建樹 orz : 我提議,乾脆實施大赦清光水桶,廢除格式違規的累犯處罰, : 也別建檔追蹤,只要把原文寄回表示警告,總之錯一篇砍一篇, : 真正有心徵才請益的人,一定會用心填寫到正確為止, : 這樣違規者能增加修正機會,版面也乾淨,板主也無須平添壓力,豈不皆大歡喜? : (話說其他看板多半也是用這種方式吧....) 關於 johanna 板主的意見,本人以板主身分回應如下: 一、對於不依範例格式規定發文之行為,板規明文規定累犯者應予以處罰。如果要調整 處理方式,需依規定提案,經板友同意後刪除板規規定。 二、當初設下格式規範的目的,即在於提高使用者取得重要資訊的速度,並使資料便於 查找。為達成此一目的,自然必須嚴格要求使用者遵守格式規定。設處罰規定之目   的,並不在於處罰使用者,而是讓使用者提高警覺,使其了解「在本板不照規矩來   是不行的,是會有不利影響的」。倘若將處罰規定刪除,改採違規便直接砍文且不   存檔的作法,對於蓄意違反本規定之人、四處討戰之人(PTT 上的大家應該看過不   少)、或將本板當成亂槍打鳥對象的輕率之人(例如那些把在別版發的文直接轉到   本板就跑的傢伙),要如何制止?又要如何舉證處罰?雖然可以援引其他規定,但   總不若現行規定明確。   處罰規定係「刑期無刑」,本質上也是備而不用的工具,何苦自廢武功? 三、依照當前的違規者處理方式(即砍文並回覆至原作者信箱),其實很難發揮教育使   用者的功能,因為沒有人知道「有人因為違規被砍文了」。對於那些剛來本板或所   謂的過客而言,胡亂發文的結果並不明確。雖然板規已經置底,相關規定也置底,   但使用者未必會去看。其實,我深刻地認為,與其期待使用者會去看詳細說明並遵   守規定,讓使用者一進來就看到「板規執行實況」也許會讓使用者更認真地看待本   板規定。 四、為避免板上到處都是白斬雞,我的計畫是定期將本板倒數第三頁以上的白斬雞文全   部砍掉。如同我現在都會把太舊的徵求文(不論有無徵得譯者)都砍掉,免得別人   以為本板是譯案文專板一樣。畢竟,如果是過客或者是單純來發譯案文找譯者的,   其行動範圍應該不會超過倒數兩頁,在這些地方掛白斬雞震撼一下應該就夠了。 五、總之,白斬雞,我認為還是要掛的,之前沒掛我覺得並不妥當(理由見前述三)。   今天早上掛一大串雖然可能嚇到某些人了,但我認為目的應該是達到了。   事實上,以後應該也不會有一次掛這麼多隻的機會發生,因為今天早上會掛這麼多   隻,是因為我把從本板新規定發布後 [論譯文] 違規的人一次全部掛出來。以後應 該只會零零星星掛個幾隻。如果再搭配砍舊雞的動作,我想應該不會讓本板的原有 功能受到太大影響。 以上幾點說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0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