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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12.14 公告主旨:修正板規第九點 (同時舉行投票) ─────────────────────────────────────── 公告內容:為建立本板尊重智慧財產權之風氣、並避免板友在分享資訊時      不慎侵害他人權益,爰修正本板板規第九點如下:   第一項第十一款(新增): 未經授權不得轉錄他人圖、文、影片創作。其經授權者,應依授權人之   指示、授權規範或網路資訊使用慣例,載明相關智慧財產權資訊(如作者   名稱、再轉錄限制等)。   第一項第十二款(新增):   不得提供盜版圖、文、影片之連結。   第一項第十三款(原第十一款):   其他被板主認定為不當之言論。   第二項(修訂):   違反前項各款規定者,板主得砍文寄回並予以警告,其經警告仍再犯   者,處水桶二週、水桶四週、水桶半年,或永久水桶之處罰。 自公告當日起舉辦立法投票,為期一週,請大家踴躍投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48.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