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ifegetter:這有點像中華台北與臺灣兩個名字的差異吧。要是JD真的 03/09 01:40
→ lifegetter:當「博士」看,那就可以符合商學院裡教授要有博士資格 03/09 01:41
→ lifegetter:的要求,不然就只能兼課,或需要另列個法規出來好找人 03/09 01:42
→ lifegetter:教商事法。AACSB好像對JD在商學院當專任教授會以專業資 03/09 01:44
→ lifegetter:格professionally qualified視之而非學術資格。 03/09 01:44
推 lifegetter:這樣的差別是AACSB對這教授的研究會盯得更緊些。 03/09 01:50
→ AnneofGreen:但照版主的說法 這些教授不都也在騙門外漢 膨風... 03/09 02:10
→ lifegetter:我想不是教授都依此騙人,而是如果大家不清楚,會把對 03/09 02:17
→ lifegetter:博士學位的認知誤用到JD上。從專業的角度來說,學術理 03/09 02:18
→ lifegetter:論誤用的後果遠低於專業(如法律、醫學)的誤用。自然 03/09 02:20
→ lifegetter:了,現在「誤用」經濟理論來救經濟也許是例外。 XD 03/09 02:20
→ zomb12:這板板主喜歡藉由一己認知「未審先判」的習慣看來依然故我 03/09 03:00
推 TheRock:JD 翻譯成法學博士早已為人詬病已久,將錯就錯不值一哂。 03/09 12:01
→ TheRock:「未審先判」?就是因為看到太多名不符實所以十分不爽。 03/09 12:04
→ zomb12:其他的"名不符實"是否必然代表此個案亦名不符實尚有爭議 03/09 13:27
→ zomb12:倒是板主你針對此個案的首句推文就已經失去公平客觀的立場 03/09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