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sb:關於 2. 法律系大學的教授不是教人家翻譯的。 03/11 09:48
→ jsb:想教翻譯的人沒有譯者水準. . . ? 03/11 09:49
→ jsb:這不是有沒有譯者水準的問題,是有沒有"法律翻譯"警覺性的問題 03/11 09:51
推 TheRock:我前文說過了,價錢會有問題的主要是「即加邁入職場者」。 03/11 09:51
→ TheRock:至於 JD 的譯法,我只有請原 PO 登高一呼,沒說他沒水準。 03/11 09:53
→ TheRock:至於 JD 的翻譯為什麼會有這種「俗」?如果不是一開始有人 03/11 09:56
→ TheRock:不求甚解看了 D 就開槍再加上既得利益者的虛榮心使然,早 03/11 09:57
→ TheRock:在這種名詞出現的第一天就改掉了,哪可能像這樣舉目可見。 03/11 09:58
→ TheRock:你要批之前也要先把別人的意見看完、看懂!我從沒詆毀原PO 03/11 10:00
→ TheRock:的專業,我質疑的是原 PO 看待法律翻譯的心態,如此而已。 03/11 10:01
我懂你們的意思了,畢竟這是法律譯者的講座
更應該字字錙珠必較
雖然我還是覺得他有點無辜
不過我的文章實在有點衝
竟然還得到兩位這麼理性認真地回應
真的很感謝~~
※ 編輯: willy 來自: 123.192.120.106 (03/11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