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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sb (jsb)》之銘言: : 沒人攻擊譯者水準的問題,也沒人攻擊法律專業, : 而是這兩者需要合而為一的時候,警覺性要夠高,字句都要斟酌。 : 人和事當然是兩回事,大家也都肯定這件事是有意義的。 : "連大學教授都這樣譯了",為何不要照約定俗成的譯法? : 因為法律系的大學教授不是教翻譯的啊. . . 套用你的論點 , 教法律翻譯的 http://www.gitis.fju.edu.tw/4/teachers_intro.htm 柯保羅 學歷: 美國丹佛大學法學博士(J. D.)、 柯老師是在輔大譯研教我法律翻譯的老師 照你的論點, 是不是輔大譯研跟柯老師沒有警覺性 ? 沒有以身為法律翻譯教學者而登高一呼? 以柯老師的實力跟教學 ,難道也需要受你的質疑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0.217.127
jsb:你要不要問一問柯老師對於 JD 譯法的意見? 03/11 12:37
jsb:這樣對這個版、對原 po 和大家都會有幫助。 03/11 12:38
jsb:他難道不會質疑這個譯法? 03/11 12:39
jsb:他如果有這個警覺性,為何不用其他的譯法? 03/11 12:42
jsb:你不覺得這中間太多令人想問的問題了嗎? 03/11 12:43
oxbridge:那你怎麼為何不直接寫email或電洽楊承淑所長更好? 03/11 13:03
oxbridge:畢竟網頁是GITIS在維修你又這麼對這譯法看不下去 03/11 13:04
oxbridge:直接以向楊所長表達您的看法豈不是對大家更好? 03/11 13:04
jsb:因為我們是對事不對人。我們需要他們幫助我們釐清原因, 03/11 14:08
jsb:不是我們針對這些人質疑他的譯法、請他們更正。 03/11 14:09
jsb:還有,我沒有說我的說法就比較好,如果他有這樣翻譯的理由, 03/11 14:11
jsb:我也可以接受。 03/11 14:11
jsb:在這個總統人人罵的年代,教授會經不起質疑? 03/11 14:12
jsb:這是個討論版,討論的不是誰質疑誰。我們要的是個合理的解釋。 03/11 14:15
jsb:不是把誰鬥倒就開心。 03/11 14:16
luciferii:博士在中文本來就只有指專業人士,被借去用成學位代號後 03/11 22:33
luciferii:專業博士反而變成落水狗了...XD 03/11 22:33
lifegetter:是指茶博士嗎? XD 03/12 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