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uciferii:在原文中討厭 doctor 的用法但無法舒解,只好在中文譯名 03/12 17:36
→ luciferii:裏試圖得到勝利的一種心理作用 03/12 17:36
→ luciferii:我還是認為如果不能保持原文中的模糊性,那就不是翻譯問 03/12 17:37
→ luciferii:題而是教育或正名問題,與個人堅持有關而與正誤無關。 03/12 17:38
推 RookieRun:我也贊成這種觀點,當美國人說this is not the real 03/12 17:56
→ RookieRun:doctor,而中文說「這個博士不是真的博士」,兩者之間並 03/12 17:57
→ RookieRun:沒有翻譯「錯」了的問題,要不要進一步幫它們在另一個語 03/12 17:58
→ RookieRun:言中做顯而易見的區分,已經是選擇的問題 03/12 17:58
推 jsb: 原文中並沒有討厭 doctor 的用法好嗎? 03/13 00:04
→ jsb: 不知道 luciferii 是怎麼判斷原文對 doctor 用法的討厭? 03/13 00:05
推 jsb: 如果討厭 doctor 的用法就根本不會提出"法務博士"的說法了。 03/13 00:15
推 jsb: 翻做"法律博士"還是有學術博士的意味, 03/13 00:21
→ jsb:所以個人覺得"法務博士"算是保持原文模糊性並和"法學博士"區分 03/13 00:24
推 luciferii:「法務」和「法學」的文字區分是咬文嚼字的個人喜好 03/13 00:24
→ luciferii:是刻意區分但不具有一望即明的成效 03/13 00:25
→ luciferii:之前的大前提「中文裏博士專指PH.D」基本就是個錯誤 03/13 00:26
→ luciferii:會這樣誕生的原因,是因為在美國Doctorate, Doctor, Dr. 03/13 00:26
→ luciferii:常被用以指稱Ph.D 。意即在原文中本就存在著混淆。 03/13 00:28
→ luciferii:但事實上,Doctorate包含著Ph.D和JD,博士也包含了學術 03/13 00:29
→ luciferii:術博士和專業博士。國外當然也一直有要將JD, MD改名的聲 03/13 00:30
→ luciferii:音,因為doctorate給大眾的概念在中文在美國都是一樣的 03/13 00:31
→ luciferii:學者認為JD叫成Doctorate是膨風的態度國外不乏,而版上 03/13 00:32
→ luciferii:很明顯映射出了這種態度的臺灣版。 03/13 00:33
→ luciferii:但無論你喜不喜歡,字義上JD在英文就是法律博士。 03/13 00:35
推 luciferii:至於哪些名詞比較具有Ph.D意味哪些沒有,那是個人的fu 03/13 00:44
→ luciferii:不具客觀的說服力 03/13 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