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fegetter (白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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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罰惡] 倫敦日誌(1762-1763)
時間Mon May 11 10:32:17 2009
※ 引述《amorch (阿毛客)》之銘言:
: 倫敦日誌(1762-1763)
: London Journal (1762-1763)
: 作者:James Boswell
: 譯者:薛誠
: 出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p.6
: I was observing to my friend Erskine that a plan of this kind
: was dangerous, as a man might in the openness of his heart say many things
: and discover many facts that might do him great harm if the journal should
: fall into the hands of his enemies.
: 我正在觀察我的朋友歐斯金,這個計畫是很危險的。因為他是一個非常聰明
: 的人,總能洞悉事物的真相,如果我們的行程被他的敵人所掌握,那將會給
: 他帶來極大的危險。
我把我的看法跟我朋友額思侃分享。我覺得這樣做很危險:因為人在開誠布公、真心傾吐
的時候會說很多東西、顯露許多事物,而這些日誌裡的東西事物要是落在敵人手中的話會
帶來嚴重傷害。
: 小評:
: observe = make a remark 完全不是「觀察」
: a plan of this kind 指的是寫日記的計畫。什麼行程被敵人掌握,完全譯偏了。
: p.8
: people never took leave in France...
: 在法國,人們很少旅行…
take leave 也是請假,不知前後文?(但是好像老法生活就像放假? XD)
: 小評:
: 是從不辭別,不是很少旅行,
: take French leave 不告而別
: p.194
: I surely may be styled a Man of Pleasure.
: 我確信自己經歷了人生中極致的快樂。
簡化一下: i surely am styled [as/to be] a man of pleasure.
以歡樂至上的型態風格展現我自己;以歡樂至上的方法塑造/教育自己
這是幾種不同的意義。我只是把 amorch 以下的小評衍伸一下。
: 小評:
: style = name, call 這種用法古色古香。
: 應譯為:我實在可被稱為放蕩的人。
: (或譯淫蕩的人,因為這句指的是他與情婦一夜五次的豐功偉業。)
: p.194
: I patrolled up and down Fleet Street, thinking on London, the seat of
: Parliament and the seat of pleasure...
: 我沿著弗利特街來回走著,想像著倫敦,想像著議會的座椅,想像著快樂的
: 位置…
我在敷力特街道上來回踱步,想著倫敦:這國家議會的所在,這情慾的集中地...
因為二聲要往上走,發聲的長度較長;用一聲夫可以切短。雖說力利兩字同音,因為我們
不覺中會表現詞裡的意思,發音的力度不盡相同,如利器力氣。我想在翻譯研究所裡這種
diction 一定是必修課,要是沒有這課的話,可以到音樂系修。
興起一股慾念想用「集中營」... XD
: 小評:無。
: 錯誤實在太多的,沒有閒情逸致一一挑出。讓我印象深刻的還有不知何頁將
: the House of Lords 譯為「大人院」。
上帝之殿 (大誤)
: 這書是英漢對照本,左頁英文右頁中譯,應有供人學習的作用。而且這是名
: 家作品,又由大學出版社出版,難道不能嚴謹一點嗎?逼人只能讀verso,不
: 能看recto,全當左派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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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40.249.200
※ 編輯: lifegetter 來自: 210.240.238.219 (05/11 11:45)
→ lifegetter:話說大陸講話會以重音來分隔詞,台灣沒這習慣(台語有 05/11 11:58
推 amorch:take leave 那邊的前後文大致是:Boswell離鄉前往倫敦前訪 05/11 16:15
→ amorch:友告別不遇,心情悵悵,但隨即想到法國人不時興辭別,於是 05/11 16:17
→ amorch:釋然… 05/11 16:17
→ amorch:隨手翻翻,p.544-546大致談excise,可是譯文居然都是「鍛鍊 05/11 16:24
→ amorch:身體」…excise,exercise,馮京,馬涼,張飛,岳飛? 05/11 16:26
→ lifegetter:亞歷山大征的(還是會員被征?)是鍛鍊稅... 05/11 19:50
推 amorch:亞歷山大鍛鍊身體稅…這好笑。不過說到亞歷山大,此書p.32 05/11 20:23
→ amorch:提到的Pope指的是Alexander Pope,譯文居然是…「教皇」XD 05/11 20:25
→ amorch:亞歷山大‧教皇要徵收鍛鍊身體稅了,大家皮捏緊一點… 05/11 20:26
→ amorch:p.26 the House of Lords 譯「行宮」 05/11 20:28
→ usread:開誠布公似是形容待「人」而非對己? I 也不會 is 哦... 05/11 20:30
→ usread:style 在此應如原貼所言: call, name之意 05/11 20:37
恩,變鄉下人英文了 I is... :p
關於 style 的用法:
http://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103142138AAdcFCd
不過這是現代英文,所以在1800年代時或許 amorch 和 usread 比較對,我並沒
去查證。
※ 編輯: lifegetter 來自: 210.240.249.200 (05/11 20:58)
推 Yzma:I is We without You... 05/11 22:18
→ lifegetter:哈哈,所以 ue = I :p 05/11 23:11
推 amorch:style=call, name 我吸納這種用法是在讀羅馬帝國衰亡史的時 05/12 00:27
→ amorch:候。Edward Gibbon與James Boswell是同時代的人。 05/12 00:29
→ usread:其實2009年的二十一世紀今天,還是在這樣用的... 05/12 10:16
→ usread:廣義來說, 「稱」、「當作」、「以為」的意思 05/12 10:17
→ lifegetter:我想我知道問題出在哪裡了:以什麼方法來「稱」?差別 05/12 10:56
→ lifegetter:好像拿 A和 Shephard 比較,後者以某種含意來命名;有 05/12 11:00
→ lifegetter:時這designation的結果是當事人自己刻意塑造出來的。 05/12 11:01
→ lifegetter:所以並不是說 call, name 錯了,而是我的理解一直都由 05/12 11:04
→ lifegetter:call, name 所用的方法。 05/12 11:04
→ lifegetter: 來思考... 05/12 11:06
→ lifegetter:所以用style的重點是以「某種特性」為名,我想是這意思 05/12 11:13
→ usread:嗯說得好,總之call, name本身也不要受限於字典式單義直譯 05/12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