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leanwind:公布個資恐有觸法之虞,請直接洽警察局處理。 05/28 15:47
→ silenthillwu:我想,我公布他的個人資料,也是為了避免大家受騙... 05/28 17:52
推 translating:不可以喔~台灣司法會抓小罪喔,放賣國賊喔 05/28 17:56
→ translating:有簽約嗎?違約就告阿 05/28 17:56
→ az493010747:先給存證信函蒐集好證據就告了! 05/28 19:20
→ silenthillwu:告人也要一筆錢...這我都想過了,就是有人言而無信.. 05/29 00:36
→ silenthillwu:我真的不希望再有人來破壞我的信任. 一點信用都沒有. 05/29 00:37
→ silenthillwu:和氣生財,這是我一開始相信的,後面的我就不多說了 05/29 00:42
推 translating:其實可以自己去說...法官頭會很大就是了 05/29 14:18
→ translating:既然站得住腳,上法院可以當長見識啦 05/29 14:19
→ translating:可以先去觀審幾場,很有趣,動物園似的 05/29 14:20
推 bathilda:沒事的話可以自己去,當成增廣見聞了 05/29 16:13
推 translating:之前看過一場,當事人二個老灰阿,場面亂七八糟的 05/29 16:22
→ translating:又沒請律師,然後法官、書記官直接告訴被告怎麼打 05/29 16:23
→ translating:不然沒完沒了 05/29 16:23
推 translating:後來就覺得,臉皮真的要厚一點,管別人怎麼樣 05/29 16:26
→ silenthillwu:台灣人的法律素養,不夠...台灣人的思想薄落... 05/29 17:08
推 translating:你的想法這樣,難怪被人吃死死的啊 05/29 17:19
→ translating:你念那麼多書,哪裡不夠? 05/29 17:19
→ shuen1217:寄存證信函的成本不會比1萬塊高吧? 自己的權益要爭取啊 05/29 21:55
→ silenthillwu:我的出發點都是良善的,但願我遇到和我一樣想法的人 05/30 01:25
→ silenthillwu:如果每個人都照著法律和道德良在走,這個世界太平~~ 05/30 01:28
→ az493010747:你可以爬我之前被騙的文章,對方給假電話假身分 05/30 14:26
→ az493010747:你知道很多人把譯者吃死死的根本踐踏你的心血太可惡了 05/30 14:28
→ shuen1217:可是今天你遇到壞人 那走法律途徑爭取權益不是很合理嗎 05/30 14:52
→ miraij:可以理解你的想法,但如果為了惡人自己也犯罪那不是 05/30 15:20
→ miraij:得不償失嗎? 現在你若公布個資結果你們己惹上個資法那還不 05/30 15:21
→ miraij:是要走法院,而且到時你會從原告變被告,想清楚不要衝動 05/30 15:22
推 kage01:按法律走真的是最好 民刑法 訴訟程序自己看一下 訴狀沒那麼 06/01 08:21
→ kage01:難寫 只是浪費時間而已...過低的價格就很容易碰到這種客戶 06/01 08:22
→ kage01:真要查IP都有得查 看鴿子要不要辦而已 06/01 08:23
→ silenthillwu:我想過,這樣做並不違法,因為他主動找人工作,這也 06/02 14:44
→ silenthillwu:間接顯示,他的身分確實是公開的,這是工作上的問題 06/02 14:45
→ silenthillwu:一般的公司行號,也都會公佈自己的電話,負責人 06/02 14:46
→ silenthillwu:他現在又和我說,他住院了...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他 06/02 15:03
→ silenthillwu:譯者善良的比較多,但是大家真的要好好注意自己的法 06/02 15:12
→ silenthillwu:律權益... 06/02 15:12
推 loverey:我覺得你應該要據理力爭才對... 06/03 00:16
→ loverey:你相信他是真的住院嗎... 06/03 00:17
→ silenthillwu:我已經po文公告,也已經報警處理.. 06/09 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