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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用推文 不過心裡對104已經很失望了 所以還是po文了 ※ 引述《hsnu100719 (喇叭嘴)》之銘言: : 有沒有人覺得他們的制度很爛 我也覺得很莫名其妙 雖然是要給家長方便 但是卻帶給家教不便... 有些家長自己又不愛惜這些便利(因為不用花錢) 如果有個制度是不取消已經徵到家教的案件就要免除刊登的權力也許會好很多 : 但是 如果像是 家長其實已經找到老師 已經不需要家教 這類 : 正常來說就應該把刊登資料的取消 但是104卻沒有嚴格審核 : 甚至訂出一些規定避免發生這種"根本沒機會" 而非 "可能有機會"的工作 : 就我們要找家教的消費者而言 : 這樣是不是也可以算是一種欺瞞消費者的行為?? : 有點像賣家已經沒貨賣完了 卻還不把廣告撤掉 : 讓消費者先付款 然後事後還要自行要求補償? : 這樣不是很不合理嗎?? 我自己補點的經驗也很不好 第一個案件是個心術不正的男子 他宣稱已經找到家教 但是還是可以去面試 對方說如果感覺不錯的話(找女????) 就可以當做東海一起運動的同伴 一樣有薪水.... 感覺實在很奇怪 不過既然已經有家教了 我就要爭取補點 這個有補到....不過中間過程很複雜....(省) 第二個案件是我第一個去應徵 我說明我的薪水要求的時候 對方(高中小男生)馬上說 因為我還要去補英文所以等我確定上課日期以後 才要找家教.... (那你幹麻先開案件開著等????) 所以我又要求補點 但是104客服打電話給案主他都完全不接 所以104本來不幫我補點 並且一直想確認說是不是我已經應徵到還要藉口補點 因為第一個案件弄得我心情很差 第二個案件又這樣害我有點受傷.... 最後也是補到了 但是客服的留言是下不為例.... 什麼下不為例 明明就是案件主的問題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236.210
admboy:所以104上面薪水寫面議的我通常不考慮 08/31 13:28
admboy:會寫面議的有很多家長會抱著撿便宜的心態來挑老師 08/31 13:28
admboy:是選低價 而不是效果 那些價錢一開始就列死 但至少知道 08/31 13:29
admboy:自己能不能接受這價位 而不是花點後才發現價位不合沒接到 08/31 13:29
shuntpooh:面議也可能是比較高的薪水啊 有可能家長想看老師程度給 08/31 15:30
shuntpooh:薪水 但一開始就寫很高 會太多不相干的人去"碰運氣" 08/31 15:31
shuntpooh:因為只有10個名額 碰運氣的人太多 也很浪費家長時間 08/31 15:31
shuntpooh:像第一案 後來他的需求跟原本你應徵的不符 可以補點啊 08/31 15:39
yyouu:第一案的補點狀況是客服打電話去求證以後,案主好像是心虛 08/31 19:10
yyouu:所以狂CALL我,我在上課+回家忘記回,就變成騷擾電話 08/31 19:11
yyouu:兩天內收到將近百通的電話,我回電案主又破口大罵,他認為我 08/31 19:13
yyouu:向104告狀,我其實只是要求補點!不過我事後認為他就是要找 08/31 19:14
yyouu:床伴才會心虛生氣,否則一般人是不會有這麼激烈的反應的 08/31 19:15
yyouu:一樓謝謝你的經驗,不過第二案有薪資範圍400-600 08/31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