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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級:國二 2.科目:數學 3.章節:等差數列、等差級數 4.題目: 有一數列首項是37,末項是-17,前n項的和是100, 設n為項數,d為公差,求 n+d = ? 5.想法: 題目是一字不漏完全一樣,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想太多了, 那個"設n為項數"的地方,我一開始以為是指那個總和為100的項數。 結果我另外假設了這個數列(37~-17)總共有x項去計算。 可是算不出來,因為變數過多。 後來我直接就假設這個數列剛好就是有n項,就解出來了。 有人會跟我一樣誤解這個意思嗎? 還是說本來就是該這樣假設 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9.21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