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ick87266:這才是根本解決問題點 05/11 22:23
※ 引述《csjtina0921 (tina)》之銘言:
: 題目:質量100 g的棒球以每秒20 m的速率飛行,受到球棒打擊後以每秒16 m的速率反向飛回,
: 若打擊力為40 N,則球和球棒接觸時間為何?(不計空氣阻力)
: 答案:0.09
: 想法:
: 我解不出來說,可是我假設球到球棒停止的時間和球停止到球飛出去的時間相等時
: 就算出來,可是我不懂為何時間會相同呢
: 40=2/t+1.6/t
: 還是我在亂算ㄟ,可否幫我解釋一下?
: 謝謝
很可惜的 你這樣算還是沒找出答案
假設"球到球停止的時間"是t1
"球停止到球飛出去的時間"是t2
而你假設這兩個時間相同 皆為t
這樣全程的時間"球到球停止的時間+球停止到球飛出去的時間"會是2*t
照你的算法 算出的t=0.09s 全程時間為2*t=0.18s
這還是和答案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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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你的算法我想你知道 力=動量變化量/時間
題目給予打擊力40N,為定力。
所以根據你想的,讓我們把打擊的動作分為
1."球到球停止的時間"
2."球停止到球飛出去的時間"
在1中,整個過程力都是40N、動量變化量是2 Kg*m/s,時間是t1,
從力的定義出發 40=2/t1 可得t1=0.05s
在2中,一樣整個過程力為40N、動量變化1.6 Kg*m/s,時間t2
從力的定義出發 40/1.6t2 可得t2=0.04s
你可以看出兩個時間是不同的。
至於正確的解法有人已經說了,我就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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