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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委指控Young家教社斂財 勞委會、國稅局允諾查辦 2007.05.16【中時電子報羅暐智/台北報導】 廣大家教族注意了!國民黨立委丁守中今(十六)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出,會員人數破千的Young家教中心,違法登記營業項目,並涉嫌登載資訊不實,疑似聯合「職業家長」訛詐學生的家教仲介費等,列席的勞委會、國稅局代表允諾會立即查辦。 丁守中指出,這間家教社在北、中、南有三個營業處,北部已申請停業,卻仍有營業事實,明顯違法。其他涉嫌不法事項包括違法登記營業項目、廣告不實、逃漏營業稅、違反消保法規定的平等互惠原則等。他表示,按現行法規定,違法登記營業項目、廣告不實皆可罰三十萬元至一百五十萬元,漏繳營業稅除需補稅外,另追罰一至十倍罰鍰。 大學生為了減輕家中生計,大多會兼家教,通常選擇參加坊間的家教社,除了繳交會員費,透過家教社公佈的資訊承接CASE時,還要再繳交一筆仲介費。 台北大學鍾同學指出,這間家教中心設下嚴苛的退費條件,例如要求學生必須在兩天內確定無法接到家教工作,才能退還全額仲介費,但家教工作的聯繫和確認通常不可能這麼快,因此他們有被欺騙的感覺。 鍾同學也指出,Young家教社公布的家教待遇,也與實際有所出入,或是對方明明已經找到家教了,資訊卻還掛在網路上,讓他們平白多給一筆仲介費,卻得不到工作機會。 丁守中辦公室並整理Young家教社的「十大剝削手法」,包括提供查無此人的電話、佯稱全省服務、一個CASE提供給多名會員、家教訊息不實、待遇與實際有落差、疑與職業家長串通等。 行政院消保會消保官吳政學表示,家教社與學生簽訂的契約中,權利、義務規範明顯不平等,限制學生的義務一堆,但業者的義務卻沒有,對學生無疑是「投降條款」,屬不公平契約。 勞委會副組長李庚霈表示,如果學生認為有廣告不實,可提供證據給縣市勞工單位,勞工單位查辦後會予以裁罰。 北市國稅局股長李志忠指出,營業單位收取仲介佣金需開立發票報營業稅,但此家教社處於停業狀態,也未開立發票,國稅局會追徵營業稅,並處以一至十罰鍰。 http://www.cheers520.com.tw/teacher/default.asp?ca=546&pageno=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54.58
justinX:上新聞至少兩次了,丁守中這次還記憶猶新... 08/25 07:00
justinX:可是young好像還是活得好好的 08/25 07:01
goshfju:這家蠻猛的 在hometeach被抱怨過n次..XD 08/25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