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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lakilakevi (57711)》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HomeTeach 看板 #1CDn1yKk ] : 作者: kilakilakevi (57711) 看板: HomeTeach : 標題: [仲介] : 一人一封信,提告 young 家教社,請轉給你的朋友、學弟妹 : 時間: Fri Jul 9 20:05:14 2010 : ※ [本文轉錄自 tutor 看板 #1CDhP0g_ ] : 作者: kilakilakevi (57711) 看板: tutor : 標題: [仲介] 團體向young 家教社提告 : 時間: Fri Jul 9 13:40:11 2010 : 『這已不是單純的勞資糾紛,而是常業詐欺』 : 先付錢1500元給young家教社,拿到的是怎麼打都打不通的電話,過了很久,也沒case。 : 而遇到這樣的狀況卻要 被收所謂的『手續費和入會費450』。試問這是合理的嗎? 我接過young 2個CASE 我記得young的規定是...3天內要回報~就算是家長不接電話~只要有回報 就可以再接下一個case~一直到接成才扣錢... 所以~你會不會是沒回報啊 另外~young的CASE是要自己上網找~好像不是CASE來找你 我不是幫young講話... 但~我自己經驗是這樣 : 我們在近日內去直接去法院提告, : 但是你也可以花幾分鐘的時間,請以實際行動打擊這種家教社, : 別再讓他覺得 ""你自已被騙就是活該"". : 在此發起一人一封信,把你的遭遇寄到以下的EMAIL,讓他們重視這樣的現象 : 1. 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首長信箱 : http://www.tpc.moj.gov.tw/sp.asp?xdURL=/bossmail.asp&mp=009 : 2. 水果日報: news@appledaily.com.tw : 電話專線:0809-012-555 : 我們目前已經找了,網友們也可以再找。可能需要也可以一起在高雄接受訪問,一起出來指證他們惡行的人。 : 3.總統信箱: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222 : 試問為什麼這樣子的一間店,可以立足這麼久,為什麼還是有人會被騙?? : 就是因為 : 1. 大家想說才一千五百元,怕麻煩就算了,以致於姑息養奷 : 2. 被害人總是覺得反正遲早會有人處理,所以我就精神上支持就好 : 3. 他覺得學生就是好騙,且不會提告 : 4..沒用『對』的方法對付他,(應找檢察官,而不是立委) : 如果一天只要有個5人,又這種狀況,他一月的就可以淨賺15萬。 : 最後,希望不要有人再遇到這種狀況,更希望,這種家教社能永遠消失。 : 反黑心家教社的facebook已經成立 antiyoung@hotmail.com : **Young家教社的這種行為構成刑法上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1 : 第 三二 章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 第 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 他用假電話(詐術),使人陷入錯誤,,而交付1500元”手續費”,應成立此罪。 比起young~我覺得人力銀行的家教社更爛... anyway~祝你申訴成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165.191
kilakilakevi:一個沒人接的電話,扣200元。我們會提公訴,不是自訴 07/10 23:51
kilakilakevi:這更不會是申訴 07/10 23:51
marra:加油! 07/11 07:26
amymayyam:我之前就沒找y家教社 但是另一個家教社就是有人挺 才會 07/11 13:08
amymayyam:有人因為家教社情緒化受害= = 07/11 13:09
amymayyam:有人在對的事很激動 大家讚她熱心腸 但是她錯也不認 也 07/11 13:10
amymayyam:一樣用激烈手段報復 就自認倒楣? 07/11 13:11
amymayyam:k大我很想幫你 但是我是學生 07/11 13:13
kilakilakevi:A大,我受害的是我,試問你要如果幫我?? 07/12 19:35
kilakilakevi:提個告訴、請負責人來高雄法院走走。 07/12 19:37
kilakilakevi:台北-高雄,坐6點高鐵早上的會打65折且不用花4小時 07/12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