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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satis (依莎緹絲)》之銘言: : 問題一: 為何要由甲的觀點來解 : 這是因為題目所給的數字 第一次相遇在離東岸 900 公尺 : 第二次相遇在離西岸 700 公尺 : 都是看甲的移動的數字 : 因此由甲的觀點來解是比較簡單的情形 : 當然由乙的觀點解也行 但就要引入代數了 : (離東岸 900 公尺→離西岸 x-900 公尺 像這個樣子) : 這對小六生來說還滿有困難的 要從甲的觀點來解比較方便, 是因為跟第一次相遇的條件給的是離東岸900公尺有關 而這代表第一次走的距離是900公尺 所以和第二次相遇的條件距離哪一岸多少公尺無關。 : 問題二: 為何第二次相遇不是這樣 : 其實這是題目的暗示 它說「兩人繼續前進,到達對岸後再折返」然後才相遇 : 所以題目的情境已經暗示了他要的情形就是相向相遇 : 事實上你說的兩種狀況都是可能的 不過計算就不是小六的範圍了: : 令兩岸長為 x 那麼 : (1) 甲被乙從後面追上 : 這時第二次相遇時 甲走了 x-700 公尺 乙走了 2x-700 公尺 : 列式可解得 x = 100(17+√163) ≒ 2976.71 公尺 : (2) 乙被甲從後面追上 : 這時第二次相遇時 甲走了 x+700 公尺 乙走了 700 公尺 : 列式可解得 x = 100(1+√127) ≒ 1226.94 公尺 : 因此之所以這題是相向相遇的情形是題目文字上有暗示的關係 並不是其他兩種皆不可能 不好意思,我覺得這個答案好像有點問題 提出我的想法跟大家討論 題目應該還有一個條件,就是甲和乙從頭到尾都等速運動 既然甲乙第二次走的距離和=2*甲乙第一次走的距離和 也就是說, 甲本身第二次走的距離,會是甲第一次的兩倍 乙本身第二次走的距離,也會是乙第一次的兩倍 這也就是題目解答所算的 3*900-700=2000 or 2*900-700+900=2000 拿題目的答案來驗算, 乙第二次走的距離=900+(2000-700)=2200 乙第一次走的距離=2000-900=1100 也剛好是兩倍,而事後可以說明解答的答案才是唯一解 以本題條件來看,沒有其他解答,也沒有其他可能 但如果把全長 2976.71m和1226.94m用這種方法來驗算,就會是有點問題 等於是甲在第一次相遇前的速度≠第一次相遇後的速度 所以這樣說吧,這題應該只有兩種情況 (1) V甲>V乙 2*900-700=1100=乙第一次走的距離>900=甲第一次走的距離(不合) 故此情形不成立 (2) V甲<V乙 2*900-700=1100=乙第一次走的距離>900=甲第一次走的距離(合) 故此情形成立 因此全長為 1100+900=2000m (總結的說,只要確定V甲>V乙,就一定是甲折返後回頭追乙  沒有那種還可能分甲回頭追乙,或者乙回頭追甲  因為甲的速度就比乙大了啊,不管折返幾次,從頭到尾就只有甲追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82.215 ※ 編輯: doctortwo 來自: 59.115.182.215 (02/12 12:19)
hrjesus:我也是能確定另外都不可能 只是考是的話應該也得驗算吧 02/12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