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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iwadaisuke 信箱] 作者: niwa.bbs@ptt2.cc (niwa.bbs@ptt2.cc) 標題: [情報] 大獸盃女排賽制 時間: Tue Nov 16 23:40:44 2010 作者: jayvictor (Raven) 看板: VMCup 標題: [情報] 大獸盃女排賽制 時間: Tue Nov 16 20:14:40 2010 活動名稱:女排 負責人:陳怡臻、陳以琳 活動時間:2011/03/05~2011/03/06 活動地點:中興大學室外排球場 (4號) 活動主旨:促進四校間的排球交流與發展。 賽制: 1.採三戰兩勝制,第一、二局分數為25分,24分平手時需領先對手2分;第三局(決勝局)分數為15分,該局若有一方得分8分時換場,且14分平手時需領先對手2分為勝。前兩局最多比至31分,第三局最多比至21分。每局採落地得分制。 2. 積分方式:參見動態賽務總規則 3.名次之判定參照總積分,若有積分相同之隊伍,則優先比局數的勝敗比率(勝局/敗局);若再相同則比得分/失分之比率(以上皆不考慮確定被排除的隊伍)。如再相等時,若僅兩隊,則以勝者為勝,兩隊以上則由負責人主持抽籤決定。 4.每隊每場最少登錄六人,無人數上限。 5.每隊每局有兩次暫停機會,時間為30秒鐘;局與局之間休息3分鐘。(無技術暫停)。 6.各隊應於賽前15分鐘完成檢錄。若球隊未出場(包含逾時超過10分鐘)或陣容不完整,以棄權論,並且以每局0:25、該場0:2勝的比數由對方隊伍獲勝及該隊得積分0分。 7.各隊伍當天須穿著統一服飾及有號碼的球衣。 8.可採用自由球員,自由球員之衣著顏色必須明顯與隊友不同,於比賽前向第二裁判表明有使用自由球員並且註明於出賽名單內,號碼需登記在紀錄表上,自由球員不可為場上隊長。 9.越界規則:允許足部觸及對方場地,但需有一部份與中線接觸或在中線上方;允許足部(含)以上身體任何部位觸及對方場地,但不得妨礙對方球員活動。 10.觸網規則:球員觸網不視為犯規,除非妨礙或影響比賽;擊球時觸及白色網帶或標誌竿上半段同樣視為妨礙比賽。 11.每局替換球員需在檢錄名單內,每人每局至多可上下場一次。 12.其餘比賽規則則依照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排球規則判定。 13.本比賽各場次將各聘請一名第一裁判及第二裁判,兩名線審則由第三校擔任,兩名記分員則由該比賽的兩隊隊員擔任。 14.比賽期間若下雨,則由負責人及裁判共同決定是否繼續進行比賽,參賽隊伍不得有議;暫停的賽事,保留比賽且以原分數及原發球者繼續進行比賽。若採用雨備模式,請參照雨備的賽制。 賽程: 03/05   13:00-14:30 A-D       15:00-16:30 B-C 03/06   08:00-09:30 A-B       09:40-11:10 C-D       11:20-12:50 B-D       13:00-14:30 A-C 活動名稱:女排(雨備) 負責人:陳怡臻 陳以琳 活動時間:2011/03/05~2011/03/06 活動地點:中興大學室內排球場 活動主旨:促進四校間的排球交流與發展。 若兩天都下雨,進入體育館採單淘汰制且只打冠亞賽。 若第一天晴,第二天下雨:進入體育館;保留第一天的比賽結果,以淘汰賽的方式打冠亞賽及季殿賽。 若第一天下雨,第二天晴:採單淘汰制。第一天進入體育館,只進行一場比賽;第二天則繼續進行另一場淘汰賽、冠亞賽及季殿賽。 賽制: 1.採三戰兩勝制,第一、二局分數為25分,24分平手時需領先對手2分;第三局(決勝局)分數為15分,該局若有一方得分8分時換場,且14分平手時需領先對手2分為勝。前兩局最多比至31分,第三局最多比至21分。每局採落地得分制。 2. 積分方式:參見動態賽務總規則 3.名次之判定參照總積分,若有積分相同之隊伍,則優先比局數的勝敗比率(勝局/敗局);若再相同則比得分/失分之比率(以上皆不考慮確定被排除的隊伍)。如再相等時,若僅兩隊,則以勝者為勝,兩隊以上則由負責人主持抽籤決定。 4.每隊每場最少登錄六人,無人數上限。 5.每隊每局有兩次暫停機會,時間為30秒鐘;局與局之間休息3分鐘。(無技術暫停)。 6.各隊應於賽前15分鐘完成檢錄。若球隊未出場(包含逾時超過10分鐘)或陣容不完整,以棄權論,並且以每局0:25、該場0:2勝的比數由對方隊伍獲勝及該隊得積分0分。 7.各隊伍當天須穿著統一服飾及有號碼的球衣。 8.可採用自由球員,自由球員之衣著顏色必須明顯與隊友不同,於比賽前向第二裁判表明有使用自由球員並且註明於出賽名單內,號碼需登記在紀錄表上,自由球員不可為場上隊長。 9.越界規則:允許足部觸及對方場地,但需有一部份與中線接觸或在中線上方;允許足部(含)以上身體任何部位觸及對方場地,但不得妨礙對方球員活動。 10.觸網規則:球員觸網不視為犯規,除非妨礙或影響比賽;擊球時觸及白色網帶或標誌竿上半段同樣視為妨礙比賽。 11.每局替換球員需在檢錄名單內,每人每局至多可上下場一次。 12.其餘比賽規則則依照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排球規則判定。 13.本比賽各場次將各聘請一名第一裁判及第二裁判,兩名線審則由第三校擔任,兩名記分員則由該比賽的兩隊隊員擔任。 14.比賽期間若下雨,則由負責人及裁判共同決定是否繼續進行比賽,參賽隊伍不得有議;暫停的賽事,保留比賽且以原分數及原發球者繼續進行比賽。若採用雨備模式,請參照雨備的賽制。 賽程: 雨備A(雨雨) 03/05   13:00-14:30 A-D 03/06   09:40-11:10 B-C       13:00-14:30 冠亞 雨備B(晴雨) 03/05   13:00-14:30 A-D       15:00-16:30 B-C 03/06   09:40-11:10 季殿       13:00-14:30 冠亞 雨備C(雨晴) 03/05   13:00-14:30 A-D 03/06   08:30-10:00 B-C       11:30-13:00 冠亞 -- 賽動部長 許綺芳 張伯宇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58.99.35.6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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