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op (Overture Jubiloso)
看板wikibaseball
標題Re: 侵權的部份
時間Sun Apr 9 17:11:01 2006
※ 引述《dotZu (良牙)》之銘言:
: ※ 引述《grop (Overture Jubiloso)》之銘言:
: : 以上兩句沒有矛盾嗎?:p
: 第一句是指《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
: 以廣播、攝影、錄影、新聞紙、網路或其他方法為時事報導者,
: 在報導之必要範圍內,得利用其報導過程中所接觸之著作。
: 所以記者報導時參考他人著作的行為是受到一定程度保障的
條文裡面沒有限定記者才受到保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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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起來抵制中華職棒!
http://www.wretch.cc/blog/mtbshorts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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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52.5
推 dotZu:的確,但是以台灣棒球維基館的性質,並不是時事報導啊。 04/09 17:34
→ dotZu:所以不能「利用所接觸的著作」,即使是公開的著作。 04/09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