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ear92:春「秋」時代 12/14 23:44
→ themost:推這篇!那些躂伐要求三成的人,等他們撿到錢連會不會拿去 12/15 00:00
→ themost:警局都不知道了,還好意思人肉蒐索? 12/15 00:01
推 Aganippe:或許不是超時代思考 是人類的心智沒發展 只有科技而已 12/15 00:11
推 i19890813:推 12/15 06:43
→ Eshow:這就是教育大家=> 撿到皮包抽走錢就好了 12/15 08:29
→ Eshow:否則哪天錢數目不對也倒楣 12/15 08:30
推 z1288:重點是..掉的人很需要這筆錢... 何必拘泥於文字呢 12/15 12:25
推 u9555kimo:推 很需要這筆錢...但自己疏忽掉了...自己也有責任吧 12/15 12:29
→ u9555kimo:能失而復得算不錯了...有多少人拿了就走了= = 12/15 12:29
→ u9555kimo:結果反而自己不負責的只怪人家要討三成= = 12/15 12:30
→ themost:就像此篇講的,需不需要這筆錢是一回事,但想必以後會想把 12/15 12:30
→ themost:把撿到的錢送回警局的一定大大減少。 12/15 12:31
→ u9555kimo:打破規定~ 撿到錢送回去要三成被撻伐... 12/15 12:32
→ themost:而且這新聞越來越不知道真象是如何 但已影響社會風氣了 12/15 12:32
→ u9555kimo:倒不如...撿到錢...不要跟別人講= =+ 12/15 12:32
→ u9555kimo:但是撿到不講...就是侵佔...為了不犯法不如不撿... 12/15 12:33
→ u9555kimo:讓清潔人員清掉吧(攤手) 12/15 12:34
推 lammin:這篇用典用得好好 12/15 15:41
推 hesta:讚! 12/15 16:22
→ hesta:借轉 ^^ 12/15 16:22
→ hesta:那就不會鮮少人去撿別人遺失的物品了 <-- 這句怪怪的? 12/15 16:50
→ thewildcat:抱歉!打錯字 已更正~ 12/15 18:00
※ 編輯: thewildcat 來自: 122.126.112.115 (12/15 18:01)
→ jeffonett:留滯權有其優, 但尚需加入弱勢保障條款 12/15 19:01
→ b8951007:用這個典故來比喻有點不合邏輯...法律是這樣定,但政府沒 12/15 20:15
→ b8951007:有鼓勵大家使用滯留權,而那為婦人我們也不清楚是否願意給 12/15 20:17
推 inebriety:我覺得很合邏輯阿,孔子的話能傳到現今不是沒原因。 12/15 20:18
→ b8951007:女大學生獎金,況且孔子時常是因材施教,真要討論這個典故 12/15 20:19
→ inebriety:基本上…要是我,我是會給也不會拿的人。 12/15 20:19
→ b8951007:也理當回到子路和子貢的為人 12/15 20:19
→ inebriety:但是 無論你是哪邊 你都沒資格要求人當聖人。 12/15 20:19
→ inebriety:大家都是凡人,凡間就用凡間規則,大家比較好過…。 12/15 20:20
→ inebriety:法律假使改絕對要給30%,真的可以讓更多人撿+撿了不黑。 12/15 20:22
→ inebriety:很多古老的話能留到現在都是因為他們的話適用於任何年代 12/15 20:23
→ inebriety:但是要考慮人性的話,女大生應不拿…但拿了也無妨…。 12/15 20:25
→ b8951007:如同樓下那篇風俗民情才是重點,如果把法律當作第一道防線 12/15 20:25
→ b8951007:人跟人之間只會更疏離,孔子自己也有自己的標準 12/15 20:27
→ b8951007: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想說的是但這件事情孔子怎麼看 12/15 20:28
→ b8951007:並不能拿他跟他學生說過的話來做推論,因為不合邏輯 12/15 20:28
推 inebriety:法律是最差的標準,但是現實就是不違法就可。 12/15 20:34
→ inebriety:但…既然不違法,我覺得去人肉搜尋實在太不厚道。 12/15 20:36
→ themost:多數的暴力加上自以為是的正義 就造成那不厚道 12/15 20:59
→ snubi:不認同這篇 12/16 03:16
→ snubi:引用失當,意喻與這事件完全不同。 12/16 03:18
推 hirabbitt:哪有完全不同 不完全相同而已 12/16 18:47
推 frencesbaby:同意這篇,法律確實是最低標準的行為準則,要求他人可 12/16 23:02
→ frencesbaby:遵守最低的標準,但是不可用最高標準去要求每個人 12/16 23:03
推 funnypeter:真的只能推了 給3成才是雙贏的做法 12/17 22:48
→ funnypeter:很多時候當下侵占是很難抓到的 光是兇手是不特定人士 12/17 22:49
→ funnypeter:若不是運氣不好被監視器錄到 不然要抓 機率=0 12/17 22:49
推 marsargee:推一個!! 借轉 12/19 22:59
推 yamie0204:推 01/12 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