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vexgroup:我只等三天 10/02 16:52
推 SidMax:這樣就對了 10/02 17:53
→ themost:一樓用3天證明愛 用97天證明尊嚴!!! 10/02 18:02
推 nonononobaby:讚!!借轉FB 10/02 22:48
推 ytcytc:若是我....30分鐘我就離開了 10/02 22:49
→ themost:答案也很偏頗,說不定公主是為了能在這些天內努力說服國王 10/02 23:00
→ themost:王子只看到自己的付出 就自覺要保護尊嚴 有瞭解對方努力? 10/02 23:01
「如果他願意連續100個晚上守在她的陽台下,她就接受他。」
如果這個條件是國王開的 那另當別論
但現在條件是公主開的 我認為邏輯上沒有問題
→ Haingolay:新天堂樂園的故事 10/02 23:05
※ 編輯: e2167471 來自: 140.112.244.74 (10/02 23:42)
推 Aganippe:我覺得應該用100天證明 之後不去才算尊嚴 10/02 23:43
→ Aganippe:不過我沒資格說 我都是等1000天的 然後還是沒尊嚴 10/02 23:44
推 mQuQm:借轉臉B 10/02 23:59
→ themost:公主給了王子這期限,也可能是給自己達到說服國王的期限 10/03 00:49
→ themost:當然整篇的邏輯並沒有不對,只是忘了去看公主是否有為難的 10/03 00:49
→ themost:地方,這也是我們常犯的錯誤,總以自己角度來看兩人關係 10/03 00:50
你懂我為什麼說「如果這個條件是國王開的 那另當別論」嗎?
一個簡單的故事確實有可能存在缺陷
但是你反駁的立足點 如果是自己的想像 那說服力是不夠的
今天這故事給你甚麼 它就是甚麼
如果你用不是他的原意去做翻案 那這未免顯得有點奇怪了
更何況故事的述說者是全知視野 他沒說的你怎能當作有呢?
※ 編輯: e2167471 來自: 140.112.244.74 (10/03 01:00)
→ themost:對啊..這故事給我的就是我們太常以自己角度來看兩人關係 10/03 01:02
→ themost:如果故事都只能從明文敘述出的來看,那跟看法條就一樣了 10/03 01:07
→ themost:故事給你的,不僅是表面呈現,是讀者對於閱讀後產生的想法 10/03 01:10
推 kingofjack:其實樓上跟原PO都沒有錯,故事給人的領悟不一定相同 10/03 02:05
→ kingofjack:我的朋友會說 他願意用100天來等待這份愛情 10/03 02:10
→ kingofjack:但從101天開始 她將徹底感受到他的尊嚴! 10/03 02:11
→ KJNE:如果每天是分開要求就算了,一開始就講明100天,在99天走掉 10/03 04:37
→ KJNE:感覺就是很虛啊... 10/03 04:37
推 sunnywawa:這只是每個人看事情的角度不同罷了~ 10/03 07:21
→ sunnywawa:如果這100天可以換到公主的真心對待, 10/03 07:22
→ sunnywawa:我到覺得這100天很值得~而且很划的來 10/03 07:23
→ sunnywawa:現在的人在一起10年也不見得一定能得到對方的真心相待.. 10/03 07:25
推 hirabbitt:尊嚴哪裡感人了? 10/03 09:14
推 elanlast:這個故事告訴我做事不要半途而廢 10/03 10:40
推 BossSB:====================這是一部電影================ 10/03 11:01
推 DearNT:第九十九天王子發現公主有病 =>公主病 10/03 11:13
→ Haingolay:大家應該去看一下這部電影的(攤手 10/03 15:14
推 allhappy64: 10/03 17:55
推 mini162:我守候過八百天耶:) 我可以說他是草莓國王嗎XDDD 10/03 22:36
推 Consoonya:Aganippe:我覺得應該用100天證明 之後不去才算尊嚴 10/04 13:07
推 reverie:要談尊嚴就不要談愛 10/04 14:56
推 lmf770410:推,這個故事我看過! 10/04 14:57
→ lmf770410:我的解讀是,如果真的守了100天,公主只會覺得他是個聽 10/04 14:58
→ lmf770410:他話的普通人,但是他最後一天選擇離開,反而讓公主一輩 10/04 14:59
→ lmf770410:子記住他 10/04 14:59
推 steven0828:原PO好帥 10/04 17:34
推 airfec0:我聽過的是士兵@@!! 10/04 22:54
推 VonClaus:第九十九天,公主:你再不走我可要叫了 10/06 13:16
推 echoempty:我看過一本討論感情的書,它說一個人追求他人的期間通常 10/07 12:32
→ echoempty:一個月沒有結果就會放棄,能到三個月就是神了。 10/07 12:33
→ echoempty:這個故事告訴我們那個理論是對的XD 10/07 12:33
→ themost:柯騰是宙斯了吧 10/07 20:39
→ inking:九把刀上大學就交女友了,只是小說和電影變得很宙斯...XD 10/09 02:07
→ inking:這讓我想到全城熱戀熱辣辣裡的片段 10/09 02:07
→ inking:其實女孩每天都在期待男孩完成,甚至拒絕了其他老闆的追求 10/09 02:08
→ inking:因為她相信男孩一定會完成誓言 10/09 02:09
→ inking:至於電影結局就不爆雷了XD 10/09 02:09
→ patrickchan:郝廣才? 10/14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