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 因為我真的很不爽= =
什麼叫做不覺得自己做錯
是本來就沒有的事 為什麼要覺得
我覺得我就是有那個本事 默默發文 也會招惹一堆事情
你不得不佩服我= =
※ 引述《g21741 (你要給我喜歡嗎?)》之銘言:
: ※ 引述《playgirlser (洨媚妹~來讓葛葛愛~*^o^*)》之銘言:
: : 有啊
: : 有幾位跟我很要好的朋友
: : 你這不是廢話...
: : 鬧著玩是因為賭鬼都蠻熟的 才能鬧啊
: : 但是鬧到生氣吵架
: : 這才叫得罪人..
: 賭鬼每個人都熟嘛?
: 每個人的底線都摸透了嗎?
: 生氣吵架 只有單方面的錯嗎?
: 如果真的是這樣 我也只好認了 ╮(﹀_﹀")╭
: 直接的說 我覺得私者那篇有在講我的影子
: 而我得先承認 我是非常大小眼的人
: 當我喜歡一個人 你是怎麼戳我 我也不會翻臉 (你算是其一 因為你有趣且智障)
: 但是不代表其他每個人都跟我有這樣的交情
: 如果沒有必要 我也不會想去招惹別人 or 用你說得方法 得罪別人
: 我有我的喜好 可惜我沒有表現的很明顯 所以某些人會覺得別人可以
: 他也可以 熟不知 他已經踩到我的雷
: 所以才會產生衝突吵架
: = = 跟你解釋這個幹麼
: 只是不爽你前面說得言論(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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