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正統的偉大宗教
一個正統的宗教,應該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一)歷史悠久的背景:有史以來,地球上有不少的宗教產生及滅亡,其中許多宗教只侷
限於某一個區域或某個時間,幻起幻滅,不能源遠流長。也有些宗教只是隨創始人而興起
,當創始人過世後,其宗教亦告沒落消失,經不起時間及空間的考驗。凡此種種,皆不能
稱為偉大的宗教。
(二)歷久常新的教理:所有的教義及方法,隨著時間的增長,無論在任何時刻,仍能不
斷產生新的觀念及方法,而不違背基本的原則。
(三)適時適地的道德:偉大的宗教,必須不論處於任何時間、地點,均能合乎當時、當
地的道德標準。
健康的宗教精神還應包括人間性、關懷性、理智性和超越性。人間性、關懷性、理智性
是屬於人間層次;宗教層次則再加上超越性,也就是包容而不執著。
四、什麼是正信的佛教
(一)不是世俗化,但是人間化:人與人之間,彼此互相真誠關懷,但不會情緒化和涉入
私人感情的恩怨是非。
(二)不是鬼神教,但有人天教:承認和相信鬼神的存在,但不依賴鬼神。知道人死後能
升天界,但不以生天為依歸。無論在人間或天上,均須合乎相當的道德標準。
(三)不是厭世的,但是出世的:無限制地對社會付出關懷、貢獻,但不期待自己的努力
會得到回饋。
(四)不是戀世的,但是入世的:為了幫助有需要的人,參與社會世間的一切,但不貪戀
執著。
世間、出世間、入世、化世、救世的層次,也就是人間、天神、阿羅漢、菩薩和佛五個層
次。
人間是從做人的基礎開始,履行應盡的義務,合乎人間的道德標準;如果一切貢獻和付出
超越於人的層次,便可得生天界的果報;阿羅漢雖然付出對於社會的關懷,但是從不寄望
自己的成就有所報酬或回饋,並且也不執著、留戀這世間,因此證入涅槃,從此不再生於
人間,稱為出世。
菩薩由於慈悲的願心,發願生生世世在人間幫助、關懷一切眾生,因此並不以小乘的涅槃
為依歸;直至慈悲與智慧修行圓滿,也就是菩薩道的完成,便成佛道。
因此,要發願成佛,首先要盡人的義務,把做人的本份做好,從人間的層次順次提昇;否
則,人間的責任尚未完成卻終日指望生天或成佛,那是不切實際。
由此可知,行菩薩的開始,是以盡人的責任為目標。因此,菩薩會以種種不同的身份示現
;而且菩薩是入世的而不戀世,所以他們只管承擔責任,不斷努力提供世間所有人的便利
和度脫各種苦難,不在乎一切權利和物質的享受。
當然,如果是實至名歸,必需要接受的,接受了亦無妨,例如今天我被安排在這高位置上
,是因為演講的需要,而我本人卻並非為了追求這個位置而來演講的。
佛與菩薩都是從幫助眾生而成的,沒有眾生,所有菩薩終不能成佛,因此,行菩薩道的人
會對被他幫助的人心存感激,感謝被幫助的人成就自己的修行。假如一個家庭,其中一位
成員發菩提心,修行菩薩道,這個家庭必然很有福報。
五、佛教的禪修方法及目的
許多慢性病,都是由於生活壓力和精神緊張所引起,透過禪修,能令身心放鬆、平衡和促
進健康。簡單的禪修方法為:
(一)放鬆身心:採取自然舒適的坐姿,身體放鬆,雙手垂下放大腿上,腳部平放地上。
閉上眼睛,眼球不要用力,身體靠往椅背。讓臉部肌肉放鬆,然後,慢慢往下移,放鬆肩
膀、雙手、大腿,最後是小腹,以至身體全部放鬆。心中不存任何念頭,輕輕注意呼吸,
但不刻意控制呼吸,只是享受這種很舒暢的感覺。
(二)統一身心:當身體的感覺不再構成內心的負擔,只是知道身體的存在,但不在乎身
體所引起的反應;對於周圍環境感到很親切、和諧,如同與整個宇宙合而為一。這時候,
自我中心仍然存在,唯有進一步放下身心,才能達到無我的境界。
(三)放下身心:放下並非放棄,身體、念頭依然存在,正常運作,只是不再執著自我中
心。這是從修行的經驗上,逐步漸修而進入的無我境界,與觀念上的無我不大相同。現代
人往往追求速成效果,希望能從知識及觀念上的認知,達到頓悟、開悟。
其實,在觀念上認識﹁無我﹂,只能有助於經驗上實證﹁無我﹂,但無法代替修行者達到
開悟的境界。因此如果要實證佛法,必得要經過修行,否則,僅是紙上談兵,不切實際。
正確的修行態度與觀念應該是重視內心的自在,但是,現今社會依然有很多人,甚至是受
過高等教育的知識分子,還是著迷於神通本領。
曾經有一位喇嘛,希望到西方國家弘法,他的師父勸告他要先修行神通力以便接引信眾,
弘法較為方便。於是,他夜以繼日努力,終於練就了一種﹁神通﹂本領,可以幫人把遺失
的物件尋回,原意是以此作為弘法方便的工具,不料很多人紛紛慕名而至,目的只是為了
從他施展的神通當中獲得個人的好處,而非為了聽聞佛法,這就是本末倒置了。
(一九九五年四月三十日聖嚴法師講於佛州Tampa南佛大學USF管理學系,李果嵩錄音帶整
理。聖嚴法師著 本文現存錄於《動靜皆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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