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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淵海子平】宋‧徐子平編 《論  傷  官》   傷官者,其驗如神。   傷官務要傷盡;傷之不盡,官來乘旺,其禍不可勝言。傷官見官,為禍百端。   倘月令在傷官之位,及四柱配合、作事皆在傷官之處;又行身旺鄉,真貴人也。   傷官主人多才藝、傲物氣高,常以天下之人不如己;而貴人亦憚之,眾人亦惡之。   運一逢官,禍不可言;或有吉神可解,必生惡疾以殘其軀;不然運遭官事。   如運行剝官,財神不旺,皆是安享之人。   仔細推詳,萬無一失矣!   又云,傷官者,我生彼之謂也;以陽見陰,陰見陽,亦名盜氣。   印綬若傷盡,不留一點;身弱忌官星,不怕七殺。   如甲用辛官,如丁火旺,能生土財;最忌見官星,亦要身旺。   若傷官不盡,四柱有官星露;歲運若見官星,其禍不可勝言。   若傷官傷盡,四柱不留一點;又行旺運及印綬運,卻為貴也。   如四柱中雖傷盡官星;身雖旺,若無一點財氣,只為貧薄。   如遇傷官者,須見其財為妙;是財能生官也。   如用傷官格者,支干、歲運,都要不見官星;如見官星,謂之傷官見官,為禍百端。   用傷官格局,見財方可用。   傷官之殺,甚如傷身七殺,其驗如神。    年帶傷官,父母不全;月帶傷官,兄弟不完;日帶傷官,妻妾不完;時帶傷官,子息 無傳。  其餘傷官,務要傷盡,則吉,見財方可;輕則遠竄之災,重則刑辟之難。   傷官有戰,其命難存。   若月令在傷官之位,及四柱相合,皆在傷官之處;如行身旺鄉,貴命也。   傷官之人,多負才傲物,常以他人不如己;君子惡之,小人畏之。   逢官運,無財救,必主大災;不然主暗昧惡疾,以殘其身;或運遭官刑矣!   如四柱雖傷盡官星,身弱逢財運發福,是為傷官見財。   仔細推詳,萬無一失。   又云,四柱有官而被禍重,四柱無官而被禍則淺。   大凡四柱見官者,或見傷官而取其財;財行得地則發,行敗財之地必死。如運支內無 財運,干虛露亦不可也。   如【乙亥,己丑,丁亥,庚戌】:丁以壬為官。丑戌本為傷官,只是丑為金庫,又時 上有庚字作財;此人行申酉限如意,入金脫氣遂死矣!   大抵傷了官星,行官運則災連;太歲亦然。   《詩訣》★傷官傷盡最為奇,尤恐傷多返不宜;此格局中千變化,推尋須要用心機。   《詩訣》★火土傷官宜傷盡;金水傷官要見官;木火見官官有旺;土金官去返成官;        惟有水木傷官格,財官兩見始為歡。   《詩訣》★傷官不可例言凶,有制還他衣祿豐;干上食神支帶合,兒孫滿眼壽如松。   《詩訣》★傷官遇者本非宜,財有官無是福基;時日月傷官格局,運行財旺貴無疑。   《詩訣》★傷官傷盡最為奇,若有傷官禍便隨;恃己凌人心好勝,刑傷骨肉更多悲。   《詩訣》★傷官不可例言凶,辛日壬辰貴在中;生在秋冬方秀氣,生於四季主財豐。   《詩訣》★丙火多根土又連,或成申月或成乾;但行金水升名利,火土重來數不堅。 《傷  官  說》   傷官若傷盡,卻喜見官星。   傷官若論財,見禍不輕來。   傷官若用印,剋殺不如刑。   傷官若論財,帶合有聲名。   傷官用財,不宜印鄉。   傷官見官,印運不妨。   雜氣財官,印俱不忌。   兩戊合一癸,得再嫁。   妻財受剋,生子不育。   印綬比肩,不忌財鄉。   印綬多根,身旺必貧。   印綬被傷,剋父母。   官殺混雜,剋父母。   財多身弱,剋父母。   干與支同剋妻。   辛卯、戊寅不怕殺多。   女命比肩,即姊妹貪合,多謊詐。   財有劫,不怕露就殺。   火命人最好,月支屬火,干頭有木提出火矣!   癸酉弱格,見殺必凶。   官貴太盛,旺處必傾。   土命不論胞胎,只論日時,不怕官殺混雜;陽干方論,陰干不取。   子怕寅午火,不怕水。寅木不怕金。巳金不怕火。己土不怕木。午火不怕水。 未同申 金不怕水。己土戌土不怕木。卯木怕酉金。辰土怕寅木。乙日五月不怕殺。   四柱元有病,要去病;不去病不發。 《論  食  神》   食神者,生我財神之謂也;如甲屬木,丙屬火,名盜氣,故謂之『食神』。何也?殊 不知丙能生我戊土中食丙之戊財,故以此名之也。   命中帶此者,主人財厚食豐、腹量寬洪、肌體肥大、優游自足、有子息、有壽考。   恒不喜見官星,忌倒食,恐傷其食神;喜財神相生。   獨一位見之,則為福人;然終亦不清。   卻喜身旺,不喜印綬,亦恐傷其食神也。   如運得地,方可發福;大概與財神相似。   如【己未,己巳,丁未,辛丑】:丁見己為食神,有一丑巳合起金局得之為財;又喜 身不弱,所以有官亦有壽也。   如【乙巳,乙酉,癸酉,乙卯】:此命見三乙為食神,見巳酉丑合局為印綬,又有三 乙化為傷官。癸用乙為食神,被金局來剋乙木,再被三乙木并卯旺剋我官;所以名利 都無成也。   《詩訣》★食神有氣勝財官,先要他強旺本干;若是反傷來奪食,忙忙辛苦禍千般。   《詩訣》★食神無損格崇高,甲丙庚壬貴氣牢;丁己乙辛多福祿,門闌弧矢出英豪。   《詩訣》★甲人見丙本盜氣,丙去生財號食神;心廣體胖衣祿厚,若臨印綬主孤貧。   《詩訣》★申時戊日食神奇,惟在秋冬福祿齊;甲丙卯寅來剋破,遇而不遇主孤悽。   《詩訣》★壽元合起最為奇,七殺何憂在歲時;禁凶制殺干頭旺,此是人間富貴兒。   《詩訣》★食神居先殺居後,衣祿無虧富貴厚;食神近殺卻為殃,終日塵寰慢奔走。 《論  正  財》   何謂之正財?猶如正官之意;是陰見陽財,陽見陰財。大抵正財,吾妻之財也。人之 女貲財以事我,必精神康強,然後可以享用之;如吾身方且自萎懦而不振,雖妻財豐 厚,但能目視,終不可一毫受用。   故,財要得時,不要財多。   若財多則自家日本有力,可以勝任,當化作官。   天元一氣,羸弱貧薄難治。是樂於身旺,不要行剋制之鄉;剋制者,官鬼也。   又怕所生之月令,正吾衰病之地,又四柱無父母以生之;反喜財,又有見財,謂之財 多。   力不任財,禍患百出;雖少年經休囚之位,故不如意,事多頻併。或中年或末年,復 臨父母之鄉,或三合可以助我者;則勃然而興,不可禦也。   倘少年乘旺,老在脫局,不惟窮途悽惶,兼且是非紛起。   蓋,財者,起爭之端也。   若或四柱相生,別帶貴格,不值空亡;又行旺運,三合財生,是皆貴命。其餘福之淺 深,皆隨入格輕重而言之。   財多生官,要須身健。   財多盜氣,本自身柔,年運又或傷財,必生奇禍;或帶刑併七殺,凶不可言也。   又云,正財者,喜身旺、印綬,忌官星、忌倒食、忌身弱、比肩劫財。不可見官星, 恐盜財之氣也;喜印綬者,能生身主弱故也。    且如甲日用己為正財;如身弱,其禍立至。   凡人命帶財下生,須出富豪;不螟蛉,必庶出、或沖父母。   身旺無劫財,無官星為妙。   若命中有官星得地,運行喜財星多生官。   兼有財星得地,運行忌見官星,恐剋其身;怕身弱也。   大抵財不論偏正,皆喜印綬,必能發福。   如【辛丑,丁酉,丁巳,丁未】:此命丁日身坐財之地,又見巳酉丑金局,故主財旺 。蓋金得木庫居未,能生丁火,故身旺能當其財;運行東南方,宜乎巨富。丁用壬官 ,用庚金為財,生壬官;身入旺鄉,必能發福。   凡用財,不見官星為妙。   如【庚申,乙酉,丙申,丙申】:此命丙日見三申為財,豈不美哉!丙用癸官,用辛 為財,見三申一酉為財,故旺。蓋緣日弱,火病申死酉,乃為無氣,運行西方金鄉, 身弱太甚;財旺生鬼,敗剋其身,故不能勝其財,所以貧也。   如【乙卯,癸未,辛酉,戊子】:此命辛日坐酉,乙年坐卯,身與財俱旺;又得癸未 食神,戊子印綬助之,宜乎巨富貴也。   如【戊子,丁巳,甲辰,丙寅】:此命甲日生於四月下旬,並透出丙丁火,生其月中 之戊土;時又歸祿於寅,故財旺矣!然甲木身亦旺。早年行戊午己未運,迤邐行辛酉 運,乃見官星則凶;壬戌運有壬剋丙,傷官食神之中,失官去財,死喪合家;值五十 九歲,入癸亥身旺運,稍可安逸;六十五歲,逢壬辰年死矣。初運傷官見財格,取戊 土為財,所以戊午己未二運大旺生土,故財厚矣;及至庚申辛酉西方見官,故凡事費 力;雖癸亥為甲木之印綬,然亦忌火沖水,亥中又有壬水。壬辰透出壬水,運中、命 中元有之辰,死無疑矣!凡傷官見財格,忌見官星,只喜見財。大忌壬水剋火,則火 不能生甲木之土財也。 《論  偏  財》 何謂之偏財?蓋陽見陽財,陰見陰財也。然而偏財者,乃眾人之財也,只恐兄弟姊妹 有奪之,則福不全;若有官星,禍患百出。   故曰:偏財好出、亦不懼藏,惟怕有以分奪,反空亡耳;有一於此,官將不成、財將 不住。   經曰:『背祿逐馬,守窮途而悽惶也。』   財弱亦待歷旺鄉而榮。   財盛無所往而不妙,且恐身勢無力耳。   偏財主人慷慨、不甚吝財,惟是得地不止。   財豐亦能官旺,何以言之?蓋,財盛自生官矣,但為人有情而多詐。   蓋,財能利己,亦能招謗,運行旺相,福祿俱臻。只恐太旺,兄弟必多破壞,亦不美。   財多,須看財與我之日干強弱相等,行官鄉便可發祿。   若財盛而身弱,運至官鄉,是既被財之盜氣,復被官之剋身;非惟不發祿,亦防禍患。   如命四柱中元帶官星,便作好命看;若四柱中兄弟輩出,縱入官鄉,發祿必渺矣!   故曰:『要在識其變通』矣! 《正  官  論》   夫正官者,甲見辛之類;乃陰見陽為官,陽見陰為鬼,陰陽配合成其道也。   大抵要行官旺鄉,月令是也。月令者,提綱也。看命先看提綱,方看其餘。   既曰正官,運復行得官旺之鄉、或是有成局;又行不得傷官之地,并金財旺之鄉,皆 是作福之處。   正官乃貴氣之物,大忌刑沖破害;及於年月時干,皆有官星隱露,恐福渺矣!又須看 年時上別有是何入格?作福去處,?方可斷其吉凶。   茍一途而執取之,則不能通變,必有差之毫釐,謬以千里之患,經曰:『通變以為神 者』是也。   正官或多,反不為福。何以言之?蓋人之命,宜得中和之氣,太過與不及同;中和之 氣為福厚,偏黨之剋為災殃。   既用提綱作正官,年時支干位,或有一偏官便雜矣!不可不仔細以輕重推測也。   又曰,於月令得之是也,喜身旺、印綬。   如甲用辛官,喜土生官;最怕刑沖破害、陽刃七殺,為貧命;如時干逢殺,乃官殺混 雜。蓋四柱有刑沖破害,皆未為貴命看。   官來剋我,我去剋官不為害。   一位若兩官不妨。   若月令中有正官,時干支有偏官,便難以正官言之。   且如甲用辛為官,生於八月中氣之後,金旺在酉,故謂之正官;如天干不透出辛字, 卻地支有巳酉丑,雖不能於八月中氣之後,亦可言官。大要身旺,時辰歸於甲木旺處。   如歲時透出正官,地支又有官格,卻不拘八月中氣之後。   大率官星須得印綬、身旺則發;若無傷官破印,身不弱者便為貴命。   如命中有官星,而行傷官之運,則不吉;必待印綬、官星旺運可發,必得官。   《詩訣》★正官須在月中求,無破無傷貴不休;玉勒金鞍真富貴,兩行旌節上皇州。   《詩訣》★正氣官星月上推,無沖無破最為奇;中年歲運來相助,將相公侯總可為。   《詩訣》★正官仁德性情純,詞館文章可立身;官印相生逢歲運,玉堂金馬坐朝臣。   《詩訣》★正官大抵要身強,氣弱須求運旺方;歲運更逢生旺地,無沖無破是榮昌。   《詩訣》★己干為主透官星,須要提綱見丙丁;金水相生成下格,火來拘聚旺財名。   《詩訣》★辛日透丙月逢寅,格中返化發財根;官星不許重相見,運到沖刑怕酉申。   《詩訣》★八月官星得正名,格中大怕卯和丁;若還柱內去其忌,運亦如之貴顯名。 《論  偏  官》   夫偏官者,蓋甲木見庚金之類;陽見陽,陰見陰,乃謂之偏官,不成配偶,猶如經言 :『二女不能同居,二男不可並處』是也。   偏官即七殺,要制伏,蓋偏官七殺即小人;小人無知,多凶暴,無忌憚,乃能勞力以 養君子,而服役護御君子者。小人也,惟是不懲不戒,無術以控制之,則不能馴伏而 為用;故,楊子曰:『御得其道,則馴伏或作使;御失其道,則狙詐或作敵。』小人 者,狙詐也,要控御得其道矣;一失控御,小人得權,則禍立見矣!   經曰:『人有偏官,如抱虎而眠,雖借其威,足以攝群畜;稍失關防,必為其噬臍, 不可不慮也。』如遇三刑俱全、陽刃在日及時、又有六害;復遇魁罡相沖,如是人之 凶不可具述。   制伏得位,運復經行制伏之鄉,此大貴之命也。   茍於前者,凶神俱聚,運游殺旺之鄉,凶害有不可言者可知也。   如有一殺,而制伏有二三,復行制伏之運,反不作福。何以言之?蓋盡法無法,雖猛 如狼,不能制伏矣!是又不可專言制伏,要須輕重得所;不可太甚,亦不可不及。須 仔細審詳而言,則禍福如影響矣!   又云,有制伏則為偏官,無制伏則為七殺;譬諸小人,御之得其道則可使,失其道則 難敵,在吾控御之道何如耳!   凡見此殺,勿便言凶,殊不知帶此殺者,多有貴命。如遇三刑六害、或陽刃魁罡相沖 ,如是之凶,不可謂之制伏;但運行制伏,此貴人命也。茍如前凶神俱聚,其運復行 殺旺之鄉,禍不可言。   大抵偏官七殺,最喜身旺、有制伏為妙。元有制伏,可行殺旺之方;元無制伏,可行 制伏之運。   身旺化之,得為偏官;身弱無制伏,則為七殺。   制伏復行制伏運,謂之大運,則為偏官無餘燼矣!   月中之氣,怕沖與陽刃。其本身弱,若殺強則難制;如身強殺淺,則是假殺為權刃。   如曰七殺不怕刑沖。宜詳之!   《詩訣》★偏官如虎怕沖多,運旺身強豈奈何;身弱虎強成禍患,身強制伏貴中和。   《詩訣》★偏官偏印最難明,上下相生有利名;四庫坐財宜向貴,等閑平步出公卿。   《詩訣》★戊己若逢見官殺,局中金水更加臨;當生有火宜逢火,火退愁金怕木侵。   《詩訣》★偏官有制化為權,唾手登雲發少年;歲運若行身旺地,功名大用福雙全。   《詩訣》★偏官不可例言凶,有制還他衣祿豐;干上食神支又合,兒孫滿眼福無窮。   《詩訣》★陰癸多逢己字傷,殺星須用木來降;雖然名利能高顯,爭奈平生壽不長。   《詩訣》★六丙生人亥子多,殺星拘印返中和;東方行去興名利,運到西方事轉磨。   《詩訣》★春木無金不是奇,金多猶恐反遭危;格中取得中和氣,福壽康寧百事宜。 《論  七  殺》   夫七殺者,亦名偏官,喜身旺合殺、喜制伏、喜陽刃;忌身弱、忌見財,生忌無制。   身旺有氣為偏官,身弱無制為七殺。   凡有此殺不可便言凶?有正官不如有偏官,多有巨富大貴之人;惟其身旺合殺為妙。   如甲以庚為七殺,喜丙丁制之;乙合之,謂之『貪合忘殺』。   七殺卻宜制伏,亦不要制之太過;蓋物極則反為禍矣!   身旺又行身旺之運為福。   如身弱又行身弱之鄉,禍不旋踵。   四柱中元有制伏,喜行七殺運;元無制伏,七殺出為禍。   如行身旺鄉,更有陽刃,貴不可言;但忌財旺,財能生殺故也。歲運臨之,身旺亦多 災;身弱尤甚。   甲申、乙酉、丁丑、戊寅、己卯、辛未、癸未,此七日生主殺,性急伶俐、心巧聰明。   如見殺多者,主人凶夭貧薄;月見之重,時見之輕。何也?日七殺,只一位見之,如 年時再見,殺多為禍;卻要制伏之鄉,又要身旺有制伏為權,最怕沖與陽刃大凶。   時七殺只一位,要本身旺,如年月時三處有制伏為福;卻要行殺旺運,運三合得地亦 發;若無制伏,則要行制伏為福。   行殺旺運無制伏,則禍作。   時上七殺,卻不怕陽刃,而亦不畏沖。   如【辛丑,乙未,乙卯,丙子】:此命身旺,生於六月之中,歲干透出辛丑為七殺; 喜得丙子合辛丑之殺,乃貴而有權。   如【甲午,丙寅,庚子,丙子】:此命身弱,見火局,又見月令丙寅七殺,時又見丙 子;火剋庚金,金死於子,身弱殺旺,又無制伏,宜乎帶病貧薄。   如【丁巳,戊申,壬子,戊申】:此命身旺,見二戊為七殺,引歸於巳;丁與壬合, 戊與癸合,金又長生於巳,戊祿在巳;乃壬戊二字俱旺,所以貴也。 《論 官 星 太 過》   如壬癸生人,四柱是辰戌丑未巳午,天干不露官星與殺,則官殺暗藏於中為多。若四 柱元有為好;若無制伏,須行木運,與三合木局亦好。   大凡官星多則雜,務要除而清之,乃可發福。   若官星多又行官運,亦不濟事。 《論 官 殺 混 雜 要 制 伏》   官星要純,不要雜。   假如甲木用辛金為官,若年是辛,月是酉,時上亦是死官,雖多儘不妨,蓋純一儘好 ;若有金或庚申,則混雜為殺,以傷其身。要行火鄉制伏,則發福也。餘倣此也。 《論  印  綬》   所謂印?生我者,即印綬也,經曰:『有官無印,即非真官;有印無官,反成其福。 』何以言之?大抵人生得物以相助相生相養,使我得萬物之見成,豈不妙乎;故主人 多智慮,兼豐厚。   蓋印綬畏財,主人括囊。故四柱中及運行官貴,反成其福,蓋官鬼能生我;只畏其財 ,而財能反傷我。   此印綬之妙者,多是受父母之蔭、承父之貲財,見成安享之人;若又以兩三命相併, 當以印綬多者為上。   又主一生少病、能飲食。   或若財多乘旺,必多淹留。   雖喜官鬼,而官鬼多或入格,又不可專以印綬言之。   假如,甲乙日得亥子月生,丙丁日得寅卯月生,戊己日得巳午月生,庚辛日得辰戌丑 未月生,壬癸日得申酉月生者是也,其餘以類言之。最怕行印綬死絕之運;或運臨死 絕,復有物以竊之,即入黃泉,無可疑也。   夫印綬者,生我之謂也,亦名生氣。以陽見陰,以陰見陽,謂之正印;陽見陽,陰見 陰,謂之偏印。喜官星生印,忌財旺破印。   如甲人生亥子月中,水為印,忌火傷官,忌土破印,要行生旺之鄉,怕行死絕之地; 若行死絕之地,或有物以傷之,則危矣!   印綬之人智慮、一生少病、能飽食豐厚、享見成財祿;若兩三命相併,當以印綬多者 取之。   最忌財來乘旺,必生淹滯。   若官鬼多,或入別格,又不可專以印綬論。   大凡月與時上見者為妙;而月上最為緊要。   先論月氣之後有生氣,必得父母之力;年下有生氣,必得祖宗之力;於時上見之有生 氣,必得子孫之力,壽元耐久,晚景優游。   如帶印綬,須帶官星,謂之官印兩全,必為貴命。若官星雖見成,得父母力,為福亦 厚也;須行官星運便發,或行印綬運亦發。   若用官不顯,用印綬為妙;最怕四柱中歲運臨財鄉,以傷其印。   若傷印,主破家離祖、出贅;又臨死絕之地,若非降官失職,必夭其壽。   如【戊戌,庚申,癸酉,庚申】:此命癸日生於七月中氣之後,月時皆是庚申,自坐 金庫,所以印綬;歲干又透出戊官,謂之官印兩全,極為貴命。   如【癸亥,癸亥,甲寅,甲子】:此日用癸為印,印卻旺;緣無財星相助,發福不厚 也。   如【甲寅,庚午,戊戌,壬子】:此日戊用丁為印綬,有寅午戌火局為好;不合時上 壬子水旺,財能沖印,所以失明。生氣是丙丁火屬木故也。   如【己卯,丁卯,丙辰,壬辰】:此命用卯為印,用癸為官,年在卯、日在辰,所以 官印兩全,少年清要。至四十二、三歲,癸亥運亦不妨;至庚申年,水七殺生於申, 乃被庚申破印,故不吉也。   《詩訣》★月逢印綬喜官星,運入官鄉福必清;死絕運臨身不利,後行財運百無成。   《詩訣》★印綬官星運氣純,偏官多遇轉精神;如行死絕并財地,無救番為泉下人。   《詩訣》★印綬無虧享福田,為官承蔭有田園;家膺宣敕盈財穀,日用盤纏費萬錢。   《詩訣》★印綬無虧靠祖宗,光輝宅產耀門風;流年運氣逢官旺,富貴雙全步月宮。   《詩訣》★月生日主喜官星,運入官鄉祿必清;容貌堂堂多產業,官居廊廟作公卿。   《詩訣》★重重生氣若無官,當作清高技藝看;官殺不來無爵祿,總為技藝也孤寒。   《詩訣》★重重印綬格清奇,更要支干仔細推;支上咸池干帶合,風流浪蕩破家兒。   《詩訣》★印綬干支喜自然,功名豪富祿高遷;若逢財運來傷印,退職休官免禍愆。   《詩訣》★印綬重重享見成,食神只恐暗相刑;早年若不歸泉世,孤苦離鄉宿疾縈。   《詩訣》★丙丁卯月多官殺,四柱無根怕水鄉;濕木不生無燄火,身榮除是在南方。   《詩訣》★印綬不宜身太旺,縱然無事也平常;除非元命多官殺,卻有聲名作棟樑。   《詩訣》★壬癸逢申嫌火破,格中有土貴方知;北方水運皆為吉,如遇寅沖總不宜。   《詩訣》★木逢壬癸水漂流,日主無根罔度秋;歲運若逢財旺運,返凶為吉遇王侯。   《詩訣》★貪財壞印莫言凶,須要參詳妙理通;運若去財還作福,再行財運壽元終。   《詩訣》★印綬如經死絕鄉,怕財仍舊怕空亡;逢之定主多凶禍,落水火刑自縊傷。   《詩訣》★印綬干頭重見比,如行運助必傷身;莫言此格無奇妙,運入財鄉福祿真。 《論  倒  食》   夫倒食者,沖財神之謂也;一名『吞啗煞』。用財神大忌見之,用食神亦忌見之。   倒食者,如甲見壬之類。如甲見丙為食神,能生土財;然壬剋丙火,丙火不能生甲木 之土財,所謂甲用食神,大忌見之。   凡命中帶此二者,主福淺壽薄。   又見庚為七殺,得丙丁火制之,怕見水,反為禍矣!凡命中犯此者,猶尊長之制我身 ,不得自由也。作事進退悔懶、有始無終、財源屢成屢敗、容貌攲斜、身品矮小、膽 怯心慌,凡事無成也。   如【丁未,丁未,己亥,丁卯】:此命己亥日,己臨亥上,身弱於亥;加以亥卯未木 局剋身,年月時透出三丁食己。幼年行南方運,賴火生土,身猶旺;纔交乙巳運,為 己之七殺,引出亥卯未木局,歲運癸亥,所以死矣!此命非但倒食七殺之禍,而癸亥 年與生殺壞印之說同義也。   如【甲戌,丙寅,甲戌,壬申】:此命甲戌日,甲見丙食神,生于正月,甲木旺,身 與食神俱旺,本是貴命;不合時上壬申,壬水傷其丙火,申金沖其寅木;又申中有庚 七殺,所以利名無成。行己巳運金生之地,見庚子年;庚金為七殺,又見子水,死於 非命。 《論  劫  財》   亦名『逆刃』,如乙見甲為劫財。   乙以庚為夫,見丙剋庚,故剋夫;男命則剋妻。   五陽見五陰為敗財,主剋妻害子。   五陰見五陽為劫財,主破耗、防小人,不剋妻。   乙以戊己為財,甲見奪己壞戊;丁以庚辛為財,丙能奪辛破庚;類如此也。   兄見弟,弟能敗兄之財,奪兄之妻。   弟見兄,兄能劫弟之財,而不敢取弟之妻。   財者,人之所欲,方令弟兄見之,多有爭競,如夷、齊能幾人。   男命見劫財多剋妻,女命見傷官多剋夫。此極論也。 -- ┌─┐ HTTP 404-找不到作者 │i│ 查詢的作者可能已經領便當、重新命名或者暫時無法使用。 └─┘ 請嘗試下列:   ‧開啟www.farmonfireturkey.com/No.8首頁,然後查詢您想索取之資訊的連結。 ‧按 [上一頁] 按鈕,移到其他連結。    ‧按一下 [搜尋] 來尋找其他勢力的資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209.245 ※ 編輯: Tzyuh 來自: 59.114.209.245 (05/16 01:38)